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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縱科技被證監會立案:保薦人申萬宏源證券、華龍證券督導是否盡責?

合縱科技被證監會立案:保薦人申萬宏源證券、華龍證券督導是否盡責?

編者按:《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規定,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其他從事保薦業務的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的相關規定,恪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範,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廉潔從業,盡職推薦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範運作、信守承諾、資訊披露等義務。

12月3日,合縱科技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合縱科技被證監會立案:保薦人申萬宏源證券、華龍證券督導是否盡責?

面包财經研究員梳理公開資料發現,合縱科技此前就因信披違規被交易所監管關注。

合縱科技于2015年上市,保薦機構相繼為申萬宏源證券、華龍證券。接連爆出信披違規問題,上述保薦機構在督導期是否盡責履行其督導義務?   

 回購“爽約” 多次信披違規被處罰 

根據11月13日公告,合縱科技自2022年11月10日起開始實施股份回購方案,拟在12個月内斥資2000萬元至4000萬元回購股份。然而,本次股份回購期限屆滿,回購期限内公司未實施回購。

11月17日,北京證監會下發《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日,深交所也就此事向合縱科技下發關注函,公司行為涉嫌違反了《創業闆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等相關規定,深交所将對合縱科技及相關違規當事人啟動紀律處分程式。

合縱科技被證監會立案:保薦人申萬宏源證券、華龍證券督導是否盡責?

對此,合縱科技回複稱,回購期限内受産業環境、市場價格下跌等因素影響,公司業績大幅下滑,公司融資難度增加,造成一定的流動資金壓力。為保障公司業務正常開展,優先滿足生産經營資金需求,公司未能完成本次回購。   

面包财經研究員梳理公開資料發現,此前合縱科技就因信披違規被交易所監管關注。

2022年4月,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8月,因對外擔保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公司及相關高管被深交所出具監管函。

2022年11月,因違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合縱科技及相關高管被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1号——資訊披露工作評價(2023年修訂)》,資訊披露評價結果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為 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四個等級。

公開資料顯示,2022-2023年度,合縱科技資訊披露考評的評價結果由B下降至C。

二級市場上,截至12月5日資料顯示,合縱科技收盤價為3.82元/股,年内股價下跌超二成。

 申萬宏源證券、華龍證券是否盡督導責任?

面包财經研究員梳理公開資料發現,合縱科技2015年首次公開股票發行及2016年非公開股票的發行保薦機構、持續督導機構為申萬宏源證券,持續督導期至2018年12月31日。根據公告,申萬宏源證券收取承銷及保薦費2300萬元。

因2018年3月與子公司湖南雅城的關聯交易未履行相關審議程式并公告,合縱科技于2020年12月被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值得關注的是,2019年5月,申萬宏源證券在合縱科技的保薦總結報告書中稱:“保薦機構認為,持續督導期内合縱科技的資訊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各期定期及臨時公告均進行了披露及補充披露,確定了資訊披露的真實、準确、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而華龍證券為合縱科技2020年非公開發行保薦機構,持續督導期為2021年6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承銷保薦費為909.62萬元。

合縱科技被證監會立案:保薦人申萬宏源證券、華龍證券督導是否盡責?

根據2022年11月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合縱科技擔保事項并未在2021年半年報及年報中如實披露。

華龍證券2021年年度持續督導跟蹤報告顯示,保薦機構并未發現合縱科技在相關報告期記憶體在資訊披露問題。     

合縱科技被證監會立案:保薦人申萬宏源證券、華龍證券督導是否盡責?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号——保薦業務》第二十一條,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應當主動、持續關注上市公司及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

該指引的第二十三條顯示,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應當持續關注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切實履行承諾,對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諾事項的,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應當督促相關當事人制定整改計劃并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合縱科技接連出現信披違規、回購“爽約”、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等事項,申萬宏源證券、華龍證券作為時任保薦機構,是否在督導期盡職履行其督導義務?

 申萬宏源、華龍證券:曾多次因保薦業務違規被采取監管措施 

面包财經研究員梳理公開資料發現,近年來,申萬宏源證券、華龍證券多次被監管處罰或警示,涉及蘭州莊園、藍山科技等項目。   

2020年,華龍證券在保薦蘭州莊園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存在對申請人董事長涉嫌行賄事項未進行核查等違規行為,中國證監會對華龍證券及相關責任人出具警示函。

2021年11月,作為藍山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事項擔任保薦機構,華龍證券在藍山科技項目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檔案中存在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對華龍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150萬元,并處以300萬元罰款。

合縱科技被證監會立案:保薦人申萬宏源證券、華龍證券督導是否盡責?

2022年4月,申萬宏源證券作為保薦代表人因資訊披露違規被北交所口頭警示。7月,申萬宏源證券作為主承銷商,因超額配售違規被要求送出書面承諾。   

合縱科技被證監會立案:保薦人申萬宏源證券、華龍證券督導是否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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