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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5斤瓜子到手3斤半?多地治理商家缺斤少兩

作者:新街派 生活報

臨近過年,家住河北省邯鄲市的崔曉宇(化名)在網上買了點幹果,想着過年時招待親戚朋友,結果收到貨後一稱發現了問題:“我買了5斤瓜子,收到共5包,每包重量都不到一斤,而且每包裡都還有一包一兩多重的幹燥劑,5斤瓜子實際淨重隻有3斤半,缺斤少兩問題真是太嚴重了。”

無獨有偶。幾天前,北京市朝陽區的孫欣(化名)買了4斤(2000克)車厘子,收到貨後連箱子一起稱重發現隻有1640克,箱子重132克,車厘子淨重隻有1508克。

“我又檢查了下,發現還有近半斤的壞果,也就是說4斤車厘子,到手能吃的就2斤半。我聯系商家,對方隻願意補償差價,但拒不賠償壞果的損失,後來就一直不回我資訊。我找了平台客服,對方也隻是說問題已經回報,一星期過去了還是沒動靜。”孫欣說。

随着春節越來越近,過年的氣氛越來越濃厚,上街和在網上購置年貨等商品的消費者越來越多。然而,一些商家卻趁機“渾水摸魚”,線上少發或用包裝重量充數,線下利用稱量工具作弊。面對年貨缺斤少兩問題,消費者該如何維權?《法治日報》記者近日展開了調查。

缺斤少兩情況多

不易發現維權難

近日,記者在電商平台下單了5單堅果類“年貨大禮包”,這些大禮包均月銷過萬,到手後卻均存在缺斤少兩問題。

一款簡介中稱“年貨堅果幹果禮盒裝零食大禮包,新春送祝福,買一箱送一箱,16味30袋4200克”的商品,記者收到貨後連箱子一起稱重發現,每箱重量為2100克,總重量似乎沒有問題。但記者将每袋商品上标注的淨含量相加發現,其一箱的總淨含量為1850克,加上箱子重量250克才是2100克。記者去掉包裝箱對箱内商品集體稱重後,發現淨含量為1780克,與标注淨含量相比少了70克。

也就是說,從外包裝到商品标注資訊,賣家都有“可操作”的空間。不僅如此,記者發現,對于商品重量,有些商家從一開始就玩起了“文字遊戲”。

“大罐淨重堅果組合,年貨批發開心果、核桃等散裝混合稱4斤裝”“2000克,核桃/腰果/花生米/每日堅果各一罐”,在商品詳情頁和下單成功的頁面,記者發現某款禮盒均在醒目位置寫着“2000克(4斤),淨重”的字樣,但收到貨後記者稱重發現,連包裝盒一起才勉強夠得上2000克,實際重量遠沒有4斤。

對此商家解釋道,簡介中寫的是整箱的重量,淨重是1600克。記者再檢視才發現,原來在商品詳情頁旁邊有張小圖,上面寫着“4大罐,400克/罐”的字樣,一般消費者很難注意到,并且下單時顯示的也是“淨含量2000克”的規格。對于記者提出的疑慮客服并未回應,隻是一直強調“4罐淨重1600克”。

1月21日,在雲南大理洱海旅遊的尹蓓(化名)想買點當地水果。在一個路邊攤,藍寶石葡萄攤主報價13元一斤,尹蓓看前面還有幾家賣水果的攤子,準備逛逛比較下價格再買,攤主見狀主動降到10元一斤,并說這是附近最便宜的,其他家沒有這個價格,于是尹蓓拿了一串,上秤顯示一斤半,價格15元。

“我付完錢後沒走多遠看到有個公平秤,于是就順手試了下自己剛買的葡萄,結果發現隻有1.1斤。于是我就傳回去,說她的秤不對,結果攤主就是不承認,還說少的葡萄是我自己吃掉的。還好旁邊人比較多,也有之前在這買東西發現少給的顧客,他們都在幫我說話,攤主才把差價退給我,否則隻能自認倒黴了。”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缺斤少兩的商家不在少數。遇到缺斤少兩情況時,能承認錯誤作出補償的商家并不多,而消費者想拿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賠償金額,即“經營者如果在提供商品或服務時存在欺詐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如果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則更為困難。

對此,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院長任超教授認為,這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一些商家誠信經營意識不夠,動了“歪腦筋”;監管部門缺乏對相關行為的嚴厲打擊和及時有效的懲戒機制,緻使違法違規成本較低;通過梳理目前的一些消費者調查資料發現,大部分消費者在遇到缺斤少兩的情況時,隻有少數消費者會選擇投訴維權,大部分人都覺得差的錢不多,就不必耗時耗精力去維權,這一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商家的不法行為。

有人網上賣鬼秤

消費者很難發現

2月4日,遼甯省沈陽市的張萌(化名)在家附近的菜市場準備買點豬腳當年貨,為了檢驗秤是否有問題,她在稱重前把自己的手機放在秤上,發現沒有問題才決定購買。結果她注意到商家在給豬腳稱重前又把電子秤調試了一下,于是張萌“眼疾手快”地把手機又放了上去,結果發現重量多了20多克。

