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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買的水果,被雇主吃了一大半,最後,雇主還有理了,責怪保姆

作者:汪阿姨在上海

(聲明:本文為頭條原創首發,已全網維權,抄襲必究,請大家了解,不要抄襲啊!)

我曾經在一個家庭做住家保姆, 這是一個四口之家:一對50多歲的夫妻,兩個女兒,一個女兒20多歲,在上班,還有一個女兒十幾歲,在上學。我的任務就是做飯,打掃衛生,我和雇主不在一個桌上吃飯,他們先吃飯,吃好以後我再吃。

保姆買的水果,被雇主吃了一大半,最後,雇主還有理了,責怪保姆

雇主經常買一些水果和牛奶放在那裡,雇主家的水果和牛奶我從來都不吃。但我為了保證營養, 我有時候自己也買一點水果和牛奶,我買了以後就跟太太說一聲,然後就放在那裡慢慢吃。

有一次,我買了幾斤草莓,我跟太太說了一下,我想把草莓放在他們家冰箱裡,太太答應了,然後我就把草莓放到他們家冰箱裡,每天拿一點吃一下。

保姆買的水果,被雇主吃了一大半,最後,雇主還有理了,責怪保姆

先生和太太兩個人感情不太好,平時幾乎都不說話,除非當女兒的面,他們表現很恩愛的樣子,隻要不在女兒面前,他們兩個人是互相不說話的。

我的草莓放在冰箱裡,隻有太太知道,先生不知道,是以先生有時候也拿草莓吃。先生拿我的草莓吃,我也不好意思說,吃就吃吧,反正草莓挺多的。

就在草莓隻剩一點點的時候,先生問我:“阿姨,你是不是吃草莓了。”我說:“是的。”先生馬上不高興了說:“我說呢?這個草莓怎麼吃得這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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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這草莓是我買的,怎麼啦?”

先生又反過來說:“你買的東西放在你房間裡,你不要放在這裡, 我以為是太太買的。”

他吃了我的東西,反而有理了。 好吧,誰叫我是一個保姆呢? 下次買東西就放在自己房間裡了,再也不放在他們家冰箱裡了。

其實我們做保姆的,也不是說窮得連水果都吃不起,我們之是以在别人家做保姆,就想多掙一點錢,到老了以後生活過得好一點。

我們在雇主家,是工作的,雇主家的東西再好,跟我沒有關系。 想吃,我們就自己買一點吃, 我們買的吃,最好是放在自己房間裡吃,不要和雇主的東西放在一起。

保姆買的水果,被雇主吃了一大半,最後,雇主還有理了,責怪保姆

現在,我再也不做住家保姆了, 我隻做鐘點工,兩個小時或者三個小時的鐘點工,不在雇主家吃任何東西,想吃什麼回家吃, 特别享受現在這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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