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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暴力成因複雜,應避免随意關聯、泛化和濫用

作者:光明網

新華網北京8月2日電(谷雨)治理與預防網絡暴力正成為社會關注熱點。針對網絡暴力現象的多元治理,是維護網際網路絡空間資訊生态秩序健康穩定的題中之義和關鍵所在。7月27日,複旦大學發展研究院傳播與國家治理中心舉辦“網暴困境與多元治理”圓桌讨論會。

與會專家認為,網絡暴力具有規模性、聚集性、微暴力等特征,是由社會、技術、媒介、網民等多重原因導緻的社會失範現象。網絡暴力治理是長期工作,需要政府部門、平台企業、媒體機構、社會公衆等多方主體的共同參與。應謹慎貼網暴标簽,不随意将争議事件與網絡暴力關聯,避免網絡暴力概念的泛化和濫用。

難以界定 進一步探讨網絡暴力複雜成因

近年來,網絡暴力事件時有發生,引發全社會廣泛關注,政府部門紛紛出台政策措施治理網絡暴力,切實加強網絡暴力資訊治理力度,營造良好網絡生态,充分彰顯了國家依法治理網絡暴力的決心。

2022年,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釋出了《關于加強網絡暴力治理的通知》;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起草了《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7月,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還起草了《網絡暴力資訊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使得網絡暴力資訊治理有規可依。

複旦大學新聞學院教授、複旦大學傳播與國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張志安表示,網絡暴力的治理,需要全社會多重力量共同介入。然而“暴力”認定有難度,網暴成因比較複雜,仍需要進一步探讨。

複旦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教授周葆華指出,網絡暴力是本土化、曆史性和高度情境化的現實問題。相關研究顯示,網絡暴力并不是新鮮事,形态多樣,共識内容較少。網絡暴力不斷變遷演化,更多是指基于網絡和社交平台的新暴力形态。網暴具有規模性、聚集性和傷害性,是以,網暴治理要聚焦于多對一、僅僅基于觀念差異、想象演繹甚至虛假資訊、避免定義泛化問題。

複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桂勇團隊基于微網誌平台資料的研究發現,盡管隻有少數青年網民存在網絡暴力傾向,但其潛在危害值得警惕。事實上,部分青年網絡暴力者在相關的網絡行為中,強調自我表達的合理性,在某種程度上無意識構成了網絡暴力行為,應當從整個社會系統的視角加以考察和應對。

可以明确的是,網絡暴力是由社會環境、技術環境、媒介環境與使用者素養等多重原因導緻的社會失範現象,随着網際網路發展而不斷變化演進。網絡暴力治理基于多元影響機制,需要政府、平台、媒體、使用者、學校等多方主體共同參與。

多元治理 網絡暴力治理仍存在許多難點

由于“網絡暴力”概念固有模糊性,其與網絡犯罪、網絡欺淩乃至部分網絡輿論監督之間區分始終不夠明确,這使得對網暴行為的治理以及相關研究深入開展依舊面臨許多難題。網絡暴力多元治理面臨的困境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解決?

首先,需要達成社會共識。華東師範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副教授徐默凡表示,語言的力量源自于約定俗成的社會性語言規則和社會共識。目前,還沒形成關于網絡語言暴力的共識。網暴概念應包含内容不符合客觀事實,負面性的表達,聚集大量沖擊性語言等要素。網絡暴力治理的關鍵在于要有相對明确定義,塑造和傳播社會共識。這需要平台和媒體等多方力量努力,整體推進對于網絡語言暴力的認知。

其次,要明确意義和目的。上海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副研究員方師師談到,網暴并非嚴謹的法律概念,對網暴概念界定要有“網感”,網絡暴力究竟發生在什麼樣的網絡環境中,施暴者群體有什麼特征。在法律和技術“雙管齊下”的網暴治理格局中,依然存在不支撐、不對稱的問題,社會力量和行業自律仍存在短闆,使用者使用體驗和媒介素養方面仍存在不足。網暴治理需要更加系統化、靈活化,從使用者端建立起一整套切實有效的自我賦能機制,在相關政府部門、平台、媒體、行業組織、學者專家、法律救濟的共同努力下,提升使用者辨識網暴的素養能力,使其掌握并用好平台提供的多種技術工具,主動抵制網暴行為,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共同參與網暴治理建設。

此外,網絡暴力是網際網路發展過程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法律監管治理邊界模糊。對此,華東政法大學傳播學院教授彭桂兵認為,網暴不是法律概念,以冷嘲熱諷、陰陽怪氣為代表的 “不良資訊”型網絡暴力,是網絡暴力界定的難點,如何區分“不良資訊”和正常網絡資訊,暫無明确法律規定,清楚界定網暴非常困難。治理關鍵在于抓住幾類典型網暴行為,進行重點治理。從法律實踐角度來看,相關案件面臨難以确定責任主體以及因果關系、追責成本高、司法适用難等問題,應平衡網暴治理與言論表達之間的關系。