“我立馬和賣家理論,他說按錯鍵了,後來又操作了一下,重量又恢複正常。過年過節,大家買東西都買得比較多,有時候少一些根本發現不了,商家如果在秤上做手腳,消費者真是防不勝防。”張萌說。

從記者調查和梳理的各種事例來看,商家缺斤少兩之是以能夠成功,“鬼秤”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

“可定制專用收廢品糧食電子秤,比例自由設定,定位複位鎖定。”記者在某電商平台以“可調節電子秤”為關鍵詞進行搜尋,發現不少售賣“鬼秤”的店鋪,從相關評價和店家反映來看,過年前銷量有較為明顯的增長。

“我們這個是按照百分比調的,預設增減10%、20%、30%,也可以自由設定,從10%到60%想設定多少增減幅度都可以,遙控器可以提前按,東西放上去自動調加減,遙控器也可以一鍵歸位,按了就可以恢複标準重量。”據賣家介紹,除了用遙控器,自己也可以手動改鍵,操作很簡單。

從賣家發來的示範視訊來看,隻要按一下遙控器按鈕,商品重量就可以來回變化,一般消費者根本看不出來被動了手腳。賣家還表示,即便是碰上監管人員,改裝的電子秤也能夠通過審查。

北京瀛和(海口)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王季彪介紹,制造、銷售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以及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确度和僞造資料,給國家和消費者造成損失的均屬于違法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最高可處以50萬元或者違法所得10倍的罰款、沒收全部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詐騙罪或者擾亂市場秩序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改裝電子秤侵犯了消費者享有的公平交易的權利,售賣改裝電子秤的商家和實際使用改裝電子秤的商販都應承擔相應責任。”王季彪說。

任超認為,對于使用“鬼秤”的商家,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應當按照有證據充分證明的缺斤少兩的次數和金額,一并進行處罰和教育。

“如果缺乏證據證明先前商家的缺斤少兩情況,之前消費者遭受的損失也很難主張賠付。這提醒消費者最好在遇到類似情況時保留證據,也鼓勵消費者最好當場揭發舉報,進而發揮群衆監督的作用。”任超說。

加強監管和執法

扣完分吊銷執照

記者注意到,近段時間以來尤其是臨近過年過節,多地已經開展對商家缺斤少兩情況的治理。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區執法局、屬地街道重點抽查農貿市場公平秤,流動商販、水果店、水産店、食用生鮮店的電子秤,并将公平秤從室内延伸到室外,首批11個公平秤點位位于寬窄巷子、文殊坊、中醫大省醫院地鐵站口等地,并在公平秤旁公布投訴舉報電話。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尉犁縣市場監管局近日開展民生領域計量器具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缺斤少兩等計量違法行為。此次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12人,檢查集貿市場2家、商超4家,計量器具50餘台,發現涉嫌不合格計量器具3台,當場扣押封存并做好後續處理工作。

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内農貿市場用于貿易結算的電子計價秤開展檢定工作。定員嚴格按照計量檢定規程,對電子計價秤的外觀、示值誤差等計量性能進行了檢查、檢定,對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統一張貼專屬二維碼、鉛封并統一錄入全市“電子秤計量資訊管理系統”進行監管。

如何才能有效治理缺斤少兩情況,維護節日市場計量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任超認為,可以在立法上加大對缺斤少兩行為的懲戒力度。對制造、銷售、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機關和個人增加懲罰性賠償,并提高罰款額度。

王季彪建議,加大現場巡邏檢查的力度,提高檢查次數、着重檢查缺斤少兩常發的農貿市場或商家;鼓勵消費者進行投訴,設定投訴成功後的獎勵政策;設定獎勵政策以鼓勵消費者使用市場公平秤再次過秤。在入駐農貿市場或商場時,商家應到所屬的市場監督管理機構簽署不缺斤少兩的保證書并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如經發現使用作弊秤的、缺斤少兩的,除罰款外還要沒收電子秤、保證金和全部違法所得。

“發現使用作弊秤的,不能一罰了之,要追查作弊秤的來源,是原裝購買的還是買後改裝的,是線上還是線下購買的,發現有關線索要立即報執法部門,一查到底。對銷售、改裝、使用作弊電子秤的機關及機關的負責人或個人要予以曝光,并結合市場監管部門有關職責,納入信用黑名單。可以參考駕照1年12分制,商家的營業執照也設定1年多少分,查處一次視情節予以扣分直至吊銷營業執照等。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公安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宣傳和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查處缺斤少兩、制造銷售使用改裝電子秤的違法行為。”王季彪說。

“從商家的角度來看,應改善經營理念,樹立長遠發展的意識,重視信譽建設,提高道德品質,不以短期利益為唯一目标,而要注重長期效益和社會責任。可以通過加強教育引導,培養其誠信經營意識。電商平台可以把平台上商家缺斤少兩行為記入誠信考核,并根據平台規定對商家進行流量限制和處罰。”任超說,市場缺斤少兩現象是一個涉及消費者、商家和監管機構等多方面的複雜問題,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從多方面入手,打造一個法治化治理模式,形成政府、商家和消費者共同參與的治理格局。

來源:法治日報

轉自:人民日報用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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