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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未能考上編制,求複合女方拒絕,其母起訴女方,調解結果一緻

作者:銘銘說生活

一、案件概述

2021年,李平與徐麗兩人在共同工作期間萌生愛情,确認了戀愛關系。他們曾一度甜蜜地生活在一起,然而好景不長。2022年7月,因雙方家庭因素及李平未通過編制考試等原因,兩人約定暫時分開。徐麗表示,如果李平能通過編制考試并被機關正式錄用,她會考慮與李平複合。

遺憾的是,李平并未通過該考試,未能被錄用為正式員工。作為深愛徐麗的他,多次找到徐麗,希望能複合。徐麗起初态度暧昧,但最終還是拒絕了。一個人錯過了官方的編制機會,感情路上也受挫,李平是否陷入了迷茫和絕望?這 是悲劇發生的原因。

2023年2月,一個轉折突然出現。李平在同僚那裡得知,徐麗不僅屏蔽了他的聯系方式,還公開宣稱自己有了新男友。對感情深陷的李平來說,這無疑是沉重的打擊。這一晚,心中的苦楚促使他深夜來到徐麗住處,希望兩人能見上最後一面。然而,徐麗拒絕會面,李平情緒激動,在她家樓下的消防通道跳樓自殺。他年僅30多歲,走得匆忙,留下老父母一人含悔終老。這是否就是 “情之深重難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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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進展

2023年7月,已經失去獨子的李平父母決定起訴徐麗。他們認為,正是徐麗的various種作為,導緻他們兒子走上絕路,應當承擔責任。于是他們向法院提起侵害生命權之訴,要求徐麗支付精神撫慰金等各類損失共計35萬元。

這樁因情感而起的人命案件,牽動了當地群眾的心。有人站在李平父母一邊,痛斥徐麗無情;也有人為徐麗辯護,認為她不應承擔責任。兩方針鋒相對,争論不休。此案是否會演變為醜陋的網絡暴力事件?調解成為化解糾紛的關鍵。

二、首次開庭

原告訴求

在首次開庭時,李平父母(原告)情緒激動。他們反複強調,徐麗在戀愛期間曾多次跟李平說原告母親的壞話,并慫恿李平日後離開家中。可以看出,他們對兒媳的成見和偏見,也許是這對年輕人分手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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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還援引了大量與案件關聯性不大的聊天記錄,并加上自己的猜測推理。他們一定認定這都是徐麗害死兒子的證據。法官并未制止原告這樣做,而是準許他們将長期壓抑的情緒在法庭上宣洩出來。這對今後的調解大有裨益。

被告否認責任

出人意料的是,被告徐麗并未出庭。她全權委托了一位年長資深的女律師作為代理人。這名女律師從法律角度入手,一邊認真傾聽,一邊溫和地進行辯護。她分析雙方的戀愛關系,說明徐麗在這個過程中并未産生法律上的過錯,也不應為戀人的選擇承擔任何經濟或者法律責任。

這場庭審讓人看到了失去獨生子的父母痛不欲生的心情,也讓人了解一個女孩面臨的困境。如何在相反的兩種情感之間找到平衡?這成為法官接下來工作的重點。

三、庭後調解

法官選擇調解

法官蘭麗群在庭後與各方當事人進行了深入交流,并查閱了類似案例。她意識到,判決結果無論如何都難以讓雙方滿意,隻有調解才能化解沖突。于是她找來雙方代理律師,與他們讨論如何推動調解。

逐漸縮小差距

通過律師和當事人的溝通,法官了解到雙方的底線:原告可以接受10萬元,而被告最多同意賠付5萬元。于是,她采取逐漸疏導的方法:首先不着急,給雙方一些時間平複情緒,然後通過律師争取雙方讓步。這種“冷處理”方式取得了一定效果:國慶假期後,被告同意提高賠付金額到5萬元,與原告的差距縮小到5萬元。法官決定抓住這個機會,安排當事人面談,親自調解。但被告代理律師偷偷告訴我,徐麗隻願意補償5000元。根據上次與被告的接觸,我沒有立刻聯系被告來做調解工作,而是改變了思路,通過她的律師做工作。

