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消費者反映預包裝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産日期和保存期限“不好找、看不清、不易算”等問題,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産日期和保存期限标簽辨別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推動食品企業積極采取針對性改進措施,友善消費者清晰辨識。
《公告》鼓勵
- 食品企業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與寬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數字、符号标注;
- 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顔色與日期顔色對比明顯的形式清晰标注;
- 改進噴碼、列印等技術和裝置確定标注内容持久清晰。
《公告》鼓勵
- 食品企業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明确标注保存期限到期日;
- 同一預包裝内有多個單件預包裝食品的,在外包裝上以最早到期的單件預包裝食品的保存期限标注保存期限到期日,或在外包裝上分别标注每個單件預包裝食品的保存期限到期日;
- 采用分裝方式生産的預包裝食品,以所分裝預包裝食品的保存期限标注保存期限到期日。
具體怎麼标
一圖讀懂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