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3娃非親生”,女方為何堅持生?一直拼兒子又到底是為了誰?
這位網友分析的确實有一定的合理性。
不過,我還有幾個疑問
1、陳志顯說過,他賺的錢都交給了女方,女方卻轉給了情夫。
按理說情夫是比陳志顯有錢的,為何女方還要把陳志顯賺的錢補貼情夫呢?
2、如果真的是為了情夫拼兒子,那為什麼不在出生之前先确認?現在有很多方式可以查出來的,為何要冒險生了一個又一個?
3、陳志顯兩三個才回家一次,如果女方有意避開易孕期的話,怎麼能保證每次都是陳志顯回來的那個月和情夫懷孕呢?
如果不是陳志顯回來的當月受孕的,孩子的預産期肯定會有出入。那陳志顯和其家人就沒有懷疑過嗎?
4、有些人說大女兒和三女兒都是穿新衣服,唯獨二女兒不受寵。
那麼是不是有可能三個女兒2個爹?二女兒的爹最窮!是以連帶着也不喜歡二女兒?
現在又生了4女兒,4女兒應該可以确定是情夫的。
5、有網友透露,情夫家裡也是生的女兒。
那麼為情夫生兒子就很好了解了。
但為什麼還是一直生女兒呢?莫非情夫的體質問題?難道他自己就沒懷疑過是自己的問題嗎?還讓女方一直生?
總之,“3娃非親生案”真的是太神奇了。
不得不讓人腦洞大開。
大家有什麼不同的意見嗎?
#“結婚16年3娃不是親生”案将開庭# #男子結婚16年得知3個女兒非親生# #如何看待結婚16年3娃均非親生# #男子結婚16年3娃不是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