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省公安廳關于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部署,全力抓好打防管控各項工作,有效應對道路交通“三期”(暑期、汛期、假期)疊加、交通流量增大、交通違法增多、惡劣天氣多發等交通安全領域風險隐患,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大力整治夏季道路交通突出違法行為,六安市警察局交警支隊在全市範圍内開展夏季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夏季“飙車炸街”高發
為切實回應群衆關切
進一步加大打擊整治力度
淨化道路通行環境
全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有效淨化道路交通秩序
六安公安交警以開展
夏季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為牽引
嚴厲打擊“炸街”“改裝”等違法行為
交通曝光台
01
車輛号碼:皖N21W66
違法時間:7月4日
違法地點:解放路與大别山路交叉口
違法行為: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
02
車輛号碼:陝A1089R
違法時間:7月3日
違法地點:解放路與梅山路交叉口
違法行為: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
03
7月1日,一大隊機動中隊查處在312國道上涉嫌“炸街”的兩輛機車。後經專業鑒定,寶馬機車并沒有任何改裝,但是有踩油門制造轟鳴聲的行為。經過民警教育,當事人也認識到了錯誤,當場寫下承諾書,保證今後一定安全騎行。
炸街車的危害
改變了車型、外觀、顔色,會妨礙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
擅自改變車輛的電路,會有起火隐患。
改變車輛排氣裝置,會導緻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聲音變大,也就是常說的“炸街”,會嚴重擾亂周邊居民的正常休息。
“炸街”車輛常常有競速或者互相追逐的行為,容易導緻交通事故的發生。
此類機車一般為無年檢、無保險、無牌的“三無産品”,大多經過非法改裝,噪音大、速度快、安全系數極低。在無牌無證的情況下,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對家庭、對社會都會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法律連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機關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二)改變機動車型号、發動機号、車架号或者車輛識别代号;
(三)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标志、保險标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号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标志、保險标志。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改變車身顔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有上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資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複原狀,并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1款: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挂機動車号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标志、保險标志,或者未随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标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标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六安公安交警
呼籲廣大交通參與者
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文明駕駛不改裝 不炸街 不飙車
共同營造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來源:六安公安交警微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