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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下單惡意頻繁退貨屬于侵權應賠償

作者:陳維國律師
網購下單惡意頻繁退貨屬于侵權應賠償

2022年3月,王某在網絡平台上下單購買了一袋無糖藕粉,他收到商品後,認為藕粉的碳水化合物含糖量高了于國家标準,便投訴至管轄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試圖要求退款。

市場監督局經調查後,認定這袋藕粉各種成分含量符合國家的相關行業标準,網絡平台駁回了王某的退款申請。王某對這個結果非常不滿,便想辦法要報複商家。

王某經過策劃後,于2022年10月三次光顧這家網店,付款18222.28元,下了10個訂單,訂購了1209袋友善面、781包餅幹、396瓶飲料和94罐燕麥片。之後,王某在查詢訂單情況後,在商家寄出商品或準備寄出商品時,他就會申請退款和退貨。王某在申請退款的說明中,故意填寫了一些辱罵性詞彙,把商家說成是“職業騙子”、“坑蒙拐騙”等,在收貨位址欄中,他故意填寫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位址,如“某某火星救援現場”等。

王某的這個操作,故意選擇在“雙十一”網絡銷售大活動即将來臨之際,緻使商家産生了擔憂并對王某的惡意下單、退貨行為産生懷疑。由于王某頻繁的下單和退貨行為,導緻了商家的評分下降,無法參與“雙十一”活動,銷售額受到了巨大的影響,商業聲譽受到損失。

商家認為王某的行為直接導緻了店鋪的退款率飙升、評分下降、銷售額滑坡。于是,商家便開始反擊,以商家名譽權受損為由,将王某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令王某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

王某則抗辯認為:“消費者下單和申請退款退貨都是自己應該享有的權利和自由,自己的行為對網店的經營情況沒有影響,要求法院駁回網店的訴訟請求。”

法院對此案進行審理時認為:王某并非是正當行使消費者的退貨權,而是濫用自己的民事權利。王某的行為已構成案涉網店的名譽侵權。由于王某頻繁下單、數量龐大,加上頻繁申請退款,主觀上有惡意導緻網店名譽受損的目的。即王某不是真正的購物,也不是因為産品有瑕疵而正當行使退貨權,其目的是通過虛假購買産品的故意和惡意退貨的故意,對案涉網店進行報複和騷擾,構成了對案涉網店的名譽權的侵害。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5條規定了消費者通過網絡購物可以享受的“七天無理由退貨權”,消費者可以在發現網購産品有瑕疵,行使無理由的退貨權。但《民法典》第132條規定“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對消費者也有限制力。

網購下單惡意頻繁退貨屬于侵權應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設立無理由退貨權,是因為網絡購物,消費者無法直接分辨所購産品的品質情況,緻使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受到視覺距離的限制,并可能會受到商家誇大宣傳的影響。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享有無理由退貨的權利。隻要消費者正當行使這個權利,是不受限制的。然而,消費者退貨權屬于一種民事權利,這種民事權利的行使也必須合法。也就是說,消費者在行使自己的民事權利時,必須依法行使,而不能濫用自己的權利。如果消費者在行使自己的權利時故意損害了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權益,也是要承擔民事責任的。

王某在本案中利用退貨退款的權利,故意侵害商家的合法權益,就構成了名譽侵權,依照法律規定,王某應對被侵權的商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面對法院的審理,王某在最後一次庭審中終于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當庭向網店店主賠禮道歉,主動賠償網店的部分損失。雙方達成和解後,雙方調解結案。

網絡上報道的這個案件是真實的,也是一起非常典型的網絡購物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網絡時代,購物非常便捷,由于網商品的品質無法得到保障,也經常會發生消費者與商家之間的糾紛。

網絡購物是需要誠信,網絡購物誠信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産品品質的誠信;二是供貨及時的誠信;三是售後服務的誠信。

很多網店都加入了第三方結算的平台,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網店基本能夠做到誠信服務。恰恰有了第三方平台的參與,消費者對網店的評價就非常重要,商家的商業信譽就需要消費者給予好評建立,如果商家經常受到投訴,其商業信譽就會受到影響,經濟效益就會下滑。

網絡購物消費者行使個人權利時,必須要以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為目的,而不能以擷取非法利益為目的或者以報複網店、故意損毀網店名譽為目的。本案中的王某就是以故意損毀網店名譽為目的,是以,在網店起訴後,他面臨着敗訴的風險。面對法律的威懾,他最後選擇了承認錯誤賠償損失的方案,避免了更大的損失。

這是一起典型的“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慘痛教訓,公民行使民事權利,必須要有清晰的法律邊界意識。如果消費者濫用民事權利以達不正當目的,就會受到對方的回擊,就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年來網絡購物經常發生消費者以打假為表現形式的三倍或十倍索賠的案件,經仔細研究後就會發現,許多以打假為表現形式的網絡購物索賠案件,都是利用法律的賦予的索賠權而制造購物陷阱後的索賠行為。這些以索賠為目的的打假行為,有的得到了法院的判決支援,有的遭到了法院判決駁斥,這說明,濫用民事權利,以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索賠行為并不會都能得逞。

網購下單惡意頻繁退貨屬于侵權應賠償

總之,這起案例是對消費者權益和法律責任的一次有力提醒。在網絡購物時,我們應該理性行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要避免濫用權利損害他人的利益。隻有在明智和公平的前提下,我們才能建立一個和諧的網絡購物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