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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産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計劃實施方案》解讀

作者:香港電影懷舊

 近日,國家知識産權局與工業和資訊化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聯合印發了《專利産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将《實施方案》有關内容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制定出台的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小企業能辦大事,是推動創新、促進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統計顯示,大陸中小微企業數量超過5200萬戶,其中,科技型中小企業50萬家,高新技術企業46.5萬家,創新型中小企業21.5萬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3萬家,是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态的重要源泉。知識産權制度作為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對于激發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活力,培育發展新動能,具有十分重要意義。随着市場競争日益激烈,越來越多的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意識到知識産權的重要作用,更加注重以科技創新塑造發展新優勢。但是也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存在資源要素缺乏、專利産業化能力較弱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企業的持續創新和發展壯大。

  專利産業化是運用專利技術生産出産品并投放市場的過程,也是企業運用專利制度增強創新能力、赢得競争優勢和提升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2023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将“以專利産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列為重點任務,對促進中小企業的專利轉化運用提出了明确要求。為落實《專項行動》部署,切實破解高校和科研院所專利轉化難、廣大的中小企業技術擷取難這兩難問題,培育更多依靠專利技術成長起來的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國家知識産權局聯合工業和資訊化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等部門,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于2024年2月27日正式印發。

  二、《實施方案》的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标

  《實施方案》的總體思路是面向具備創新能力的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采取“普惠服務+重點培育”相結合方式,以專利産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具體而言,就是“一條主線、基礎普惠、選好苗子、入庫培養、比對政策、按需服務、打造樣闆、示範推廣”。

  “一條主線”是指以專利産業化為導向,鼓勵支援企業運用專利技術生産出産品并投放市場,擷取競争優勢,實作創新發展。

  “基礎普惠”是指以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普遍性、基礎性知識産權服務需求為導向,彙聚服務資源,增強服務能力,加強服務協同,提升面向中小企業的知識産權公共服務便利化、可及性。

  “選好苗子”“入庫培養”是指在基礎普惠的基礎上篩選一批具有一定技術研發能力和專利産業化基礎的高成長性中小企業,建立專利産業化樣闆企業培育庫,實施重點培育。

  “比對政策”“按需服務”是指重點面向入庫企業,根據企業的不同類型和發展階段,按需比對知識産權、産業、金融等惠企政策,加大精準服務力度。

  “打造樣闆”“示範推廣”是指打造一批通過以專利産業化為成長路徑的樣闆企業,總結其成長壯大的共性做法和成功經驗,大力宣傳推廣先進典型,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帶動更多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注重創新、競相創新、發展壯大。

  基于以上總體思路,《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的工作目标,一是實作中小企業知識産權意識和專利産業化能力水準的提升,主要展現為大批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專利産業化率和産業化平均收益普遍提高。二是重點培育樣闆企業,并從中打造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單項冠軍企業,助推符合條件的企業成功上市,形成專利産業化促進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快速成長壯大的有效路徑。樣闆企業應具備較高的科技創新和專利轉化運用能力,通過專利産業化實作内涵式發展、創新式發展,為廣大科技型創新性中小企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三是形成一批具有市場競争力的專利密集型産品,進而展現專利産業化在實作專利價值、提升企業經濟效益和市場競争力等方面的成效。

  三、《實施方案》的重點任務

  知識産權一頭連着創新,一頭連着市場,是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的橋梁和紐帶。《實施方案》以專利産業化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将專利鍊融入創新鍊、産業鍊、人才鍊、服務鍊,促進創新資源要素有效流動和高效配置,助力企業加速成長壯大。為此,具體部署五項重點任務。

  一是融通創新鍊。專利不僅代表着企業的技術創新實力,還能夠為企業帶來實際的商業利益。《實施方案》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加強專利技術供需雙方對接合作,引導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深度參與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推動産學研深度合作,加快培育高價值專利或者專利組合,助力企業高效擷取創新資源、降低創新成本。

  二是融入産業鍊。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是提升産業鍊韌性和安全水準的重要力量。《實施方案》提出以專利為媒介串聯産業上下遊,支援具有專利技術特長的中小企業傳入連結融鍊;運用專利池、專利開源等新模式,加快形成産業鍊知識産權協同發展機制;引導支援中小企業形成專利密集型産品,創立知名商标品牌,不斷拓寬中小企業價值空間,滿足産業鍊配套需求。

