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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來北往》:一個漏洞,兩個疑問,馬魁真的還能再當警察嗎?

作者:百丈之溪

年代大劇《南來北往》已經播出四集,目前來看這部劇雖然值得一追,但肯定無法成為像《人世間》一樣的經典之作,一些細節方面似乎缺乏說服力,比如老吳媳婦丢了一隻下蛋很多的雞,為此左鄰右舍在汪新的父親汪永革的主持下專門開會讨論這件事,總感覺不太現實有些戲曲化了,除此之外至少還有一個漏洞和兩個疑問值得一說。

《南來北往》:一個漏洞,兩個疑問,馬魁真的還能再當警察嗎?

一、馬魁身穿警服的相片是個漏洞

10年前的1968年馬魁是甯陽開往哈城普快列車上的一名乘警,結果一次抓捕小偷的過程中小偷突然墜車而亡,小偷的兩位同夥誣陷是馬魁所為,馬魁是以被判入獄12年,直到十年後的1978年才洗清嫌疑證明馬魁是被誣陷的,馬魁也由此恢複了警籍,重新回到乘警的崗位,這裡有一個漏洞,那就是馬魁上班第一天他身穿警服的相片是個漏洞,為何這麼說呢?

《南來北往》:一個漏洞,兩個疑問,馬魁真的還能再當警察嗎?

馬魁上班第一天乘警隊胡隊長才發警服給他,還說如果不合身就讓後勤幫忙改一改,然後把工作證交給了馬魁,從證件上可以看出馬魁身穿的是警服(應該是74式或78式警服)。

問題是馬魁還沒領警服,那麼他身穿警服的照片哪來的?隻有一種可能就是拍照的時候穿了别人的警服,但這種可能性其實并不大,因為既然已經恢複了他的警察身份,拍照的時候就可以發警服給他了,何必穿别人的警服去拍照,而且從照片來看也不像是剛剛拍照的樣子,這應該是一個被忽略的漏洞。

《南來北往》:一個漏洞,兩個疑問,馬魁真的還能再當警察嗎?

二、押解犯人不需要通知乘警嗎?

馬魁被判入獄後一直申冤但始終沒有結果,直到十年後當初誣陷他的兩個同夥因為盜竊落網,為了立功減刑主動交待了十年前誣陷馬魁的事實,專案組就押解馬魁到甯陽鐵路公安分處乘警隊來重審案情。

組織上沒有重新認定馬魁被冤枉之前他始終還是犯人,是以從監獄出來馬魁還是帶上手铐被當作犯人坐火車一路押解到目的地。

從兩位押解警察的證件可以看出他們也是甯陽鐵路公安分處的警察,和汪新是同一個機關的不同部門,按理來說這種押解犯人的行動應該通知乘警配合吧?但汪新對此卻一無所知,似乎有些不合情理,這是第一個疑問。

《南來北往》:一個漏洞,兩個疑問,馬魁真的還能再當警察嗎?

三、馬魁真的還能再當警察嗎?

十年過去了,馬魁被證明他當初是被冤枉的,他被恢複警察身份說得過去(對這個不是太了解),但他一個錯誤的舉動卻使得他之前的努力全部白費了!

馬魁并不知道他此次被押解出監獄其實是要重新審理他的案情,因為之前的申訴石沉大海,是以馬魁趁着這次機會借口上廁所逃跑了,逃跑途中還打傷了追他的乘警汪新,并把汪新铐了起來。

《南來北往》:一個漏洞,兩個疑問,馬魁真的還能再當警察嗎?

馬魁這個時候的身份還是被判刑的罪犯,他在押解途中逃跑還打傷警察是很嚴重的行為,如果說他之前還有可能恢複警察的身份,但是他逃跑之後其實已經葬送了重新當警察的可能,按理來說這件事情一出,就算不追究他的責任,而且重審之後也證明了十年前他是被冤枉的,最多也隻是還他清白,以及給他一定的經濟補償,馬魁想要重新再當警察應該不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