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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人不需要服從任何人,隻服從法律,那麼,他就是自由的

作者:正直光束Me
如果一個人不需要服從任何人,隻服從法律,那麼,他就是自由的

弗裡德裡希·奧古斯特·馮·哈耶克,(又譯為海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1899年5月8日-1992年3月23日)是奧地利出生的英國知名經濟學家、政治哲學家,197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被廣泛譽為二十世紀最具影響力的經濟學家及社會思想家之一。

如果一個人不需要服從任何人,隻服從法律,那麼,他就是自由的

如果一個人不需要服從任何人,隻服從法律,那麼,他就是自由的。

——弗裡德裡希·哈耶克

法律是公衆意志的展現,如果人人都隻需要遵守法律,可以做法律允許的一切事情,那麼每個人都是自由的。

做事情隻考慮法律允不允許,而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臉色,每個人的權力與尊嚴都将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

如果一個人不需要服從任何人,隻服從法律,那麼,他就是自由的

法律的目的不是廢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護和擴大自由。

——弗裡德裡希·哈耶克

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說:

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的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

法律是對個人行為予以限制,確定個人行為不會對他人造成侵害。看似在限制自由,其實是在保護自由。

因為如果沒有法律的限制,任何人的自由都将失去保障,互相侵害将成為常态,所有人都将失去自由。

如果一個人不需要服從任何人,隻服從法律,那麼,他就是自由的

法治意味着,除非實施衆所周知的規則,否則不得對個人實施強制。

——弗裡德裡希·哈耶克

孟德斯鸠說:

對一個人的不公,就是對所有人的威脅。因為對一個人的不公,所顯示出來的是制度的邏輯。這種邏輯,可以用來對待所有人,無人能保證自己幸免。

是以,真正的法治應該是隻能對個人實施衆所周知的規則,如果對一個人實施了大家都不知道的規則,那就是對法治的破壞。

如果一個人不需要服從任何人,隻服從法律,那麼,他就是自由的

人類社會為什麼問題永遠得不到解決?因為解決問題的人就是制造問題的人它們在自導自演。

——弗裡德裡希·哈耶克

有句很形象的話:如果把下雨的權力交給賣傘的人,雨還會停嗎?雨停了,傘就沒了市場,于是,他必然會想方設法的找各種理由下雨。

正如古時候的藩王平叛,殺光了叛軍,用什麼理由向皇帝要軍費呢?于是亂越平越亂,越平越久。

“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如果問題都解決了,他們就沒有了存在的意義,是以,無論有沒有問題,他們都會不停的制造問題。

如果一個人不需要服從任何人,隻服從法律,那麼,他就是自由的

願意放棄自由來換取保障的人,其最終既得不到自由,也得不到保障。

——弗裡德裡希·哈耶克

這不禁讓人想起那些在保留地居住的印第安人,他們過得怎樣我們無從知曉,但是保留地就已經說明了所有問題,他們并沒有獲得自由。

他們必須遵守别人給他們制定的法律,保留地無疑就是給他們的一個牢籠,既得不到自由,也得不到保障。

當獅子走進動物園的那一刻起,它就注定了必須服從動物園的安排。自由、保障更無從談起,餓幾頓都是管理者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