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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楊佳走下法庭,與母親見面後,被押到火葬場擡進死刑執行車

作者:奧黛麗慧本

08年楊佳走下法庭,與母親見面後,被押到火葬場擡進死刑執行車

2007年的國慶長假,秋高氣爽的季節,陽光透過樹隙灑在楊佳的身上,微微的暖意使他感到十分舒适惬意。來到陌生的上海,騎着一輛共租來的單車在寬闊的街道上悠然前行,楊佳心中湧起了久違的自由感。

他一個北京來的外地人,在這座繁華的城市裡漫無目的的閑逛,看着車水馬龍,人來人往,楊佳覺得格外的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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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原本可以一直這樣騎着車遊蕩,享受難得的假期時光。然而好景不長,就在他沉浸在散漫的情緒中時,一個十字路口讓他的遊蕩戛然而止,一名交警攔住了楊佳,要檢查他自行車的牌照。

當時的上海因為自行車經常被偷,官友善出台了一項規定,要求每一輛自行車都必須上牌照,可不知道為什麼楊佳租來的這輛車并沒有牌照。看到楊佳的車沒有牌照,交警便要求他去局裡做個登記以證明這不是他偷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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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樣的無妄之災,楊佳十分委屈,他解釋這是租來的單車,他剛來這座城市,不熟悉規定,隻顧着四處轉悠。可是交警的語氣已經不友善了,他質問楊佳為何不到指定地點注冊、辦理手續。兩人很快發生了争執。

楊佳并不想在這個美好的假期早晨與人發生沖突,他試圖用溫和的語氣解釋自己的情況,表達自己的歉意。但是交警似乎并不領情,态度愈發強硬,要求檢視楊佳的證件。

“我就不能繼續騎車了嗎?檢查好了就讓我離開吧。”楊佳略顯焦躁地說。他心裡很不是滋味,覺得遇到這種事真是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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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搞清狀況!沒登記、沒有牌照的車必須要說明情況。”交警不耐煩地說,“還有,給我你的身份證,必須要檢查,不配合的話一會給你抓起來。”

楊佳一聽這話不樂意了,兩人很快吵了起來,邊上的行人也停下腳步圍觀這場争執。楊佳内心的不快愈發明顯,他覺得交警态度太差,自己并沒有作惡的企圖,隻是自己租的自行車沒有車牌号而已,但交警不聽這個解釋并很快喊來了其他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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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楊佳還是被交警帶到了附近的派出所。他心裡非常憋屈,不明白為何一個小過失會遭遇這樣的對待。明明隻是出來兜風的好心情,一下子就被打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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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裡,氣氛依舊很是緊張,楊佳反複解釋那輛車真的是他租來的,但警方覺得如果楊佳心裡沒鬼就不會那麼激動。雖然楊佳解釋說這是因為自己的旅行計劃被打亂有些生氣,但這樣的說法并不足以取得警方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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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第二天,楊佳租車的車主來到派出所才将楊佳領了出來,雖然遭受了無妄之災,但看起來事情好像完美解決了。但在被放出來以後楊佳卻開始一刻不停的對拘留他的警察局發起投訴。

據楊佳所說在警局的那一晚他受到了警察的毆打,給他的身體和心理造成了巨大傷害是以要求警察局進行賠償。當時的警察局早就已經安裝了攝像頭,楊佳是不是說謊隻要去查一下監控就知道,但不巧的是那天晚上的監控壞掉了。這樣事情就十分微妙了,楊佳拿不出證據打人,但派出所也無法證明他們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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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關鍵的證據事情也無法有進一步的發展,事情拖了近一年,眼看通過正常管道不會有結果,楊佳便決定以自己的形式做出報複。2007年8年7月1日,正值盛夏,楊佳卻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隻露出一個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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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上海閘北的公安分局大樓後,楊佳找到門口的執勤的民警問了一句:“你知道今天有演習活動嗎?”還沒等執勤民警反應過來,楊佳從背包裡拿出自制的燃燒瓶朝着警局内部扔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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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之間,警局的大門前燃起了大火。就在執勤民警拿着滅火器想要撲滅的時候,又有一陣煙霧出現了,這也是楊佳的“傑作”。趁着煙霧迷住了民警的視線,楊佳從背包中拿出了一把刀徑直走入了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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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警局裡的人都在辦公,手上并沒有什麼武器。楊佳走入警局後便見人就砍。楊佳知道警察都經過訓練,是以在報警之前他也專門進行了特訓,保證自己能用刀壓制一般的警察。訓練的效果很成功,但後果也很嚴重,在他不知道将多少警察捅倒在地後,才被其他的警察聯手制住。

警方事後統計,楊佳這次的行為共造成了六名警察死亡兩名警察輕傷的嚴重後果,沒想到楊佳聽到這個結果後十分滿意并說:“我終于給自己報仇了!”

雖然楊佳反複強調那天自己被警方毆打,但因為沒有相關證據這一事件最後也隻能成為無頭公案。

《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楊佳在警局連殺六人,這樣的犯罪性質十分嚴重,最終他的結果也可以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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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楊佳說是上海警方對自己進行了不合法的毆打自己才進行了報複,事出有因希望法庭從輕處罰。但法院沒有采納楊佳的辯詞,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二審維持原判。

2008年11月26日,楊佳在和母親見了最後一面之後走上刑車。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楊佳執行了注射死刑,雖然楊佳身死但圍繞他的争議卻一直沒停過,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楊佳到底有沒有遭到虐待。不過因為沒有直接證據,這件事已經成為永遠的無頭公案。好在現在的監控水準進一步更新,這類悲劇以後會肉眼可見地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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