四、面對面調解

情感宣洩

“面對面”調解前,法官先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與雙方分别溝通,聽取各自的訴求。聽完原告父母訴說對逝去兒子的思念,法官由衷地表示了解,輕拍她的肩膀舒緩她的情緒,将一杯溫水送到她跟前。

被告徐麗也敞開心扉,流露出哀恸的心情。原來,她也在這段感情的失去中飽受折磨。面對猜忌,她不敢,也不忍去看望已經離世的戀人和他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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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互諒

見雙方的态度和情緒都有所軟化,法官決定安排“面對面”的直接調解。這是整個案件的轉折點。

面對曾經可能成為自己兒媳的女孩,原告母親紅着眼睛問道:“你怎麼那麼狠心?李平死後,沒見你上門來看我們一眼......我們隻是想要一個說法。”

被告徐麗沒能忍住情緒,淚水奪眶而出:“阿姨,我也很難過......我會永遠記住李平,也永遠無法原諒自己......”

一句哽咽的“阿姨”,打動了面前素未謀面的老人。她這才意識到,這個女孩也在經曆着痛苦的蛻變。

“無論如何,我們都希望你今後好好生活。”眼看雙方的誤會和猜忌正在消退,法官抓住機會,将兩人的手拉到一起,示意握手言和。

一、成功調解

本案調解曆時兩個月,過程波折重重。面對原、被告關系惡化,法官蘭麗群沒有輕言放棄,而是頑強嘗試化解糾紛。在首次開庭未成功後,她明白必須從當事人情感入手,才能突破僵局。于是她耐心聆聽,設身處地為雙方着想,通過代理律師逐漸争取讓步。當争議焦點從35萬降至5萬時,她準确抓住機會,喊來雙方面談,直擊痛處,解開心結。

4個小時的面對面調解跌宕起伏,氣氛多次陷入膠着。這場“拉鋸戰”令人精疲力盡。然而最終,在法官的辛勤努力下,雙方放下成見,互諒誤會,成功達成和解。簽署調解書那一刻,法官和法院幹警們欣慰不已,高興地擁抱在一起。他們為錯過午飯而肚子餓得咕咕叫,卻沒有絲毫介意——因為和解的喜悅遠遠超過了這一切。

二、法官的職業感悟

這起因愛生恨的侵權糾紛案,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圓滿解決,讓蘭麗群法官有了深刻的職業感悟。她思索,法官和法警忙碌奔波于法庭和談判桌之間,不辭辛勞,就是為了解決糾紛,化幹戈為玉帛。這份工作充滿挑戰,但是法律工作者從中獲得的專業滿足感和成就感也十分 immense。

蘭法官認為,相比作出判決,推動調解或許帶來更大的成就感。因為調解是當事人主動妥協變通的結果,這有助于化解沖突,重建和諧。調解中所産生的情感互動和心理交流,也比生硬的法律規則更能治愈人們内心的創傷。

是以,法官要站在當事人的立場思考問題,抱着包容諒解和誠懇傾聽的态度面對每一個涉訴人。用心去傾聽,用情去化解,這是破除陳年怨結的法寶。任何一起看似難解的争端背後都隐藏着化解的契機,隻要雙方釋懷,國法自然要為人民群衆讨得公道。

法官的感悟

通過這起因情感而起的損害賠償案,法官蘭麗群對自己的職業也有了新的感悟。相比做出判決,推動調解或許更能令人感到成就感。因為調解結果是雙方自願讓步的産物,這有助于化解沖突,實作情感的和解。

無論案件大小,法官都要全情投入,站在當事人角度思考。用心去傾聽,用情去化解。每一起看似難解的争端,其實都還留有轉圜的餘地。正如這起案件最終圓滿解決那樣,化幹戈為玉帛,讓各方都能獲得一定慰藉,這是司法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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