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群衆咨詢
名下有機動車逾期未報廢
導緻不能辦理學法減分等多項交管業務
該怎麼辦?
别急,本期内容
就來教大家
如何辦理機動車登出業務
Q
哪些車輛需辦理登出登記?
A
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登出登記:
(一)機動車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标準的;
(二)機動車未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标準,機動車所有人自願報廢的;
(三)因自然災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機動車滅失的;
(四)機動車因故不在大陸境内使用的;
(五)因品質問題退車的。
Q
報廢标準是什麼?
A
1.達到國家規定使用年限的;
2.在用車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标準有關要求的;
3.在用車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标準有關要求的;
4.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内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标志的。
機動車使用年限和行駛裡程規定
可參考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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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如何辦理機動車登出業務?
A
第一步:機動車交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
機動車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标準的或者未達到強制報廢标準,但機動車所有人自願報廢的,可将所屬的機動車連同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車輛号牌交售有資質的機動車報廢回收企業。
第二步:機動車登出登記
回收企業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車輛拆解後将相關資料交車管所辦理登出登記。
● 辦事資料
車主身份證明(影印件)
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原件
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機動車号牌
注:機關車輛還應攜帶加蓋機關公章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委托書。
Q
車在外地怎麼辦?
A
如果待報廢的車輛在外地也不要着急,同樣可以通過當地的報廢車企業,辦理異地登出業務。
Q
車輛丢失了,還可以登出車輛嗎?怎麼辦理?
A
分兩種情況:
1、車輛如丢失,需要首先到遺失地公安派出所報案,再持報案三聯單、車主身份證到車管所辦理盜搶備案。
2、因自然災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機動車滅失的,車主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公車持營業執照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委托書)到中國郵政代辦交管業務便民點辦理車輛滅失。申請人因機動車滅失辦理登出登記的,應當書面承諾因自然災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導緻機動車滅失,并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
溫馨提示
1. 對于車輛不在登記地、辦理異地報廢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由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将相關資料送出報廢地車輛管理所。
2. 需保留原号牌号碼的,辦理登出前,需将相關車輛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3. 被依法查封、扣押或屬于被盜搶,以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等狀态下的車輛,無法辦理報廢。
需要注意的是,駕駛已達到報廢标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将會面臨罰款、強制報廢機動車以及吊銷駕駛證等處罰。
對于機動車報廢
大家是不是有了新的認識
車輛“到期”
一定要及時辦理登出登記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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