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鬧大了!男孩撿到三萬元鑽戒,卻被父母扔掉, 律師:需照價賠償

作者:天天講生活

攤上事兒了!男童路邊撿鑽戒,卻被父母當玩具扔掉,失主:照價賠 律師:家長需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路邊撿起一件發現物,本是好事一樁。但再在近日,一三歲孩子就撿到一枚價值三萬元的鑽石戒指,父母卻将它當作玩具被扔進了垃圾桶。被失主要求照價賠償三萬元,而律師也是認為照價賠償。這一消息讓孩子的父母都吓懵了,一時疏忽帶來無形的損失,也點燃了法律的讨論。到底誰該為此承擔賠償責任?孩子的父母到底該不該出這3萬元?

鬧大了!男孩撿到三萬元鑽戒,卻被父母扔掉, 律師:需照價賠償

事件發生在1月8日,小明(化名)在街上玩耍,無意中撿到了一枚戒指。這枚戒指閃閃發光,小明覺得新奇有趣,想當作玩具帶回家。父母把它當成普通飾品,擔心小明吞下受傷,就把戒指扔掉了。

鬧大了!男孩撿到三萬元鑽戒,卻被父母扔掉, 律師:需照價賠償

原來,這枚戒指竟然價值三萬元,是李女士不慎丢失的鑽石訂婚戒指。警方通過監控,發現是小明撿走的,于是上門調查,要求歸還。這時小明父母才知道戒指的真正價值,但它已經被扔掉無法找回。

鬧大了!男孩撿到三萬元鑽戒,卻被父母扔掉, 律師:需照價賠償

李女士要求小明父母按戒指價格三萬元賠償,認為他們沒有妥善保管拾得物的責任。要知道小明隻是三歲的孩子,而小明父母則以為那隻是普通玩具,且也是為了孩子安全着想扔掉的,不應承擔賠償責任。雙方在賠償問題上意見不一緻。

鬧大了!男孩撿到三萬元鑽戒,卻被父母扔掉, 律師:需照價賠償

那麼,法律如何規定呢?失主有權要求追回遺失物,拾得人有保管義務。根據《民法典》第312條,财物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遺失物;第316條也規定,拾得人有妥善保管的義務,若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緻使遺失物損壞、滅失,應承擔民事責任。

鬧大了!男孩撿到三萬元鑽戒,卻被父母扔掉, 律師:需照價賠償

也就是說,小明父母作為拾得人,有保管戒指的責任。雖然他們不知道戒指真價值而扔掉,但法律上仍屬過失,需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鬧大了!男孩撿到三萬元鑽戒,卻被父母扔掉, 律師:需照價賠償

不過,李女士作為失主自己也有疏忽大意的問題。根據民法典,如果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存在過錯,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是以,小明父母不必承擔全部賠償金額。

鬧大了!男孩撿到三萬元鑽戒,卻被父母扔掉, 律師:需照價賠償

最終,在确認戒指的價值後,小明父母同意在二萬元範圍内賠償。相當于承擔了約66%的責任,也顯示了負責任的态度。

鬧大了!男孩撿到三萬元鑽戒,卻被父母扔掉, 律師:需照價賠償

看到如此的判罰,網友卻坐不住,直言到這個判定本身就會荒唐,一枚鑽戒(真假未知)被一個小孩撿起,反丢棄卻要被告賠償,試問這枚戒指是如何判定真假的?不能證明這個小孩撿到的就是指定的這枚,那就不存在對此負有保管義務,更不可能負有賠償的義務!

鬧大了!男孩撿到三萬元鑽戒,卻被父母扔掉, 律師:需照價賠償

有網友甚至直言這不就是歪理嗎?

鬧大了!男孩撿到三萬元鑽戒,卻被父母扔掉, 律師:需照價賠償
鬧大了!男孩撿到三萬元鑽戒,卻被父母扔掉, 律師:需照價賠償

還有網友說如果孩子誤食是不是可以追究失主的責任。

鬧大了!男孩撿到三萬元鑽戒,卻被父母扔掉, 律師:需照價賠償

人們常說,拾金不昧是美德。但面對複雜的法律關系,責任劃分也并非一句話那麼簡單。我們在行事處世時,無論大事小事都需要審慎和負責任,這不僅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對自身利益的維護。這件看似小事的誤會,也給我們上了一課。

視訊加載中...

對此,你這麼看?到底誰該為此承擔賠償責任?孩子的父母到底該不該出這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