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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美國平權法案的背後與亞裔學生的現實困境:何為平等?

作者:澎湃新聞

上月底,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下稱“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哈佛大學和北卡羅萊納大學将種族因素考慮在内的招生政策違反了憲法對于平等保護的保證。這一決定可以說是推翻了美國沿用半個多世紀的“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在現實中的一大應用。除卻最高法院對立分化的政治因素,美國社會就這一議題的意見分歧也較為嚴重。即使是在少數族裔群體的家長和學生中,由于切身體驗與利益帶來的影響不同,他們也被分成了兩個陣營。

一些支援法院裁定的聲音認為,“平權法案”在高等教育領域實踐的一些具體措施,例如種族配額制度的存在,确實制造了“逆向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對于那些憑借自身努力獲得成績、但膚色或種族不屬于“弱勢”的白人和亞裔學生并不公平。正在美國南加州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就讀的亞裔學生丹尼(Danny Chen)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指出,“隻要是平時一起上課或者是小組合作,就能很明顯地感覺到非洲裔、墨西哥裔跟我們亞裔學生在學習能力上的差距。”

而即将在秋季進入賓夕法尼亞大學攻讀教育學研究所學生的中國人米歇爾(Michelle)則持不同意見,她認為,平權法案被推翻預示着美國社會人權運動的倒退。米歇爾提到,在她大學階段(俄亥俄州立大學教育學專業)美國近代教育史的專業課學習中,美國高校以及其所提供的精英教育資源長期為高社會經濟地位的白人所壟斷,而有色人種的求學,就業,以及公民基本權利如投票,擁有财産等都受到限制。如今,這些她在學習過程中形成的認知讓她在面對美國最高法院裁決時感到失望。

觀察|美國平權法案的背後與亞裔學生的現實困境:何為平等?

2021年12月紐約法拉盛高中門前的學生,法拉盛是紐約最大亞裔社群。 視覺中國 資料圖

“平權法案”的曆史意義

在美國南北戰争結束之初,很多有色人種的教育受到社會結構的壓迫與限制,隻能就讀于Vocational School(即美國的職業技能學校)。而社會普遍認為的精英學科,如醫學、法律等專業的錄取基本與他們無關,導緻美國出現“馬修現象”:有錢并掌握良好教育資源的家庭能培養出擁有更加傑出成就的人才,而貧困的少數族裔家庭的孩子會面臨更加嚴峻的教育、醫療、就業等生存困境。

這一現象緻使美國社會貧富差距巨大,而這樣的鴻溝并不能通過少數族裔的自身努力解決,因為其根本原因是民族、族裔背後社群原始資本積累的巨大差異。“是以,平權法案的提出幫助了少數族裔能在面對社會的結構性壓迫,種族的曆史性奴役下,相對公平地進入美國的高等院校學習,進而獲得學曆、就業、乃至階級的越遷。同時,這一法案也相對起到調整社會結構,減少貧富差距,避免精英資源被傳統強勢種族壟斷的現象。”米歇爾在解釋美國為何會有平權法案以及這個法案到底給美國人帶來什麼影響時表示。

以美國總統拜登為首的、堅決反對裁決結果的陣營呼籲,各高校在招生過程中必須考慮申請入學者成長過程中面臨的各種“挑戰”,包括貧困、種族歧視等等。“事實就是,衆所周知,歧視在美國依然存在,今天的決定并沒有改變這一點。”拜登當天在白宮發表的簡短講話中說道。

大學期間,米歇爾在美國公立學校有五段實習經曆,涵蓋了公立國小到國中、高中。在她的經曆中,許多社群公立學校的學生都來自飽受貧困困擾的少數族裔家庭,大部分學生需要在未成年的時候就承擔起供養家庭的責任——不少學生在放學後會直奔自己打工的地點,連續工作到午夜才回家,第二天早上再一身疲憊來到學校。對他們而言,半工半讀且小小年紀就為家庭奔波的經曆讓高等教育成為了奢侈品,長期的熬夜工作惡性循環導緻他們在學校的成績也随之下跌。然而,學生們并不能僅通過勤工儉學來改變命運。

“因為究其根本,這些學生仍然是未成年人,他們本不應也沒有義務去承擔超出學生身份以外的社會責任,尤其是在他們的貧困還是由于社會結構性不公引起的情況下。在這樣的社會現實下,平權法案是美國很多普通公立學校學生改變命運的一條保障,而如今被推翻無疑是剝奪了一些群體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米歇爾指出。

正如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在此次裁決中給出的解釋,他們認為,将種族作為衆多錄取因素之一可以實作學生群體的多元化——這不僅有利于非裔和西班牙裔學生,也有利于白人和亞裔學生。

在判決中持少數意見的大法官傑克遜寫道,北卡羅來納大學将種族“僅視為申請人生活的一個方面”的政策反映了“黑人學生直到最近才被允許進入招生遊戲的現實”。她的反對意見引用了事實和資料來說明,歧視如何造成了美國人在收入、财富和機會方面的種族差距,而這一差異也持續至今。

然而,與之相對的是最高法院持多數意見的大法官們,托馬斯大法官用了很多頁的裁決意見來證明傑克遜所描述的并非現實,并指責她利用對“種族之間統計關系的廣泛觀察以及健康、财富和福祉的標明衡量标準”給所有黑人貼上受害者的标簽成為“受害者”。和首席大法官羅伯茨一樣,托馬斯也認為第十四修正案對平等保護的保證本質上是種族中立的。

觀察|美國平權法案的背後與亞裔學生的現實困境:何為平等?

