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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銀行不良資産處置“攻堅”

作者: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 王柯瑾 北京報道

近期,多家銀行加大不良資産處置力度。

“臨近年末,商業銀行集中‘攻堅’,采取多種措施加大不良資産處置力度,其目的是實作不良資産考核目标,年底拿出亮眼名額。還有部分中小銀行正按照統一部署,加快改革化險步伐。”中央财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研究員、内蒙古銀行研究發展部總經理楊海平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不良貸款轉讓火熱

随着不良貸款轉讓試點的進一步推進,銀行機構不良貸款轉讓不斷擴容。

12月8日,銀行業信貸資産登記流轉中心網站(以下簡稱“銀登網”)披露了最新的已開立不良貸款轉讓業務賬戶機構統計表,今年11月以來,新增16家開戶銀行。

銀登網顯示,11月1日至12月11日,共有35家銀行釋出了不良貸款轉讓公告,而去年同期僅有18家銀行釋出相關公告。從轉讓項目具體情況看,個人類不良貸款以及信用卡不良貸款占多數。

比如,12月4日,銀登網資訊顯示,浦發銀行(600000.SH)天津分行拟通過銀行業信貸資産登記流轉中心以公開競價方式向有資質的資産管理公司批量轉讓6217戶個人不良貸款(共19955筆)。同日,北京農村商業銀行拟轉讓信用卡不良債權116戶。

近期,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推進普惠金融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了一系列政策舉措。其中,多處提到加快不良資産處置。例如,加大力度處置不良資産,推動不良貸款處置支援政策盡快落地見效,多管道補充中小銀行資本;探索拓展更加便捷處置普惠金融重點領域不良資産的司法路徑;落實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制度,提高普惠金融領域不良貸款處置效率……

中國銀行(601988.SH)研究院博士後李一帆認為,銀行積極推動不良資産處置,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了解:“一是從監管層面來看,2023年以來,監管逐漸以全面加強監管、防範化解風險為重點,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保障銀行合法經營和穩妥展業。相應地,銀行推動不良資産處置,正是對監管要求的積極響應。二是從銀行層面來看,通過對不良資産的有效管理和及時處置,既能夠確定資産品質核心名額處于合理區間,進而滿足監管合規要求,又能夠盤活部分被低效占用的信貸資源,加快信貸資金流轉,暢通經濟發展循環,進而為銀行戰略推進、經營管控以及服務質效提升提供堅實支撐。”

從“處置”到“經營”

中國債券資訊網顯示,12月以來截至12月13日,共有30條資産支援證券相關公告釋出,其中25條涉及不良資産支援證券(以下簡稱“不良ABS”)。

對于不良ABS發行升溫,李一帆認為:“一是随着年末臨近,部分銀行為確定資産品質核心名額符合監管要求,加大不良資産處置力度,由此催生不良資産‘出表’需求。二是不良ABS具有資本占用較小的優勢,通過降低存量不良資産對資本金的占用,能夠釋放更多信貸資金投放至實體經濟,優化銀行信貸資産結構。整體來看,考慮到不良ABS具有的相對優勢,未來銀行通過這一方式處置盤活不良資産依然有較大空間。”

楊海平認為:“一方面,商業銀行已經認識到不良ABS優化名額、盤活存量信貸資産的作用,将發行不良ABS作為正常性處置管道。另一方面,不良ABS的發行量增加,一定程度上與個人房貸、信用卡不良資産量擡頭有關。一般而言,不良ABS面臨底層資産篩選難、估值難的問題,相對而言,個人房貸、信用卡不良資産的估值方法、估值結果更容易得到投資者認可。”

楊海平表示:“商業銀行要将不良資産處置更新為不良資産經營,其創新空間主要在于用投行理念和投行手段挖掘、實作不良資産的價值。在宏觀經濟承壓的背景下,商業銀行已經将不良資産作為重要的可經營資産,并将不良資産經營作為服務客戶的第二條通道、服務實體經濟的第二戰場。”

“具體而言,商業銀行應該将不良資産經營與國家重大發展主題相聯系,與産業發展、經濟增長動能培育相聯系,結合地區的發展戰略與發展重點,尋找不良資産重估的支點;結合行業周期轉折等因素,尋找不良資産重估的支點;通過擴充市場的深度,尋找不良資産重估的支點。探索從傳統處置方式向以重組、重整為核心的綜合經營轉變;從偏重處置問題資産轉為偏重盤活問題企業;從傳統的資産買賣關系向共同經營的合作關系轉型。”楊海平建議。

剛剛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統籌化解房地産、地方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風險,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積極穩妥化解房地産風險,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産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未來,銀行需要繼續發力推動不良資産處置。李一帆表示:“一是加強科技賦能,在監管合規前提下将大資料、人工智能等技術應用于不良資産處置流程,提高不良資産處置效率。二是結合自身戰略和發展需要,積極探索拓寬不良資産承接機構的類型和範圍,積極推廣資産證券化、資産收益權轉讓、債轉股等多元化、市場化的處置工具,通過綜合運用多種手段防範和化解不良資産風險。三是進一步提高不良資産核銷效率,适時優化核銷程式,降低核銷門檻,實作應核盡核。”

(編輯:朱紫雲 校對: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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