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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過度螢幕暴露影響兒童語言發展

螢幕暴露已成為全球關注的公共衛生問題及兒童健康領域的研究熱點。螢幕暴露是指使用帶有螢幕的電子産品的行為活動。早期過度螢幕暴露會對兒童的語言、睡眠、視力、注意力、社會交往能力及其他心理行為等産生不良影響。國内外相關研究顯示,長時間螢幕暴露與兒童早期認知和語言發展呈負相關。在臨床工作中,我們經常遇到2~5歲兒童由于過度螢幕暴露而導緻的語言發育遲緩、溝通興趣不高等一系列生長發育問題。

言語語言發育遲緩

小佳(化名)今年2歲8個月,因“說話少”就診。1歲3個月時,小佳開始主動叫“爸爸、媽媽”,但1年多後,除此之外,小佳基本沒有其他語言。小佳會對感興趣的事物或在表達需求時說“啊、啊”,同時伴随手勢,被提問時會回答“嗯”,自己遊戲時會邊玩邊說一些家長不能了解的話。經了解,小佳1歲時,家人經常給他播放兒歌一起做律動,每天上下午各半小時。一段時間後,小佳能自己打開電子裝置觀看視訊,常常一看就是1小時。2歲後,小佳每天接觸螢幕和點讀筆的時間至少4小時。就診中,小佳很配合,互動很好,聽力正常,但全面的神經心理和語言評估顯示,小佳的口語表達能力明顯落後,手勢語言稍落後,語言了解能力、社交溝通及遊戲能力在正常範圍内。

臨床中,像小佳這樣因過度螢幕暴露造成語言表達能力發展落後的孩子并不罕見。語言能力的發展需要有互動溝通的環境,而專注螢幕時間過長會使兒童與帶養人的對話頻率減少、互動減少。嬰幼兒語言學習離不開環境因素的刺激,如講話者的唇部運動、肢體動作和聽覺資訊等都可以激發兒童的主動認知語言處理。但在螢幕暴露時,兒童的聽覺和視覺刺激是經過被動處理的,并且缺乏互動性,是以很可能導緻與認知語言控制相關的大腦網絡發育不健全,進而影響語言發展。

我們對小佳的就診建議是,控制螢幕和點讀筆的使用時間在每天半小時左右。家人在陪小佳遊戲時,适時配上與情景相關的語言。在家庭養育中與孩子進行有效溝通,與孩子成為玩伴,選擇兒童喜愛的互動性遊戲和活動,如捉迷藏、過家家等。家長在生活中給予孩子及時恰當的回應和足夠的語言輸入等。2個月後,小佳能主動表達的詞彙量明顯增加,可說30多個詞語,并且能模仿說3種結構的短語。可見,螢幕時間得到了控制,同時給予合理引導,孩子的語言能力進步很快。

社交溝通興趣不高

妍妍(化名)2歲了,但她什麼話都不說,也不喜歡和小朋友玩,對家裡人和她說的話、請她幫忙做的事,她也是有時回應,有時置之不理。大家都覺得她是“高冷範兒”。家裡人帶她做了聽力和口腔檢查,結果都正常。我們了解到,妍妍的爸爸媽媽雖然平時在家工作,但非常忙碌,跟孩子說話的機會較少。從妍妍6月齡起,家中就長期播放各種音樂、卡通片或兒童節目。妍妍很喜歡看和聽電視節目。看着電視的她,基本不打攪家人工作,并且經常跟随音樂節奏扭動身體,看到引人發笑的情景也會“哈哈”大笑。她還從中學習了顔色、數字和形狀等知識。家長工作不忙時會和她做遊戲,但她總是興趣不高,有時不理睬。就診中,我們用各種玩具和遊戲引導她參與,但她也隻是偶爾看醫生一眼。經過全面的神經心理評估,妍妍的語言發展、社交溝通及遊戲能力明顯落後。

在前語言階段,兒童通過目光對視、共同注意、輪替活動、情感分享和手勢等完成溝通交流,這種能力是後期口語發展的基礎。過長、過早的螢幕使用對兒童的溝通及自我需求表達等能力會産生負面影響。電子産品發出的聲音屬于機械發聲,不能人機互動,兒童隻能被動地聽,不能與其進行主動交流,影響兒童溝通能力的發展。接觸電子産品時,有父母陪伴觀看的兒童語言能力優于獨自觀看的兒童,父母及時有效的回應、口語表達和親子互動有助于刺激兒童大腦神經元之間建立連接配接,獲得認知刺激、情緒調節和社會參與。家長通過互動性玩耍可以和嬰幼兒建立情感聯結,提供刺激語言發育的環境。

我們對妍妍的建議是,控制螢幕時間并且接觸螢幕時有父母陪伴。同時,在家庭養育環境中面對面觀察孩子,以了解孩子的興趣,增加視線交流;給予孩子及時恰當的回應,同時給予其與所想所做有關的、足夠的語言輸入;耐心地等待孩子表達,跟随孩子的節奏,給予适當鼓勵;多創造溝通機會,如提供選擇、故意犯錯、不急于一次性完成的遊戲等。2個月後,妍妍來複診時,主動把餅幹送給我們,也開始叫“爸爸、媽媽”,離開時會揮手表示“再見”等。

螢幕使用時間建議

嬰幼兒時期的螢幕暴露習慣不僅會影響語言及社交能力發展,這種習慣也可能延伸到學齡期甚至成年期,并對其生長發育和生活方式産生深遠影響。近年來,兒童螢幕暴露被列為兒童健康管理的重要目标。《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促進兒童養成健康行為習慣、控制電子産品使用列為兒童健康管理工作的重點。《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光明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5年)》指出,要加強管理兒童手機、電腦等電子産品的使用情況,嚴格控制螢幕時間,杜絕“電子保姆”。《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核心知識十條》指出,0~3歲嬰幼兒不使用手機、平闆、電腦等視屏類電子産品;3~6歲幼兒盡量避免其接觸和使用手機、平闆、電腦等視屏類電子産品;中國小生非學習目的使用電子螢幕單次時長不宜超過15分鐘,每天累計時長不宜超過1小時。

家長應成為兒童螢幕使用的指導者并且嚴格把關螢幕暴露時長。建議家長在合理螢幕時間内選擇高品質節目與兒童共同觀看,積極進行回應性照護,激發兒童潛能,同時培養兒童合理使用螢幕的自控力,更好地從中獲益。

(作者:王建紅,系首都兒科研究所附屬兒童醫院保健中心副主任醫師)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