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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上班,夜間值班,能要求加班費嗎?

作者:律師陳希

夜間值班能要求加班費嗎?有網友咨詢,他在一家物業公司的工程部上班,公司規定工程部員工每周需要上兩天夜班,夜班時間是晚上六點至次日早上八點。夜班時間主要是負責接電話和處理應急維修。但是公司從來沒給他發過加班費,隻有夜班補貼40元。他想知道,白天工作完了晚上還要上一晚上的夜班,明顯超過8小時工作制了,能不能找公司要求夜班時間的加班費?

白天上班,夜間值班,能要求加班費嗎?

實際上這名網友的主要問題的是,他的夜班到底屬于值班還是加班。如果認定為加班,那肯定物業公司是需要支付加班費的,如果是值班,那就沒有加班費了。那麼他的這種情況,是不是值班呢?

首先,值班在法律上尚未有一個明确的定義。不過根據司法實踐,值班一般是指用人機關因安全、消防、節假日等需要,安排勞動者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務。根據這個定義,這名網友晚上的工作内容與本職工作是相關的,明顯是不屬于值班的。應該屬于加班。

白天上班,夜間值班,能要求加班費嗎?

但是,這名網友也告訴我,上夜班沒事的時候,在值班室有床鋪可以休息,沒事的話可以睡覺,有事了才會電話通知他做事。再比較一下他平時白天的工作強度,與夜班時間的工作強度,明顯可以知道他夜班的時候大部分時間是沒什麼事的,而且物業公司也單獨支付了夜班的補貼。是以,這名網友的情況,應該還是屬于值班而不屬于加班,他想要求加班費的訴求,肯定不會得到仲裁或者法院的支援。

白天上班,夜間值班,能要求加班費嗎?

是以,如何區分值班和加班,除了要看是否和本職工作有關,還要看值班時間是否可以休息,比如《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勞動争議案件法律适用問題研讨會會議紀要》中第22條規定,下列情形中,勞動者要求用人機關支付加班工資的,一般不予支援:(1)用人機關因安全、消防、節假日等需要,安排勞動者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務;(2)用人機關安排勞動者從事與其本職工作有關的任務,但期間可以休息的。 在上述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機關按照勞動合同、規章制度、集體合同等支付相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