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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女士自述:二婚,我遇到了幸福

作者:粵韶情感課堂

鄭玉蘭,45歲,與初戀情人結婚後,受盡苦難與家暴,後來,在閨蜜的勸說下,果斷的離婚。

35歲女士自述:二婚,我遇到了幸福

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與國中同學馬沿海結婚後,他去了上海打工,家裡有公公婆婆,我每天都要做繁重的農活。有時婆婆還嫌棄我做事太慢,偶爾我也會發脾氣,有一次,閨蜜打來電話,讓我陪她進縣城買衣服。

我放下手頭的農活,陪同閨蜜進縣城買衣服,直到下午十八時才趕回家,婆婆厲聲訓斥我,說我幹農活比較懶,花錢比較積極,其實,我隻買了一雙鞋子,花費21元而已。

之後,婆婆又與我吵了幾次,每次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後來,我忍無可忍之下,打電話向馬沿海訴苦,而馬沿海不但不諒解我,反而指責我,說我對婆婆不尊重,并且說如果婆婆不好,我倆可以離婚。

再後來,我選擇結束這段婚姻。

離婚後,我帶着九歲的兒子回到了娘家。父母親對我非常好,還勸我凡事樂觀一點。兒子在村裡上國小,我到鎮上一家餐飲店洗碗筷,雖然工作辛苦,但為了兒子的将來,我必須堅持。

餐飲店廚師吳志剛,他是鄰鎮的,比我大三歲,喪偶多年,在平時工作中,吳志剛處處關心我,有一次,有一桌客人喝酒,當時有位男士說話不禮貌,并且假裝喝醉酒,對我動手動腳,吳志剛聽到争吵聲,連忙出來察看,男士見吳志剛勸說,不由分說一拳打過去,毫無防備的吳志剛被打倒在地。

35歲女士自述:二婚,我遇到了幸福

此時有五個人同時打他,吓得我呆在原地,吳志剛奮力與這夥人撕打。

再後來,吳志剛被送到醫院包紮傷口,傷情雖然并不嚴重,但奮力保護我,讓我非常感動。

第二天,我向吳志剛表白,希望與他組建家庭。

吳志剛立即答應了,就這樣我們隻請親友吃餐飯,簡單的登記結婚了。

再婚後,我倆辭去了餐飲店的工作。

自己開了早餐店,由于吳志剛手藝好,加之我們的菜品物美價廉,是以生意相當火爆!

現在,我又懷孕了。現在的婆婆對我特别好!隻要我喜歡吃的菜,婆婆都會千方百計買回來,并且天天給我買新鮮水果。婆婆說孕期需要加強營養,還需要多多補充維生素。

結束語:

鄭玉蘭是幸運的,雖然第一段婚姻不如意,但是,她勇敢的追求完美,經過努力,終于找到了完美的另一半。在此,衷心祝願鄭玉蘭全家幸福安康!永遠快樂!!!

35歲女士自述:二婚,我遇到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