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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治,能動複議!浦東深入推動行政争議受理前實質性化解機制

作者:法治浦東

日前,浦東新區司法局充分踐行新修訂的《行政複議法》能動複議理念,切實發揮行政複議化解行政争議的主管道作用,成功化解了兩件城市管理執法類涉企行政争議,并以此為引,進一步促進區城管執法部門與所屬街鎮優化城市管理模式和方法,切實落實城市治理成果。

落實能動複議理念,即刻研判化解空間

申請人為某從事商品售賣服務的個體工商戶,因在店門口擺放貨物,被區城管執法局以實施本市道路兩側的經營者擅自超出門窗和外牆經營的行為為由進行行政處罰并作出罰款三百元的處罰決定。申請人認為其商鋪門口走廊在房産證紅線劃定範圍之内,系其付出出讓金購得,理應具有合理使用權,對系争處罰決定不服向浦東新區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作為浦東新區政府辦理行政複議事項的機構,浦東新區司法局在受理審查階段對該案即刻調查,并向區城管執法部門了解案件情況、溝通化解可能性。在得到積極答複并溝通研判後,司法局複議從業人員鎖定本案具有調解可能性,經征詢雙方當事人調解意願并與執法部門溝通化解方案和協調時間,正式啟動受理前化解程式。

堅持複議為民,探求“症結”破解之法

以案促治,能動複議!浦東深入推動行政争議受理前實質性化解機制

經審查,申請人将貨物超出門窗外經營的行為根據法律規定确屬違法行為,但由此沖突引發的現實問題值得深思。從市容環境整治和提升而言,其所述情況及沖突在所屬街鎮并非偶例:目前有29家沿街商鋪位于案涉路段内,雖就沿街多家商戶超出門窗外經營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違法行為仍然頻出、屢禁不止。一方面,沿街商戶傳統經營觀念使其将在店門口擺放商品招攬顧客的行為視為理所應當;另一方面,僅采用處罰懲戒的事後監管方式“治标不治本”,無法達到預期效果和城市治理初衷。面對商戶經營需求和城管執法的現實沖突,亟需尋求破解之法。

多措并舉,“對症下藥”實質性化解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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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根本症結後,浦東新區司法局及時跟進區城管執法部門完善治理方式,與所屬社群探索沿街市容改造方案:一是加強事前監管、提供前端服務。落實《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領域非現場執法規定》的工作要求,加強與街鎮社群的協同關聯,在充分考慮“不擾民、不影響交通、不破壞綠化、不污染環境”的前提下,于臨街的29家商鋪店門外延伸一定距離施劃黃線,允許這部分商鋪在黃線範圍内外擺經營,在優化營商環境的同時,緩解市容管理壓力,在“煙火氣”和“秩序感”之間做到平衡。二是動員商戶共管、豐富管道推進共治。通過組建商戶“微信群”,引導商戶互相幫助、彼此監督,打破“整治、反彈”困境;利用勤務“微平台”等方式,做好線上監管,在發現問題後及時回報、督促整改,做到高效與便民相一緻、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

最終,經協調化解和釋法明理,申請人對兩件複議申請的調解方案表示滿意并自願撤回複議申請,最終案件得到圓滿化解、實作案結事了。

處罰是手段不是目的,良好的社會治理效果需要更精細化和人性化的城市治理方式。浦東新區将不斷堅持“辦好一個案件、改進一個條線、提升一個層面”,落實“能動複議”理念、以案促治,發揮行政複議在完善基層社會治理、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方面的作用,通過個案化解實作優化社群治理的社會效果,切實保障人民群衆合法權益。

消息來源:浦東新區司法局行政複議處

法治浦東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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