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放煙花炸死10歲孩子,肇事者該當何罪

放煙花炸死10歲孩子,肇事者該當何罪

放煙花炸死10歲孩子,肇事者該當何罪

作者 | 宋宇玲

11天時間過去了,導緻陽陽(化名)死亡的“肇事者”仍未被找到。

事故發生在正月初三(2月12日),這本該喜慶的一天。當晚,父親王先生帶着10歲的陽陽,來到尉氏縣北三環附近的網紅橋,彼時橋上人潮湧動。王先生告訴媒體,陽陽說他想吃燒烤,他們一前一後站在燒烤攤前。

才付了錢,王先生聽到身後“啊”的一聲,轉過頭發現孩子昏了過去。

他描述道,擁擠人群中突然竄出一個類似于“狼嚎火箭”煙花的炮彈,紮向陽陽的腦袋并立即爆炸,“根本來不及反應,頭就被炸爛了”。

在短視訊平台檢索“尉氏網紅橋”,可以看到,正月期間橋上熱鬧非常,橋身跨過一條河,人們在橋兩邊燃燒煙花,照亮黑夜。美麗的另一面是,有當地人留言評論道:“煩死了……從跨年到現在沒消停過……”

放煙花炸死10歲孩子,肇事者該當何罪

尉氏縣網紅橋/視訊截圖

而炸向陽陽後腦、在人群中穿梭來的這隻煙花炮彈,其主人隐匿、消失在人群與煙花中。

事發後,陽陽家屬在網絡求助“尋找目擊證人”。5天後,2月17日,陽陽不幸去世,而尋找肇事者的線索至今依然沒有任何進展。

陽陽離世後,其家屬已将社交平台上的求助資訊删除,一切似乎歸于平靜。據澎湃新聞,20日,尉氏縣官方部門人士回應,相關部門在跟進處理,希望關心這件事的人耐心等待結果。

毫無疑問,肇事者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但在“禁改限”的今年,煙花傷人事故時有發生,煙花品質難以差別,燃放操作的規範也常被人忽略。這讓過年的年味蒙上一層陰影。

如何才能避免類似意外再次發生?

01

找不到的肇事者

目前來看,“肇事者”選擇了隐身。陽陽父親王先生接受采訪時表示,當晚現場人流密集,車輛擁擠。事發後的幾天,警方調查了周圍監控,也排查了過往車輛的行車記錄儀,但尋找肇事者的希望渺茫。

上海大邦律所丁金坤律師告訴南風窗,本案肇事者的行為屬于過失緻人死亡,已經構成刑事犯罪。

一般情況下,肇事者故意瞄準目标進行針對的可能性較小。丁金坤表示,即使肇事者放煙花是出于無意,但畢竟已經造成了嚴重危害後果,大機率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過失緻人死亡罪進行刑事審判。

放煙花炸死10歲孩子,肇事者該當何罪

家屬在網上釋出的求助帖

在肇事者一直沒有落網的情況下,刑事被告人缺失,丁金坤律師表示,這種情況下,一般沒有辦法追究刑事責任,不過家屬依然有機會追責和索賠。但這有一個前提,就是産品合不合格,“這是責任的核心”。

若産品不合格導緻意外,家屬需要去找煙花的生産商、運輸商包括銷售商索賠。

不過,追查産品的來源亦有難度。“因為煙花亂竄,爆炸後灰飛煙滅,落地很遠,而且煙花是普通物品,非特定物,大家放的煙花種類或許雷同,分辨更困難。”這要求警方加大排查力度,“需要花費很大的力氣”。

煙花制造與出售的鍊條複雜,為此案的追究過程再加陰影。

此外,山東省煙花爆竹協會副秘書長、濱州市虹川煙花爆竹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國慶對南風窗解釋,之前禁放煙花爆竹,但老百姓有需求,當地可能存在無正規公司經營的情況,“沒有産品品質把控,非法經營就非常嚴重,産品溯源就非常困難”。

如果産品合格且沒找到肇事者怎麼辦?

