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衆矚目的勞榮枝案已經進入尾聲。
而尾聲又正是一場連續劇的高潮所在。
凡是關注勞榮枝案的人都在翹首以待。
每一個觀衆都在期待其最終的結局如己所望。
這是可以了解的。
讓人不可以了解的是,有人在這種期待中表現得過于焦躁。
他們在期待中,不忘對别人進行攻擊和打壓。
他們隻希望最終的結局正如他們之所期待。
由此,也就出現了“如果勞榮枝案發回重審,我就要殺掉吳丹紅,殺掉吳丹紅的女兒和吳丹紅的全家”這樣的人和這樣的言論。
這純粹是唯我獨尊,純粹是忘了我們這個社會已經開始進入法治時段。
在波濤洶湧的網與沖擊下,為勞榮枝辯護的律師吳丹紅,表現得是始終如一的鎮定和從容。
他到今天也沒有放棄他堅守的主張。
而堅定地與他站在同一立場的熊達律師也沒有知難而退,也一直在高舉着自己的旗幟,那就是——我有13條理由證明勞榮枝罪不當死。
如今,他又給我們帶來了一條新的資訊。
這條新的資訊是——
勞榮枝案已經找到至關重要的證據。
這一證據,将颠覆世人對勞榮枝案現有的一些認知。
隻是,至于這一證據是什麼,由于本案正處于最高法死刑複核尚未終結之際,不便透露。
但他能夠透露的是——
他将從今天開始,不再對勞榮枝案進行網上報道,也不再于網上發表關于勞榮枝案的個人意見。
為什麼會是這樣?
因為他本人現已接受有關方面的委托,正式成為勞榮枝的刑事辯護律師,根據司法局和律協的相關要求,他不便再那樣去做。
同時,他還做出了如下表示——
劉昌松律師和劉昌松律師的團隊,在過去一段時間,對于本案,做出了非常專業非常細緻非常有深度非常全面的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此,他表示感謝。
注意,他在這裡用了四個非常,而且還用了卓有成效四個字。
什麼叫卓有成效?
卓有成效,就是成績突出,效果明顯。
而熊達律師對劉昌松及其團隊以往的工作評定為卓有成效,又透露出了什麼?
大家可以去慢慢品味。
而劉昌松律師與本案的關系,如果您想知道的話,在這裡,我可以把一位網名叫納蘭唐兒的一篇文章的中心内容簡述如下——
劉昌松是北京慕公律師所主任律師。
他出生于1961年。
他曾當過10年軍醫,做過7年法官,有着20餘年的專職律師經曆,曾擔任過多所大學法學教授,是知名的法治時評作家。
勞榮枝逃亡20餘年後落網,世人巴不得将她斬立決。
但江西法院二審時,由于她的新代理律師吳丹紅的出現,該案并沒有像有些人期待的那樣簡單地了結。
盡管該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原判,但最終會是如何?至今,尚沒有塵埃落定。
由此,辱罵、诽謗、詛咒吳丹紅律師的各種各樣的聲音,在網上掀起了一股股洶湧澎湃的波濤,大有不置吳丹紅于死地誓不罷休之勢。
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劉昌松勇敢地站了出來,與吳丹紅律師攜手成了一條戰線的戰友。
這種勇敢,大有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複返的悲壯。
這顯然是為推進中國法治建設而進行的一次赴湯蹈火。
而熊達律師,現如今,又顯然是接替了他的尚未完全終結的工作。
熊達律師也是一個敢想、敢說、敢于擔當的律師。
他是北京市德淵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
他以忠于法律,忠于正義,仗義直言為執業宗旨。
在前一時段,因為勞榮枝案,他和吳丹紅律師,以及劉昌松律師一樣,已經成為萬衆矚目的人物。
不少不了解他的人,在網上像诋毀吳丹紅一樣,對他進行過肆意的謾罵和人身攻擊。
他們說他是在助纣為虐,甚至說他跟勞榮枝有着那一方面的關系。
更有甚者,在網上直接給他起諸如狗熊等各種貶損性質的外号,對他進行人格的侮辱。
更多的人則認為熊達是在挖空心思地在為勞榮枝辯護。
請看網上的如下言說——
他們說:熊達,你爸媽、兒子、女兒,被勞榮枝騙去給法子英奸殺了,你還為勞榮枝辯護嗎?