當地時間2023年6月29日,美國華盛頓特區,支援和反對“平權法案”的群眾在國會山示威。視覺中國 資料圖

亞裔的現實困境

美國作為一個“種族大熔爐”,不平等問題處處展現。但現如今,當公衆呼籲的“平權”淪為少數族裔的“特權”,自然會造成多數人的不平等甚至是“逆向歧視”。首當其沖的,便是真正少數的“亞裔”群體。

亞裔從未在美國曆史上享有過什麼特權,但由于亞裔學生一直背負着“書呆子”這一刻闆印象,與白人、非洲裔、拉丁裔相比,“會學習的”亞裔就被歸入了學術層面上占優的群體。面對這一刻闆印象,越來越多的亞裔學生為了能夠提高被錄取機率,開始選擇在申請中“隐瞞”“弱化”自己的亞裔背景,甚至瘋狂“刷分”,通過“内卷”的方式提高自己的标化成績,這一系列行為也進一步加劇了“刻闆印象”的存在。

在申請美國大學的過程中,亞裔學生完全不會受到任何“優待”,甚至還可能會被提出更高的要求。根據普林斯頓大學的一項研究,亞裔學生的SAT(注:美國高中畢業生學術能力水準考試)成績必須比白人高140分,比非裔高450分,才能有同等機會進入私立大學。無獨有偶,外媒網站The Post Millennial在對2017年哈佛經濟系博士錄取的資料調查後發現,亞裔在任何一個SAT(美國聯考)分數段的錄取率都是最低的,在同樣分數的情況下,錄取率比白人低67%,比起其他族裔則更低。

歸根結底,亞裔才是最高法院針對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做出的裁決的核心。原告指出,在這兩起案件中,成績優異的亞裔申請者都輸給了學術資格較差的學生。

根據丹尼的觀察,美國各大院校普遍存在面向少數族裔群體更寬松的錄取條件或是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的情況。然而現實是,“隻要是平時一起上課或者是小組合作的時候,就能很明顯地感覺到非洲裔、墨西哥裔跟我們亞裔學生在學習能力上的差距……”這一現象不僅存在于受教育層面,延伸到求職和就業領域,大公司通常也會給予少數族裔優先面試項目的權利。

“所謂的‘diversity program’在政治正确上可能被鼓吹得天花亂墜,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變成一些公司達成錄取一定比例少數族裔的一個形式性名額,而我們亞裔學生就會成為所謂的‘平權政策’的犧牲品。”丹尼說道。

除此之外,接受采訪的大多數在美亞裔學生都表示,基于個體利益的考慮,他們還是比較期待美國最高法院的裁定作為少數族裔“特權”或被削弱的這樣一個“拐點”的到來。

未來的美國高校申請,會更“平等”嗎?

米歇爾回憶道,她第一次接觸到關于平權法案的讨論是在大一剛入學時,教授在課堂上提出問題:平權法案是否能真正幫助少數族裔獲得在高校錄取和就業上更公平的機會?

不少同學提出了反對意見,稱平權法案更像是一種形式主義的幫扶,是白人在對其它民族長期壓迫後散發的僞善舉動,因為平權法案隻能在錄取時對有色人種提供有限的優待,而無法在結構性上彌補在有色人種家庭長大的孩子從小教育資源、社會資源、甚至社群醫療資源的匮乏不足,而能通過自身努力克服結構性不公的個體始終是極少數。

那麼,如果這一形式主義政策被取消,那還能有什麼方式去保護弱勢群體的求學就業權利呢?

針對此次裁決,美國各高校于近日先後做出回應:美國最高法院做出裁定的當天,為該案送出了非當事人陳述的芝加哥大學率先發聲,強調了“多樣性是學術成功的基礎”,并表示“将繼續努力推進學生群體多樣性的理想”;7月1日,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發文稱,将根據法院的裁決改變自己的做法,“我們正在研究法院的意見,以確定我們按照法律規定錄取學生”;7月6日,南加利福尼亞大學則認為最高法做出的決定“非常令人失望”,并承諾“這一決定不會影響我們建立一個開放的、多樣的和包容來自各種背景的人才的校園”……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教育界對于“平權法案”也并非呈現“一邊倒”的支援态度,有人認為部分高校在招生過程中所呈現的标準“不可量化”的程度已經超過了一定的限度。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美國南加州大學的印度裔教授向澎湃新聞指出:“多樣性應該是通過公共教育實作平等和自由的自然結果,而不是強加的結果。近年來,大學招生在全面考慮的幌子下變得過于主觀和武斷。種族在錄取決定中不應有任何考慮,回歸标準化考試才是實作公平、公開、透明的大學入學競争的途徑。”

展望未來,“平權規則”被推翻後美國高校的錄取政策會如何變化,還有待時間的檢驗。大多數人關心的是,此次變革對于即将步入申請季的中國學生又會施加何種實質性的影響?

對此,一位有着多年幫助中國學生申請美國藤校經驗的留學中介對澎湃新聞表示:“至少從目前這樣的一個政策被推翻來說,對于亞裔學生申請美國高校,尤其是在大學申請方面,肯定存在一個明顯向好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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