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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職工工齡長養老金低是繳費指數少?個人賬戶低嗎?

作者:周舟剪影論社保

#聚光創作大賽#

下崗職工工齡長養老金低是繳費指數少?個人賬戶低嗎?

這是一張下崗職工養老金核算表工齡即累計繳費年限42.75年,繳費年限應該是最長的。17歲參加工作的少之又少。為什麼他的養老金隻3100多元,平均指數0.6623,但96年後實際繳費指數隻有(0.6623×42.75-15.08)÷27.67=0.4783,96年前還繳了3年沒有記入個人賬戶也沒記上指數,這在荊州市的企業指數應該不會低于1。為什麼96年後平均繳費指數隻0.4783,因為湖北規定96年前不論繳費高低,3年實繳指數都會作為沒繳,被取消,96年前都是視同年限都用視同指數1與96年後實繳一起計算平均指數,表上可見平均指數為0.6623,按已知視同年限15.08年和96年後實繳27.67年便可反推96年後實繳平均指數為0.4783了。由于96後大部時間為下崗靈活就業購買養老金,是以他的指數不能和在崗職工相比,個人賬戶也不論一概而論論多少。這是很多人容易混為一談的地方,把下崗職工與在崗職工,把下崗企業職工與在崗事業職工放在一起比,談論下崗職工的養老金指數繳的低,個人賬戶餘額少。不如在崗機關事業高等等。均不知他們交了31年費,指數并不低。

如果有機關交統籌,指數0.4783相當1.4349,而且是30.75年×1.4349,同年退休的事業人員是8.92年×1.4349,這種指數你會認為誰低?個人賬戶會由統籌賬戶返2/3到個人賬戶後,個人賬戶由56987元增至17萬多元,你會認為他的個人賬戶餘額少嗎?是以很多人沒有想這個問題,把下崗職工拿來與在崗職工比,拿來與機關事業機關職工比。責怪他們繳費太少,指數繳的太低,是以養老金少是理所當然的,把一個要繳31年費的與繳8年費的比,把同繳指數1.4349,一個降為隻記指數0.4783,一個記1.4349,把隻繳6萬記作6萬(連息)與繳17萬記作5萬多的個人賬戶放在一起比,說機關事業指數1.4349,下崗職工指數0.4783,機關事業繳8年個人賬戶6萬,下崗職工多18.75年繳費,個人賬戶才5萬,活該養老金少!是以按2022年計發基數預發養老金是3193.98元。以2023年計發基數6395補發後大約為3486.18元。很多人看了後一定認為近43年工齡養老金隻3486元,一定認為他的工齡長,養老金低,肯定是繳費太少了的原因,你看平均指數隻0.6623還是視同指數為1把他們平均指數擡高了,由0.4783提高到0.6623的,這個視同指數為1的政策對低繳指數的下崗職工是多少優待!

均不知他們原本有企業機關國家改制,使他們成為了靈活就業人員,不僅沒了工作連統籌也不給繳,以繳費多少,指數本是1.4349,卻因要承擔統籌把他繳的費進入2/3到統籌,使指數變為了0.4783,用平均指數0.6623計算養老金,還說是用視同指數1提高了它的,表中個人賬戶隻56987元,看似繳費少了,其實大家忘了他是下崗職工,是按12~16%把繳費113013元劃入了統籌,而隻有8%記入個人賬戶才隻有56987元,如果在崗不用繳統籌,個人賬戶會增至56987×3=170981元,以此個人賬戶反推實際繳費指數應是0.4783×3=1.4349,這樣一分析,作為一個在崗職工對待,42.75年齡,實繳1.4349,個人帳戶17萬元,計算平均指數的實際繳費年限是27.67年,其實建賬前繳費3年,沒有入賬被視同指數1給覆寫了取消了,應該是實際繳費30.67年這就很正常了。這個平均指數0.6623,個人賬戶隻5萬多元,這隻是假象,真實情況已給大家分析表中是看不出來的。應該還原近31年繳費的實際情況。下面以改變各種身份計算一下他的養老金看他的養老金有什麼變化。

一、以在崗企業職工荊州市退休計算

平均指數=(15.08×1+27.67×1.4349)÷42.75=1.2815

1.基礎養老金=6395×(1+1.2815)÷2×42.75×0.01=3118.65元,

2.過渡性養老金=6395×1.2815×15.08×0.012=1483元。

3.個人賬戶養老金=170981÷139=1230.08元。

△養老金=3118.65+1482+1230.08

=5830.73元。

△企業下崗職工轉為企業在崗職工養老金會增加5830.73-3486.18

=2344.55元,

二、如果他是事業機關在荊州市退休

實繳平均指數1.4349,事業退休實繳8.92年,個人賬戶約7萬元,按工齡42.75年

那麼以上表可套表薪級41級專技13級助理職稱,視同指數1.5026,見下表:

下崗職工工齡長養老金低是繳費指數少?個人賬戶低嗎?

平均指數=【(15.08+18.75)x1.5026+(27.67-18.75)×1.4349】÷42.75=1.4885

1.基礎養老金=6395×(1+1.4885)÷2×42.75×0.01=3401.6元,

2.過渡性養老金=6395×1.5026×33.83×0.012=3900.92元,

3.個人賬戶養老金70000÷139=503.6元。

4.職業年金=503.6×1.5

=755.4元。

△養老金=3401.6+3900.92+503.6+755.4=8561.52元。

三、如果他是事業機關在武漢市退休

養老金=8561.53×(8880÷6395)

=11888.41元。

結論:

荊州市下崗職工工齡42.75年,養老金隻3100多元複算後3400多元,人們認為是養老金繳費繳少了,平均指數隻0.6623太少了,個人賬戶隻56987元也太少了。可是他工齡長42.75年,實際繳費年限很長是30.75年,如果是在崗職工統籌不用繳後,統籌資金會返流到個人賬戶中,那麼個人賬戶餘額約17萬元,那麼實繳指數就變成了1.4349了,在荊州市企業在崗退休,養老金會多2345元是5831元。如果是荊州市事業退休,養老金會是8562元,多5100多元,是現養老金2.46倍,在武漢事業退休養老金是11888元,是3486元的3.4倍。說明該下崗職工不是繳費少、工齡短、而是身份不同,一是下崗後繳費比例不同,二是企事身份不同,三是湖北省規定城際計發基數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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