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士反映
她在杭州蕭山的樾濱府買了房
前段時間接到開發商的延期傳遞通知
說要到今年1月底傳遞
黃女士:2021年8月份左右的時候在這個小區買的房子,然後當時合同簽訂的是2023年12月31号傳遞。這邊開發商給我們郵寄了一封家書,裡面寫了傳遞時間可能在1月29号。
樾濱府位于杭州蕭山區河上鎮
黃女士給記者看了購房合同
她購買了一套97平方的房子
總價125萬多
預計傳遞時間是2023年12月31号之前
合同中規定
如果房子傳遞出現逾期
90天内
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
全部房價款萬分之1.5的違約金
黃女士算了算
按照賠償規定
差不多要賠5000多元
小區業主找開發商協商過
對方給了另外一個賠償方案
黃女士:是用車位抵用券,1萬元,作為一個補償,但是針對我們大多數業主,是已經買了車位的,是以說對于這個方案我們是非常不認可的。正常(賠償)是5000元,那現在是1萬,是不是還會出現再次延期的可能性?
黃女士說
開發商關于延期傳遞的溝通方案
寫着“樾濱府項目拟給每戶業主
贈送價值一萬元的車位購買抵用券
每個車位最多抵用三張”
黃女士之前已經買了車位
不确定這個抵用券是否可以使用
黃女士:(使用抵用券)是要按照原價13萬去購買車位的,還有很多業主是按照6萬,甚至有免費送車位的方式去獲得車位,我們不想再花12萬5去買這個車位了。
黃女士說
很多小區業主覺得這個方案沒有誠意
他們希望能明确傳遞日期
同時按照合同進行賠償
現場
業主彭先生告訴記者
他對1月底能否交房持懷疑态度
彭先生:包括一些地闆還有一些沒開始鋪的,洗手台、瓦斯竈也還沒有搭。(公共部分)綠化還沒有好,路面還沒有瀝青。
黃女士和彭先生帶記者找到售樓處
彭先生找來了之前和他們溝通的袁經理
樾濱府從業人員 袁經理:因為這兩天上司出差不在, 昨天也和你們說過了,就是周一上司在。大家雙方約下來,坐下來談,也不是說某方要求一定要到就一定要到的,對吧,肯定雙方約一個時間對不對。
袁經理沒有接受記者的采訪
但是說明了一下
因為購房時間等因素
是以車位價錢是不一樣的
至于1萬元的停車位抵用券到底怎麼用
他還需要再和公司溝通
小區開發商後來回報
車位抵用券可以抵扣已經購買車位的尾款
11号之前會再給業主提供幾個賠償方案
至于具體傳遞時間
他們目前也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