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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因分家不均,3名子女拒絕贍養8旬老人被告上法庭

作者:石家莊市新華普法

1月24日,據平頂山中院釋出消息,82歲的老王育有兩男兩女,承包經營農田兩畝多,靠出租部分責任田和享受國家農村老人惠農政策補貼生活。其老伴和長女前些年過世,次女在外地農村生活。老王和長子、次子同村生活。

以案說法|因分家不均,3名子女拒絕贍養8旬老人被告上法庭

2022年以來,老王年邁體弱明顯、行動不便,無法進行田間勞動。随後老王2次住院實際花費6800餘元,出院後更是無法自理。老王要求兒子們接走,輪流照顧無果,村委會出面調解糾紛。然而子女均認為老王分家不公,一緻拒絕接受調解結果,并拒絕結清老王的醫療費。

以案說法|因分家不均,3名子女拒絕贍養8旬老人被告上法庭

随後老王将三人訴至石龍法院,法院認為老王享有的國家農村老人惠民補貼性收入和承包責任田出租收入應由自己掌控,用于日常開銷。同時對于老人的财産在生前立好遺囑,做好合理分割,以免再次出現争議。對于因看病老人欠下的醫藥費用等三被告應予以均攤。

以案說法|因分家不均,3名子女拒絕贍養8旬老人被告上法庭

最終法院判決三被告分别每人支付老王醫療費2270餘元。自2024年1月1日起三被告每輪一個月接回照顧老王,期間生活期間衣食住行醫需照顧方一并負責。負責照顧老人的一方要及時告知其他各方,由三被告等額均攤。對于需要一次性支出500元以上的,500元以下支出由照顧老人的當事方自行負擔。自2024年起原告每年應交的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用由三被告輪流繳納。

以案說法|因分家不均,3名子女拒絕贍養8旬老人被告上法庭

3名被告經過庭審教育後當庭表示"法官咋判我們就咋執行"。

來源:九派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