丁金坤表示,這樣的情況比較棘手,可能會出現在法律上沒有索賠對象的情況,需要依靠政府進行民生救濟。

02

被忽略的煙花的傷害力

陽陽家屬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達過不解,“陽陽不到一米四,比成年人矮,不知道煙花為什麼會在人群裡亂竄。”

在年味的情懷和浪漫想象的影響下,大多數人對煙花的傷害力防備心較弱。

“狼嚎火箭”屬于火箭類的煙花,發射時會發出類似狼叫的聲音。“在火箭煙花中,‘狼嚎煙花’算殺傷力較大的”,煙花廠商李焰(化名)向南風窗介紹道。

擊傷陽陽的煙花是否是真正的“狼嚎火箭”,目前尚未有确定結論。不過,根據日常生活經驗,煙花市場上的産品品質亦參差不齊,這造成煙花品質的不可控,因而傷害力也不可控。

放煙花炸死10歲孩子,肇事者該當何罪

網上有很多在網紅橋上燃放煙花的視訊

李焰告訴南風窗,近年來,煙花行業處于風口位置。“價格戰打得太厲害了,好多外地的人來我們這裡買煙花,他就挑便宜的買。”這容易造成劣币驅逐良币。

李焰介紹,煙花行業如果一味追求便宜,就會出現很多不良商家,“哪怕是火藥它也是分價格的”。并且,火箭煙花升空完全依靠火藥帶來的能量,火藥的藥量必然對于煙花飛行軌迹産生影響。

浏陽地區類似于“狼嚎火箭”的煙花,其研發制作有着嚴格的要求。煙花廠的生産資格一般分為A級、B級、C級。當地煙花廠需要達到B級或B級以上,同時需要滿足省内政府的生産線建設要求,才可以生産“狼嚎火箭”這類威力較大的煙花。

放煙花炸死10歲孩子,肇事者該當何罪

“狼嚎”火箭/騰訊新聞

據媒體報道,2月3日河南洛陽,有市民燃放煙花,造成住宅樓外牆燃燒并冒出黑煙。次日,小區物業回應,該意外由市民在街道上放類似竄天猴的炮仗導緻。

人們追求放煙花的體驗感、觀賞性,甚至是刺激程度,但往往忽略潛在的安全隐患。

以“加特林”煙花為例,李焰向南風窗介紹,每一個加特林上都明确标注了“禁止手持”,盡管加特林煙花會有一根帶子,但這條帶子是為了友善零售時拿取,因為加特林“又長又圓”。但是很多人仍然拿在手上直接燃放,導緻了意外發生。

03

年味與安全的邊界

矛頭總是很容易指向煙花的研發,一種觀點認為,不應該研發制作太大殺傷力的煙花。

李焰表示,相比起一箱箱的禮花炮,火箭煙花的威力并沒有那麼大。他認為,隻要按照正常的燃放說明操作,煙花沒有太大危險性。“我們生産的每一支煙花都有按照規定的工序,對火藥的要求很高,而且生産的工藝要求也特别高。”

但每個地方的法規不同,對研發企業的要求也不同,即使所有煙花廠商都嚴格遵守生産規定,煙花品質有好有壞在所難免。

李焰表示,部分地區的煙花生産商在生産時對于做工藥量、火藥的原材料要求不高,有時為了達到降低成本的效果,“放的藥也沒有那麼多”。

放煙花炸死10歲孩子,肇事者該當何罪

有網友釋出視訊稱,有人在網紅橋上煙花對戰/視訊截圖

但沒有人願意意外發生,對煙花行業尤其如此。李焰表示,每年煙花廠商們都特别關注燃放事故,自己并不願意看到煙花傷人的新聞。一般情況下,即使研發品質有問題,按說明正規燃放也不會傷到人,“這是我們作為研發對自己的最低标準”。

當人們花高價競相購買網紅煙花時,控制煙花生産成為很重要的命題。法律方面,丁金坤律師表示,煙花的威力應該被控制在合理範圍内,以降低煙花對人身安全的傷害。

他認為,如果煙花在制作時已經遵守強制規定,但是仍然有較大的危害性,那麼相關規定所代表的危險程度是否已經超出社會一般的可接受範圍之内?有關标準是否應該進行更加嚴格地制定?

“譬如有的煙花爆炸聲太響會傷耳膜,有的煙花太大型沖擊力太強等等,要全方面平衡娛樂與安全。”

過去多年,多地對春節期間的煙花燃放持全面禁止的态度,樂趣減少的同時,抱怨“年味”是以變得稀薄的聲音頻繁出現。今年,“禁改限”成為新的趨勢,年味回來了,但這背後牽涉的煙花行業的研發制造、出售管道、标準與監管等,需要探索出可持續的年味,各方都在期待一個更加安全的煙花燃放環境。

至少,“尉氏網紅橋”上的年味結束了。社交平台顯示,事發後,橋兩邊現在已無售賣、燃放煙花的混亂無序的場景。但是,這不該以一名10歲男孩的生命作為代價。

文中配圖來源于網絡,首圖來源于澎湃新聞

編輯 | 向由

值班編輯 | 張來

排版 | 菲菲

南風窗新媒體 出品

未經授權 禁止轉載

關注南風窗,檢視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