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上周16家上市公司暴露環境風險 合計被罰金額約361萬元

作者:這是憤世嫉俗的

每經記者:李少婷 實習記者 劉志遠 每經編輯:張海妮

涉嫌排污口數量不符合相關規定,華誼集團(SH600623,股價6.51元,市值138.76億元)間接控股公司被罰;超标排放污水,甯夏一家牧業公司被罰……

上周(2023年12月第四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資訊披露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周報第141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非政府組織)公衆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個省區市337個地級市政府釋出的環境品質、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資料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資訊資料,釋出“A股綠色周報”,旨在借助環境資料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資訊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12月第四周收集到的資料,《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16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合計被罰金額約361萬元。

一周綠鑒:損壞主管網緻污水外溢 中國中鐵控股公司被罰

在企業管理能力、财務狀況、行業競争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本期資料顯示,生态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資訊共關聯到16家上市公司。其中,7家屬于國資控制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16家上市公司背後有255.19萬戶股東,投資标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信用中國收錄的“烏環罰決(2023)MD-022号”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涉嫌污染物排放口數量不符合排污許可證規定,12月5日,華誼集團間接控股的雙錢集團(新疆)昆侖輪胎有限公司,被烏魯木齊市生态環境局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罰款13.52萬元。該公司在當地屬于重點排污機關。

12月20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華誼集團定期報告中公開的電子郵箱發送采訪函。12月21日,記者緻電華誼集團,接線人員表示,采訪函将會統一處理。截至發稿,記者未獲進一步回報。

此外,信用中國收錄的“龍城管綜執處〔2023〕43号”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 年 12 月 28 日 ,中 國 中 鐵(SH601390,股價5.52元,市值1366.32億元)控股公司中鐵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因建設龍川縣商務交流中心(龍舟基地)項目,樁基施工打穿地下污水主管道,“該污水主管網損壞後,至今尚未修複,污水處理廠進水量異常,污水外溢東江,影響東江水質,已造成嚴重危害後果”。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六條,中鐵建工集團有限公司被龍川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罰款28萬元。

信用中國收錄的“甬鎮環罰﹝2023﹞66号”處罰文書顯示,中國能建(SH601868,股價2.08元,市值867億元)間接控股的華業鋼構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浙江省甯波市鎮海區蛟川街道大運路151号實施了環保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産或者使用等的行為,被甯波市生态環境局鎮海分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罰款33萬元。

環保處罰:甯夏利墾牧業公司超标排放污水被罰

本期收錄的資料顯示,甯夏利墾牧業有限責任公司因超标排放污水被石嘴山市生态環境局罰款71萬元。在本期涉及水污染的5家公司裡罰款金額最高。

文号為石平環罰﹝2023﹞70-1号的處罰書顯示:“該公司紅崖子第一奶牛場向場界外沙地坑窪處排放養殖廢水,形成兩處水坑,經對兩處水坑内積水進行取樣并檢測,檢測結果顯示:1#坑五日生化需氧量60.4mg/L、懸浮物520mg/L、化學需氧量599mg/L、氨氮94.8mg/L;2#坑五日生化需氧量46.4mg/L、懸浮物900mg/L、化學需氧量607mgmg/L、氨氮99.5mg/L。依據《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标準》(GB18596-2001),第一奶牛場違法排污水質懸浮物超标3.5倍、化學需氧量超标0.5倍、氨氮超标0.2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第一奶牛場被石嘴山市生态環境局罰款71萬元。

除此之外,重慶奧博鋁材制造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廢氣被銅梁區生态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罰款27.6714萬元。該公司在當地屬于重點排污機關。

重慶市銅梁區生态環境局12月13日釋出的銅環執罰〔2023〕17号處罰書顯示,“2023年8月8日,重慶市生态環境監測中心對該機關熔煉爐廢氣排放口進行了采樣檢測。據《監測報告》(渝環(監)字〔2023〕第397号)監測結果,該機關熔煉爐廢氣排放口顆粒物排放濃度為173.7毫克每立方米,超過《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标準》GB39726-2020表1規定标準4.79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該機關被銅梁區生态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罰款27.6714萬元。

12月21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收到相關人員回複,相關人員表示,本次環境違法行為發生在新裝置調試階段,公司發現相關情況後,第一時間給相關機關說明并馬上進行整改,目前已經完全達标。針對本次環境違法,公司與環保機關進行溝通,環保機關出具了說明,本次環境違法不屬于重大違法行為,是由操作失誤導緻。後續公司将加強管理,并針對環境保護制定相應的規定。

近年來,随着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漸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是以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資料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項目資料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資訊資料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資訊公開水準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資訊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确立“資訊公開與公衆參與”,資訊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擷取環境資訊、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資訊、完善公衆參與程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

公衆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資訊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資訊“公開為常态、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認的原則。

(實習生鄧宇瀚、王可欣、劉笑塵對本文亦有貢獻)

每日經濟新聞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