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程序加速,法律保障民企平等待遇“落下來”

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程序加速,法律保障民企平等待遇“落下來”

民營經濟立法的呼聲在今年初獲得了立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的明确回應,民營經濟促進法的立法程序有望加速。

1月8日,全國人大财經委的審議報告稱,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法“确有立法必要”;1月9日,國家發改委民營經濟發展局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加快推進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程序。

第一财經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相關部門曾就民營經濟立法做過一些前期調研,也委托一些專家做過研究,但目前來看,業内還沒有形成比較成熟的草案。

将民企發展的決策部署轉為法律規範

目前,民營經濟促進法尚未列入已公布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之中,但近幾年來,一直都有企業家在直接發聲,呼籲國家出台專門性的法律,以保護民營經濟的合法權益;每年兩會期間,都有相關提案送出。

2021年,國家發改委在回複相關建議時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将積極開展民營企業平等法律保護相關立法研究,并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轉化為法律規範。

去年兩會期間,全國工商聯向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送出了《關于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提案》,提出包括“地位平等,公平競争,保護權益”在内的九條建議,并建議同步啟動《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程序,條件成熟時盡快出台,“給企業滿滿的安全感”。

1月8日,全國人大财經委關于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傳遞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稱,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法等30件議案涉及的22個立法項目确有立法必要,建議有關部門加強調研論證,條件成熟時,争取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後立法規劃或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民營經濟發展局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從制度和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下來。加快推進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程序,着力建構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法律和制度保障體系。

全國工商聯在前述提案中稱,對于民營市場主體來說,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法律是最根本的保障。新時代十年,黨中央、國務院出台了加強産權保護、激發企業家精神、支援民企改革發展、推進新時代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等一系列政策檔案,浙江、山東、廣東、遼甯等多地制定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在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援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迫切需要将這種經實踐檢驗行之有效、較為成熟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讓法治成為新征程中民營經濟發展的最大定心丸。

前述知情人士對第一财經表示,雖然中央已經出台了多個支援民營經濟發展的進階别檔案,但仍然是有立法的必要,法律的穩定性、長期性和執行力要比政策更強,立法傾向于把一些支援民營經濟發展的好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

重在将民企平等待遇“落下來”

全國工商聯在全國兩會期間提出,重法治保權益,促民企行穩緻遠,把黨中央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政策精神“落下來”是一項系統工程,要依靠穩定、成熟的法律和制度體系。

去年末,有關部門在對民營企業進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輔導時提出,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是今年中央經濟工作重點之一,今年要加大政策落地力度,着力讓民營企業可感、可及。首要的是一條是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維護民營企業産權和企業家權益,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争的制度障礙。

安徽大學法學院講師、武漢大學競争法與競争政策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徐則林對第一财經記者表示,市場主體公平競争權利難以彰顯是大陸目前民營經濟發展過程中遇到的一個問題。在實際工作中,地方政府幹預市場插手企業的現象時常發生,民營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沒有完全建立。目前,進一步建構支援民營經濟創新發展的法治環境有其必要性和緊迫性。

全國工商聯的提案提出了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的九條建議。首先是明确促進民營經濟的六項基本原則,即與其他所有制企業相比,做到地位平等、共同發展、公平競争、互惠合作、平等監管與平等保護。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争,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實作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全國工商聯還提出促進民營企業與其他所有制企業共同發展,禁止宏觀調控部門與市場監管部門歧視民營企業,保障企業的發展靠市場自由選擇。同時,鼓勵民營企業與其他所有制企業公平競争。規定競争中性原則,産業政策的制定不能違反競争政策,不得歧視民營企業。既要制裁不正當壟斷行為,也要打擊不公平競争行為。

徐則林表示,政府對民營企業進行的監管也未能完全符合現代化經濟體系“服務多于限制”的要求,有一些部門既是市場管理者,又是市場參與者。在此背景下,某些國有企業獲得了本來由市場機制配置的資源,使得其中部分低效率的企業得以維系、而高效率的企業失去了進行公平競争的機會。

知情人士表示,企業的主要訴求還是平等保護,但從現有的法律條文來看,不平等的法律條文也沒有多少了,民企更多的是執行層面的問題,一些地方在執行中有實際上的不平等。立法之後,由于法律更有強制力,限制性更強,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執行中的問題有所改善。

第一财經還從學界了解到,是否對民營經濟進行專門立法,理論界還存在一定的争議,因為大陸已經有了中小企業促進法,民營經濟促進法如何與中小企業促進法進行切割,理論界有不同的看法。

國家發改委提出,使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産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争、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杜絕選擇性執法和讓企業“自證清白”式監管,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穩定預期。

全國工商聯的立法建議中也提出,保障民營企業與其他所有制企業平等監管。實施對各類企業平等一體監管,杜絕選擇性執法。遵守主體法定、職權法定、程式法定與證據充分等法治政府原則,確定結果正義與程式正義有機結合,實作以監管促發展。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