總體來說,網絡暴力的生成來自于複雜的社會互動,對網絡暴力的治理也無法僅僅靠政府監管和平台治理措施,最終勢必要将網絡暴力的防範治理推廣為廣大網民的内在倫理與媒介素質培養。

慎貼标簽 警惕網絡暴力概念泛化與濫用

媒體是治理網暴的重要一環。媒體如何參與網暴治理,應該承擔怎樣的角色?同樣值得關注。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網際網路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指出,“部分媒體、自媒體、社交媒體在未核實基本事實的情況下,直接将事件前因後果與網暴強行關聯,形成了以‘假網暴’催生真網暴的現象,消費了公衆情緒,也加大了網暴治理難度。在具體實踐中,應當避免網絡暴力概念的泛化和濫用。”網絡暴力受多重因素影響,責任應由多方共同分擔,并進行協同治理。

“涉網暴社會事件爆發以後,不要急于用‘網暴’去貼标簽,而是應該深入調查,盡量還原事實真相。”徐默凡認為,很多網暴事件,往往是多因素共同誘發的,隻有擺事實講道理,才能拆解網暴的危害,追根溯源,亡羊補牢。他建議新聞媒體借助一些熱點事件引導社會讨論,厘清網暴的具體表現,宣傳網暴的巨大危害,提醒網暴者必須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媒體報道對網暴事件的傳播擴散是把雙刃劍。好的報道能起到定性定調、正向引導的作用,不當的報道可能助推網暴事件傳播。”張志安建議,媒體要做好内容價值和流量之間的平衡,利用新聞調查以及輿論監督等手段,還原事實真相,與網際網路平台建立良性溝通協作機制,避免網暴概念泛化與濫用。

精準快速 平台治理網絡暴力要有容錯性

網際網路平台是治理網暴的關鍵角色。從整體治理措施上來看,網際網路平台在治理網暴的功能設定上已經初具規模,還需要多主體配合,進一步發揮平台自主探索網暴治理措施的積極性與創造性。具體到實踐中,抖音安全治理相關負責人分享了抖音平台在治理網絡暴力中的相關舉措與難點。

該負責人表示,在治理網暴中,準确區分網絡暴力和正當批評存在難度。網暴發生成本較低,傳播擴散速度快。如何在短時間内精準過濾有害評論,對平台而言是巨大的挑戰。此外,平台外部資訊變化也會不斷影響治理程序,随着事件反轉,網暴受害者、公衆情緒也會不斷轉移。相關事件發生後,仿冒當事人賬号等現象時有發生,對核實當事人真實身份帶來一定困難。

基于此,抖音在不同場景下采取不同措施。在評論場景下,抖音陸續上線了評論權限管理、關鍵詞過濾和精選、氛圍引導、一鍵驗證和固證等功能。在私信場景下,抖音上線了社交對象授權和非雙關好友隻能發一條私信等功能。除此之外,抖音還增加網暴舉報端口,結合“抖音小安”,上線“一鍵防暴”功能,使用者可開啟一鍵關閉評論、過濾不當言論、賬号不被搜尋等功能。除此之外,抖音建立心理關懷團隊,聯合外部組織對遇到情緒困擾的使用者提供心理援助。

值得一提的是,抖音近日釋出平台治理網絡暴力資訊的最新規範,同時發起反網暴倡議活動,呼籲友善表達,與社會各界共同反對和抵制網絡暴力資訊。明星名人、專家學者、公檢法、媒體以及廣大達人網友積極參與倡議,短短數日,參與簽署倡議的人數已超過130萬,話題視訊播放量接近2億次。

此前,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網際網路法治中心釋出了《網際網路平台網絡暴力治理機制建構與測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建構了網絡暴力防治措施評價體系,并對國内多家網際網路平台進行了測評。《報告》顯示,在網暴技術應用和治理實效方面,大陸網際網路平台已達到了與國際相當的水準。其中,抖音平台在各項名額評估中得分較高且相對均衡,在整個行業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

作為該報告主要負責人,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網際網路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談到,平台在治理網絡暴力中,應當承擔主體責任。在處理過程中,不應該唯結果論,而應該綜合考慮平台是否采取合理措施,建立有效攔截機制,評估是否履行相應責任。同時,要激勵平台積極采取措施,引導平台治理網暴,給予平台相應試錯容錯空間,在保障使用者權益和網絡空間資訊内容秩序基礎上,保護網際網路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網絡暴力成因多元,解決網絡暴力問題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時,網絡暴力的治理還需要準确界定多方主體角色,科學劃分治理權責,實作最佳防治效果。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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