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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跑路”頻發、“預付資金”打水漂……預付式消費糾紛怎麼避免?

作者:天津一中院
商家“跑路”頻發、“預付資金”打水漂……預付式消費糾紛怎麼避免?

美容卡、理發夾、健身卡、洗車卡……如今,無論是吃飯、還是理發,就連喝杯奶茶都流行辦張預付卡,但受商業風險、相關政策、多年疫情等因素影響,由此引發的糾紛也日漸增多,遇到上述問題該怎麼辦?

3月26日上午,平谷法院召開涉預付式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新聞通報會,介紹該院涉預付式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審理情況,并釋出四則典型案例,此次通報會由平谷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李揚主持。北京市人大代表譚彩芝、平谷區人大代表張亞軍參加新聞通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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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19年至2023年,平谷法院共審結涉預付式服務合同糾紛案件2121件。其中,糾紛集中在教育教育訓練、體育健身、美容美發等領域,占比97%。此類案件多為群體性訴訟,标的額普遍較小,且訴訟請求單一,均為要求解除合同,服務機構退回預付費并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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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白雪英介紹,近年來,預付式消費模式發展之迅速,服務領域之廣泛,涉及人數、資金規模之壯大,使預付式消費模式的有效監管和良性運作成為一件關乎經濟發展、城市管理、群衆生活等多方面的“大事”。法院作為司法機關,在做好涉預付式服務合同糾紛審判工作的同時,走到糾紛背後,分析沖突現狀、類案成因和治理路徑,由“個案審判”走向“類案防治”,推動涉預付式消費的各服務行業正規化、合法化經營,是目前必要且緊迫的重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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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平谷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劉曉娟介紹,平谷法院經調研發現涉預付式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在審理中存在“叢集+變更”頻發,送達受阻“找人難”;資金鍊斷裂,涉訴企業“退費難”;消費者維權成本高,訴訟之中“舉證難”;預付式陷阱多套路深,刑事犯罪“認定難”等四個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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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上,平谷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法官助理遲婧函通報了四起涉預付式服務合同糾紛典型案例。在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時對債務的内部約定不能對抗消費者一案中,消費者與丙美容公司之間經協商同意解除雙方間服務合同關系,但丙美容公司辯稱該公司之前發生過法定代表人變更情形,應由之前的法定代表人承擔退費義務。法院經審理認為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時對債務的内部約定不能對抗消費者,即使服務機構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事項,或在發生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股權轉讓時内部約定債務負擔主體,變更後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東作為服務機構實際經營者均不得拒絕履行單用途預付卡消費合同義務,消費者有權要求服務機構繼續提供服務或返還剩餘預付款。

掃碼檢視典型案例

“希望這些典型案例能夠督促廣大經營者守法經營、誠信經營,一方面完善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和考評,做到真實、全面地向消費者提供預付消費卡購買、使用等資訊。另一方面當出現停業、歇業或者經營場所遷移等原因影響預付消費卡兌付的,應當提前釋出告示,并電話、短信告知消費者,由消費者選擇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或要求退款。”遲婧函說道。

為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助力廣大消費者提高維權法律意識,平谷法院建議:消費時謹慎,務必簽合同。在預付式消費中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充分調查商家資質、産品或服務品質、第三方擔保情況,選擇證照齊全、知名度高、信譽度較好的商家,并務必要求簽訂書面服務合同,以免日後發生消費糾紛,無據可依。充值前理性,消費不沖動。在辦理預付卡時要根據自己實際需求做到理性消費,一次性存入金額不宜過大,不要被商家宣傳優惠折扣迷惑而沖動消費。維權中積極,證據要儲存。在預付式消費後要及時索要票據,一旦遇到商家承諾不兌現、更換經營者後不承擔原來商家義務、不繼續提供服務等情況,要積極運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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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說

商家“跑路”頻發、“預付資金”打水漂……預付式消費糾紛怎麼避免?

北京市人大代表,平谷區第七國小黨總支書記、校長 譚彩芝:本次新聞釋出會以涉預付式服務合同糾紛為主題,對該類案件審理情況和案件特點進行了分析,總結了涉預付式服務合同糾紛案件的典型問題,探索了此類糾紛預防調處化解工作的有效路徑,不僅為消費者如何保障自身資金安全進行了提示,也為經營者如何更好地守法誠信經營作出了指引,有效推動了此類沖突糾紛的源頭預防和實質化解。為平谷法院點贊!

商家“跑路”頻發、“預付資金”打水漂……預付式消費糾紛怎麼避免?

平谷區人大代表,濱河街道金谷園社群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 張亞軍:近年來,随着資訊網絡技術的發展,預付式消費作為一種新興消費模式發展迅速,這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消費,擴大了内需。但是由于預付式消費存在預付性、風險單向性等特征,買賣雙方資訊不對稱,在交易過程中,消費者極易觸碰陷阱,進而導緻自己的權益受損。平谷法院高度關注消費者權益保護現狀,新聞通報會選用的四個案例均與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為百姓進行了生動的普法宣傳。希望平谷法院繼續推動預付式消費領域深層次治理,更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供稿:平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