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政府責令使用液化石油氣罐的店鋪全部暫時關停屬于什麼行為?.這種“行政強制措施”屬于一個“應急措施”而适用《突發事件應對法

作者:譚律說法

政府責令使用液化石油氣罐的店鋪全部暫時關停屬于什麼行為?

.

這種“行政強制措施”屬于一個“應急措施”而适用《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安全生産法》,不适用作為“常态法”的《行政強制法》。

.

這一行為不論屬于“平常措施”還是“應急措施”,行政機關作出暫時關停使用液化石油氣罐店鋪的決定,必須堅持“比例原則”。

.

《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第11條第1款規定:“有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采取的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應當與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的性質、程度和範圍相适應;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應當選擇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的措施。”

.

一旦條件具備,應當盡早恢複生産和營業,恢複正常的社會秩序。

.

歡迎關注讨論@譚律說法

政府責令使用液化石油氣罐的店鋪全部暫時關停屬于什麼行為?.這種“行政強制措施”屬于一個“應急措施”而适用《突發事件應對法
政府責令使用液化石油氣罐的店鋪全部暫時關停屬于什麼行為?.這種“行政強制措施”屬于一個“應急措施”而适用《突發事件應對法
政府責令使用液化石油氣罐的店鋪全部暫時關停屬于什麼行為?.這種“行政強制措施”屬于一個“應急措施”而适用《突發事件應對法
政府責令使用液化石油氣罐的店鋪全部暫時關停屬于什麼行為?.這種“行政強制措施”屬于一個“應急措施”而适用《突發事件應對法
政府責令使用液化石油氣罐的店鋪全部暫時關停屬于什麼行為?.這種“行政強制措施”屬于一個“應急措施”而适用《突發事件應對法
政府責令使用液化石油氣罐的店鋪全部暫時關停屬于什麼行為?.這種“行政強制措施”屬于一個“應急措施”而适用《突發事件應對法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