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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退款,不退貨如果合法,那為什麼實體店不能一起實施呢

作者:吉志勇說商業

僅退款,不退貨究竟合法嗎?要解釋這個問題,我們不妨把同樣的場景拿到實體店一試。比如電商平台都支援,隻要顧客感覺商品有問題,就可以僅退款,不退貨,那麼我要是在實體店也感覺商品有問題,能不能直接把商品拿走,而不需要支付購買商品所需要的費用?

你肯定會說,實體店老闆如果脾氣不好,會當場暴揍你的,如果脾氣好,會直接呼叫警察叔叔,讓警察叔叔來教你怎麼做人。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在實體店就不能僅退款,不退貨,但是在電商平台就可以僅退款,不退貨,并且美其名曰,打擊假冒僞劣?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訴你,實體店的高仿名牌,實際上就是我們大家口中所說的假貨,并不在少數,并且價格也便宜,且你明知道這産品是高仿,為什麼你不敢理直氣壯的去拿實體店的高仿而不付款,但是在電商平台卻覺得僅退款,不退貨就非常合理呢?要知道,電商平台很多産品,并非是高仿,而是更多的近似品牌,比如超熊,而不是超能,阿迪跺斯,而不是阿迪達斯。

僅退款,不退貨如果合法,那為什麼實體店不能一起實施呢

還有大家眼中的僞劣産品,也就是品質比較次的産品,很多城市都有跳蚤批發市場,主打平價産品,有的産品比網上的商品品質還次,比如十元十雙的尼龍襪子,門頭挂着百分百純棉,百分百不臭腳,但是你穿了發現不是那麼回事,我咋沒見你去要求老闆退錢呢?

即便到老闆那裡要求退貨,恐怕你也不敢。還是接着說警察叔叔會不會出警的事情,你要是在實體店看上一套衣服,即便就一百元錢,你要想以品質太次,和描述不符為理由,僅退款不退貨,警察叔叔百分百出警,隻要你敢拒絕付款,非要強行拿走,那絕對是要被說服教育,甚至是有可能被拘留的。

是以,從這點上說,你的拿了東西卻不付款的行為,本質上就是在犯法,但是換了一個地方,仗着賣家在千裡之外,沒人知道你在網上僅退款,不退貨,你無需面對任何人的目光,于是你就覺得僅退款,不退貨,合情合理,請問不都是相同的事情嗎?怎麼你卻不敢在實體店如法炮制呢?

是以顯然,僅退款,不退貨,本質上就是違法行為,你心裡比誰都清楚,且同樣的事情,你在實體店絕對不敢執行。因為未經賣家允許,就拿着東西走人,如果被誤判為搶劫,即便是幾十塊錢的東西,那也是很嚴重的行為。實體店不付款就直接拿東西走人,确實有這樣的風險。

而同樣的事情,發生在網上,如果司法解釋要是較真起來,嚴格意義上說這和實體店拿東西不付錢,有非常接近的性質,很多人老是以非法侵占來處理這樣的事情,實際上呢,網店也類似于實體店,是以嚴格意義上說,僅退款不退貨,未經賣家允許,會不會有這樣一種可能,被定性為搶劫?

零元購是美國的産物,但是這種事情要是發生在大陸,肯定是按搶劫罪處理的,那起步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網上大家都以為這類似于偷盜等行為,沒有達到三千元就不嚴重,但是萬一執法部門清醒過來,這是零元購,而零元購是搶劫,那麼即便是幾十元錢的東西,也将面臨着牢獄之災。

因為這不等同于偷盜,嚴格意義上說顧客是故意不給錢,且要強行留下商品的。是以我覺得各大電商平台是在玩火,讓顧客陷入尴尬的窘境。是以如果你想要明白一件事情到底犯不犯法,建議想想類似的事情如果到實體店去試一下,請問是什麼後果?你就會明白,僅退款不退貨根本就是違法行為,這個無可争議,萬一有賣家醒悟,以搶劫罪起訴買家,萬一法院還受理了,那平台可以一推二幹淨的,人家隻會說是顧客自己要退的,跟我們沒有任何關系。

僅退款,不退貨如果合法,那為什麼實體店不能一起實施呢

線下實體店連七天無理由退貨都執行不了,網上七天無理由退貨是标配,這已經是很好的服務了,我寫這篇作品不是為了為電商站隊,而是要告訴大家,不要平台說什麼,大家就跟着附和什麼。平台說僅退款不退貨是為了打擊假冒僞劣,但是他把僅退款的按鈕送到了你面前,為什麼他不直接退錢給你,而是要你自己去點選僅退款按鈕呢?

難道他沒有相關技術可以直接把錢劃到你的賬戶?顯然這對人家來說輕而易舉,但是所有的平台,都有高價聘請的法務團隊,裡面不乏清華北大的高材生,且是一群精英,而不是一兩位精英,是以人家已經把潛在的法律風險研究的明明白白,以至于想要抓住平台的把柄,難如登天,因為那個選擇權是直接推送到顧客面前的,而不是直接替顧客選擇,這在業内人士看來,明顯就是在規避法律風險。

隻有單純的顧客,以為天上會掉餡餅,卻不知道,退個十幾次沒人起訴,實屬是僥幸,況且大多價值不大的産品,但是一旦涉及到價值三千元以上,則性質就會大相徑庭,一旦被起訴,就構成了立案标準。運氣好的,協商解決,運氣不好,如果發現是多次超過三千,就有可能按非法侵占處理,這個就有可能涉及到踩縫紉機的問題。

僅退款,不退貨如果合法,那為什麼實體店不能一起實施呢

我也是好言相勸,違法不違法,你想想同樣的事情是否實體店能做嗎?如果做了,會是什麼樣的後果?但凡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你就會分析出風險有多大。是以,僅退款,不退貨,幾塊錢,幾十塊錢的小東西退退就算了,切勿往三千元的關口沖刺,包括累計僅退款三千元,這是最後的底線,也不要相信平台說的為顧客好,畢竟人家并不承擔任何風險,踩縫紉機也和對方沒有任何關系,畢竟都是有限責任公司,是免責的,但是作為退款的個人,顧客都是弱者,你認為法院會像對待有限責任公司一樣對待你嗎?

是以我也是站在顧客的角度在提醒大家,自古大奸似忠,大僞似真,這些支援僅退款的平台,都是打着為消費者利益負責的旗号,在宣傳,但是真的出現法律糾紛,卻一推二幹淨,你說你作為消費者,沒有聽說過天上不會掉餡餅,隻會掉陷阱的話嗎?一旦出現法律糾紛,數額累計較大的, ‘’甚至有可能去踩縫紉機,你說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