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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題:61萬随風去,法院:借錢像談戀愛,過期不候!

作者:快樂星辰r8k

2018年,老張急需資金,找到老友老陳借了61萬元,竟然成了四年的“負擔”。簽訂了《借款合同》,老張把自己的房産當擔保。友情與金錢之間的糾葛,最終在法院“友情審判”中揭開。

标題:61萬随風去,法院:借錢像談戀愛,過期不候!

兩人失聯多年,老陳從未提醒還款,老張也沒主動聯系。直到2023年,老張為了追回錢财,不得不走上法律之路。法院的判決卻讓人大跌眼鏡。

信豐縣法院認為,借款行為發生在2018年,借款期限僅為一年。老陳未能證明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是以,債權的訴訟時效于借款期滿之日起三年,即2022年1月6日屆滿。而老陳在這三年内既沒有催款,也未行使抵押權。法院支援了老張的請求,裁定老陳協助辦理登出抵押登記手續,并歸還房屋所有權證。

标題:61萬随風去,法院:借錢像談戀愛,過期不候!

故事告訴,借款就像“短暫戀愛”,有個“保存期限”,逾期就會變成徒勞。法院的判決不僅是對合同的解讀,是對友情和信用的一次考驗。

在法律戰中,不禁思考,如何避免債務超過訴訟時效?對于債權人,要在借款期限屆滿後三年内,積極主張權利,中斷訴訟時效。而每個人在金錢和友情的交往中,需謹慎行事,以免成為時效限制的犧牲品。

标題:61萬随風去,法院:借錢像談戀愛,過期不候!

友情與金錢的較量,看到法律的冷酷一面,也提醒,在交往中要保持透明溝通,金錢關系要審慎處理,免得最後在法院門口悔不當初。“債”不僅是金錢的問題,是對友情和信用的雙重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