  三是暢通資金鍊。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資金需求壓力大,市場化不确定性強,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較為突出。《實施方案》提出充分發揮專利等無形資産價值,拓寬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融資管道。健全知識産權評估體系,夯實知識産權投融資基礎;暢通知識産權質押等融資管道,強化知識産權增信功能,有效提高融資效率和規模;發揮政府引導基金的作用,進一步突出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私募股權市場定位和服務中小微企業的核心功能,促進企業與資本對接;加大對拟上市企業知識産權服務力度,降低知識産權風險。

  四是築強人才鍊。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研發人員數量少,缺乏專業化的創新及知識産權管理團隊,制約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實施方案》提出加強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創新人才引進和自主培養,滿足企業專業化、高層次用人需求。鼓勵企業積極引進高水準科技人才,打造結構合理、支撐有力的科研團隊;支援企業培養複合型實用型知識産權人才;推動各級各類服務機構提升能力素質,有力支撐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五是打通服務鍊。供需雙方缺乏有效對接是專利産業化的一個困難和堵點,供方“說不清”,需方“聽不明”,缺少發明人團隊、轉化服務機構全程跟進服務。《實施方案》強調在實施過程中,圍繞專利産業化全鍊條,注重發揮公共服務與市場化服務的疊加效應,探索建構供需比對、精準對接、協同高效、運作順暢的專利産業化服務體系。

  四、圍繞專利産業化做好中小企業普惠服務

  《實施方案》面向廣大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圍繞專利産業化,強化知識産權公共服務普惠供給,不斷提升服務的均等化、可及性水準,讓中小企業有公開便捷的路徑找到公共服務,有公平均等的機會享受到公共服務的政策紅利。

  一是普及推廣知識産權資訊服務産品。國家知識産權局持續推動知識産權公共服務産品供給多元化、服務智能化,基本建成以國家知識産權公共服務網為樞紐,專利檢索及分析系統、外觀設計專利檢索公共服務系統、重點産業專利資訊服務平台、知識産權資料資源公共服務系統、專利業務辦理系統、歐盟商标查詢系統和商标網上服務系統等為主要載體的“1+N”模式資訊公共服務産品。《實施方案》聚焦擴大知識産權公共服務産品知曉率,提升公共服務惠及面,引導企業用好資訊公共服務産品;支援建設一批重點産業專題資料庫,降低中小企業資訊利用門檻和成本。

  二是發揮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體系作用。國家知識産權局持續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已基本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體系,形成知識産權管理部門、高校、科研院所、社會化機構等多元參與的公共服務工作格局。基于此,《實施方案》提出廣泛組織調動知識産權服務資源和力量,以高品質的公共服務供給,滿足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多樣化創新需求。組織引導各級各類知識産權公共服務機構提供技術研發、轉化對接、專利布局等基礎服務支撐;加強中小企業知識産權業務教育訓練指導。

  三是提升區域知識産權綜合服務效能。大陸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具有明顯的聚集性,其中重要的表現形式之一就是區域性産業叢集。《實施方案》強調加強區域知識産權公共服務機建構設,滿足本地中小企業特色化、差異化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需求。國家知識産權保護示範區,知識産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市、縣、園區要充分利用好、發揮好現有各類平台載體,提供政策咨詢、資訊服務、業務教育訓練指導等綜合服務;探索建立公共服務常态化政企溝通機制。

  五、打造以專利産業化為成長路徑的樣闆企業

  《實施方案》在做好普惠服務的基礎上實施重點培育,重點支援一批高成長性中小企業成長壯大,探索以專利産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的有效路徑,提供可複制可借鑒的成功經驗,重點培育工作分為兩個步驟。

  (一)遴選樣闆企業入庫

  建立專利産業化樣闆企業培育庫,給予相關政策支援。企業通過中小企業專利産業化系統(網址:smes.patentnavi.org.cn)進行申報。各省級知識産權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入庫企業推薦工作,會同地方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金融監管總局各監管局、中國證監會各監管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相關部門,結合入庫企業基本标準,在名額上限内确定推薦名單,報送至國家知識産權局。每個省份推薦入庫企業數量一般不超過300家,考慮到區域産業基礎、創新水準、企業總量等方面的差異,對有計劃單列市或者高新技術、專精特新等企業數量較多的省份,适度放寬推薦入庫企業數量,但不應超過500家。國家知識産權局将加強與相關部門資料互聯互通,實作企業相關資訊自動擷取,減輕企業填報負擔,并會同相關部門對推薦上報的入庫企業進行複核,确定最終入選名單。