他們說:律師大人真是用心良苦,可惜你們的心用歪了。
他們說:誰給你們這些不良律師的權利?嚴懲這種擾亂社會法律的害群之馬。
他們說:為了出名為了以後掙大錢,這些律師喪失了良心,必須嚴懲。
他們說:熊達律師是在和法律叫闆,如果殺的是他的家人,他還會這樣辯護嗎?
他們說:要嚴厲打擊這些所謂的推進法治的無良無德無品的律師。勞榮枝不死,國家的法律就沒有威嚴了。
但是,在這種波濤洶湧的網絡輿潮中,熊達律師一直保持着自己的淡定和從容。
他和吳丹紅一樣,始終堅持勞榮枝罪不當死。
他是一個堅守自己信念的人。
他是一個敢于履行律師職責的人。
他在為社會的法治建設進行着不懈的努力。
他要讓公平和正義真正展現在這個社會的每一時段每一個需要公平和正義的人的身上。
而勞榮枝到底該不該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時下已成為國内公衆關注的焦點。
打開手機,隻要您搜尋勞榮枝這三個字,喊殺之聲就會不絕于耳。
發出這種喊殺之聲的,自然有着與此案有着直接關聯的人。
但也不能排除有相當一部分人,并不完全了解整個案情的實質内容。
他們無非是按照有些輿論的導向而随聲附和,似乎勞榮枝真的就是個女魔頭,是與殺人狂法子英共同的作案者,不将之立刻執行死刑,無從告慰遇害的7位亡靈,不足以平民憤。
但是,對此案有所了解的一些司法界人士,并沒有失去冷靜,沒有随波逐流,沒有人雲亦雲。
尤其是從事律師這一行當的工作者,他們中間有相當一部分人,堅稱:勞榮枝有罪,但罪不至死。
所謂罪不至死,就是勞榮枝盡管一直在法子英作案時多次出場,但從其情節與其具體表現,達不到國家刑法中所說的死刑量刑标準。
故而,他們主張國家最高人民法院不要核準江西高院的二審裁決,而應當将此案發回地方重審,并主張重審時也不能再由江西高院進行,而要采取異地重審的措施。
這中間,律師吳丹紅是旗幟最為鮮明的一位。
他免費接手勞榮枝的辯護工作之後,便在法庭庭審時從庭審程式是否合法,及勞榮枝是否遭到法子英脅迫等多角度對勞榮枝進行了辯護。
在江西高院駁回他的辯護意見,維持南昌法院一審判決之後,他又寫出20萬字的辯護材料,送出給了國家最高人民法院,進一步闡明他的辯護意見。
他的此舉,當即便得到了雲南的律師楊名跨的公開支援。
楊名跨律師也來了一個萬言上書。
他在寫給國家最高人民法院的上書中說——
判處勞榮枝死刑,無異法外處決。
緊接着,四川的律師徐華亦在網上直播時發問:此案做到鐵證如山了嗎?
南京律師王波水,也以視訊的方式,直接露臉于公衆面前。
他說——
為勞榮枝提供辯護,是刑辯律師的價值和意義所在,是盡職盡責的行為,不要污名化勞榮枝的辯護律師。
而在這期間,做得更到位的,則是北京的熊達律師。
這位北京市德淵律師事務所的執行主任,曾與勞榮枝的二哥勞聲橋親自會面,又尋找到了可以為勞榮枝作證的關鍵證人,并在前不久,帶着這位證人,直接走進了國家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門,送出了證人證言。
此後,熊達律師及其團隊根據庭審錄像、一二審裁判文書等公開資料、有關家屬口述,以及團隊成員到九江當地找知情人親身調查研究整理,寫出了一份關于勞榮枝案的意見書,送出給了國家有關部門。
他說——
要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具體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這裡的“公平正義”,應該包括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得到充分的保障,也應該包括無罪和罪輕的人不會被判刑或者重判,更應該包括依據法律不應該判處死刑的人不被判處死刑。
他說: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那麼——
我們國家多年來艱難探索取得的法治成果,将會遭受無情的踐踏。
為了證明自己說的有理有據,他還列出圖表,從13個方面,說明勞榮枝罪不當死。
如今,他已正式成為勞榮枝的辯護律師,這是值得人們關注的一件事情。
他在此案的最後核定中究竟能有怎樣的作為,更值得我們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