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外網
“這麼多人,這麼多部門,這麼多領域,如果任何一個認真去工作,這個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這不是天災,這就是人禍。”
年度反腐專題片《持續發力 縱深推進》披露了湖南長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調查細節:經查,黨中央、國務院及湖南省委省政府先後6次開展專項行動,要求對違建房屋清查整治,但這棟奪命自建房接連6次成為漏網之魚。
2022年4月29日,湖南長沙望城區一棟居民自建房突發下坐式垮塌。圖源:央視新聞
一
2022年4月29日12點24分,湖南長沙望城區一棟居民自建房下坐式垮塌,造成54人死亡、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9077.86萬元。
這座自建房最早開建于2012年。一開始是5層樓、局部6層,2018年,房主擅自加蓋到8層、局部9層,樓高一度超26米,卻隻有一樓使用實心磚牆,二至五層全是空鬥牆。
涉事自建房結構(圖源:央視新聞)
對這麼一座高危房,有關部門卻搞起了“選擇性失明”——
2016年,住建部開展城市建成區違建專項治理,當地以望城撤縣設區時間不長為由,未将其納入整治範圍;2018年,湖南開展縣城違建專項治理,當地又把望城當作區,再度排除在整治範圍之外。
2020年7月,住建部部署開展為期一年的“兩違清查”工作,湖南省住建廳9月轉發通知,長沙市次年1月印發方案,望城區更是拖到2021年6月才着手處理——當時距清查工作結束隻剩幾天。
截止日期臨近,望城區索性虛報資料:6月29日上報已排查217棟,僅6天後改成8.1668萬棟,一個月後又改成1.8238萬棟。湖南省紀委監委從業人員透露:涉事人一開始沒細想,把資料報高了,後來又覺得“不現實”,趕緊把資料往下降。
2021年6月,離長沙隻有幾百公裡的郴州汝城一處民房垮塌,長沙市依然未能警覺,在相關排查中以開會、發文取代實際工作,把責任壓給社群,讓臨時雇用人員“裝樣子”。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高危自建房不僅沒人管,還有人幫着出具安全鑒定報告。長沙市警察局望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原副大隊長劉萬全,收受某房屋安全檢測公司好處,将其推薦給轄區内房主。包括涉事自建房在内的20多棟房屋,全靠肉眼檢測就拿到了鑒定報告。
相關轄區内房屋“安全隐患為零”。圖源:央視新聞
二
對于這起事故,專題片中指出:“在關乎人民生命安全的問題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真的會害死人。”
按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産管理制度,安全生産一般由生産經營機關承擔主體責任,黨委和政府進行屬地管理,應急管理部門綜合監管,行業主管部門專業監管。簡單來說,就是“上級政府—基層政府—企業”的三階安全生産管理體系。
作為“三階體系”關鍵一環的基層政府,監督安全生産責無旁貸。但正如長沙自建房接連被“漏查”,一些基層政府部門時常出現檢查走馬觀花、執法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等問題,相關部門履職不力,也成為安全事故頻發的重要因素。
筆者在調研時發現,一些基層幹部在安全檢查中走過場。山東某縣幹部說,上級機關安排的安全檢查多,如果自己把每個查出的隐患問題都留下台賬、痕迹,就得協調多方推進整改,一旦沒後續,輕則影響個人考核,重則被問責。但如果不把這些問題留痕,出了事還可以推脫說自己不了解、不掌握情況,或用水準低、業務不熟等理由搪塞。
長沙望城區處于城鄉接合部,居民自建房多、違法擴建加層多,都是由來已久的問題。一些幹部并非不知道大量違法建築存在安全隐患,但他們也會盤算:如果認真整治,勢必面對糾紛阻力,要做大量艱苦工作;如果繞着困難走,隻要在任期内不出事,也就“萬事大吉”。
涉事幹部稱“在我任期之内應該不會出事”。圖源:央視新聞
三
當然,除了個别幹部的作風問題,一些基層政府和部門風險治理能力欠缺的現實也不容忽視。
長沙望城區原副區長周正茂在專題片中說:“(違建排查)确實任務量太大,難度也大,摸排上來後面整治,你整治得了嗎?也可能出于這種擔憂,是以就以形式主義來應對上面交辦的大事。”
基層害怕違建問題太多難以整治,一是人力困境,基層應急管理幹部數量嚴重不足,筆者調研的中部兩鄉兩鎮,應急辦人員均未達到“從業人員不少于3-5人”的要求;二是技術困境,基層幹部往往缺乏應急管理專業素養,比如望城區将排查任務推給社群,社群隻好以120元/天的價位請來毫無專業資質的人員排查,兩天排查40棟,最終報告“零隐患”。
針對長沙“4·29”事故中暴露的問題,事故調查組提出了不少改進措施建議,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大力提高基層安全治理能力。
在筆者看來,首先要優化對基層安全治理過程的權力監督。現階段,上級對基層的工作監督多以台賬形式進行,好像隻要表冊合規了,治理就到位了。這容易導緻基層幹部隻求“面子”,不求查細、查準、查精,把大量精力消耗在填表、“造資料”上。江蘇某基層幹部告訴筆者:“幹部不能成天統資料、交報表、寫材料,而要把時間精力下沉一線,設定專門議題,嚴抓常年累積、久拖不治的重大隐患。”
又如監督機制設計,目前的風險隐患管理基本屬于“隐性績效管理”,很難用顯性的績效名額去衡量,說白了,隻要不出事,各地做多做少、排查治理了多少安全隐患,短期内表現不出明顯差距,還容易吃力不讨好。這種監督管理機制有必要及時優化。
此外,還要下大力氣補充基層安全風險治理技術力量。可以考慮建設本地專家庫、選拔技能型幹部充實隊伍,也可因地制宜使用資訊技術、人工智能等手段,配強安全生産監管技術裝備,建立跨行業、跨部門資訊共享機制,也可以通過大資料賦能,實作全過程風險點動态監測管理。
安全生産要想在前、做在前,畢竟事後再多的忏悔,都無法挽回逝去的生命。
文/楊麗新(武漢大學社會學院)、點蒼
編輯/九段
來源/俠客島微信公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