  《實施方案》從産業領域、科研實力、知識産權等次元設定10個評價名額,形成入庫企業基本标準,力求遴選出專利産業化基礎好、前景好的中小企業。遴選入庫企業的基本标準具體如下: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标準規定》的中小企業;②原則上應具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或各級知識産權優勢示範企業、工業企業知識産權運用試點機關等資格;③企業主營業務原則上應屬于專利密集型産業。專利密集型産業是指發明專利密集度、規模達到規定的标準,依靠知識産權參與市場競争,符合創新發展導向的産業集合,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業創新潛力和發展活力;④主營産品的核心功能、制造方法等具有自研或引進的核心專利技術,原則上應按照《國家知識産權局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專利産品備案工作的通知》(國知辦函運字〔2022〕985号)規定完成專利産品備案;⑤專利産業化率不低于50%;⑥上年度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10%或不低于500萬元;⑦有穩定的科研帶頭人和研發團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重不低于20%或與高校、科研機建構立穩定的産學研合作機制;⑧擁有自主商标品牌,即企業服務産品所使用的商标品牌是企業自有的,并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⑨具備涵蓋制度、機構、人員、保障等較為完善的知識産權管理體系;⑩無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和各類重大事故、違法違規及嚴重失信等情況。

  入庫企業實行動态調整機制,經過一段時間重點培育,達到出庫标準的,經評估後,予以出庫。出庫标準為專利産業化率明顯提升,新增一件以上專利密集型産品,或者已獲認定的專利密集型産品年銷售額及利潤均實作較大幅度增長。企業出庫後仍享受相關支援政策。各省份可在培育出庫企業數量的2倍以内,增補符合條件的企業入庫。面向出庫後的樣闆企業開展接續培育,助推形成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單項冠軍企業。對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專利産業化未出現實質性進展的企業,予以退庫處理。通過建構有進有出、接續培育的機制,促進一批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通過專利産業化實作快速成長。

  (二)對入庫企業提供政策支援

  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階段不同,面臨的問題不同,需要得到的支政策持也不相同。《實施方案》聚焦企業快速發展過程中的突出問題,面向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特别是入庫企業,提供相應的支援政策,力争實作服務效益最大化。

  一是強化知識産權相關政策支援。指導各地國家級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将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備案名單;加大專利優先審查政策的支援力度;組織實施并推廣符合企業共性需求的公益類專利導航項目;結合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組織相關平台載體為企業精準推送相關專利技術資訊,搭建轉化對接平台。

  二是助推專利技術産品化産業化。支援鼓勵相關創新中心、産業叢集為企業提供專利技術成果概念驗證、中試等服務支撐;支援企業形成具有技術優勢的專利密集型産品;鼓勵支援各類展會論壇、創新創業大賽等廣泛宣傳專利密集型産品,支援企業打造新品新牌、國貨潮牌。

  三是加大投融資精準服務力度。推廣應用《專利評估指引》國家标準,推進銀行内部評估試點,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單列信貸額度、優化審批流程等方式,實作知識産權質押融資快評快貸;面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推送入庫企業名單,為企業提供低成本中長期專項資金支援;開展“一月一鍊”投融資路演活動,聚焦制造業重點産業鍊上中小企業專利産業化融資需求,舉辦投融資路演活動;鼓勵相關政府引導基金,主動對接企業,發揮領投作用,加強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對入庫企業的支援力度,完善項目投後管理和服務指導機制;鼓勵支援以“科技成果+認股權”方式入股企業。

  四是提高資本市場服務賦能水準。支援入庫企業進入區域性股權市場規範培育,提供系列服務,适時開展創業債權試點和天使投資人備案;支援企業加快進入全國性資本市場;打造一批服務于資本市場的知識産權專業機構,為企業提供知識産權合規輔導等專業服務。

《專利産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計劃實施方案》解讀

  六、《實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為確定各項任務順利實施,《實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保障舉措。一是加強組織協調。國家知識産權局将聯合相關部門加強組織排程和跟蹤指導;地方各相關部門要細化責任分工和進度安排,注重強化本實施方案與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重點産業知識産權強鍊增效等重點任務的有序銜接,高效協同、政策關聯。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利用中央财政資金支援管道,充分發揮相關政府引導基金作用,加強投入保障;各級知識産權管理部門要積極争取地方政府加大配套資金支援力度,引導帶動社會多元化投入。三是加強監測評價。各地方知識産權管理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認真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上報重大問題;國家知識産權局将會同相關部門加強方案實施的跟蹤監測,按年度進行績效評價。四是加強宣傳推廣。各級知識産權管理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支援建立中小企業專利産業化經驗交流會商機制,認真總結專利産業化典型案例和成功模式,加大宣傳推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