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作者:冷法有情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編者按:本文為頭條原創獨家首發,請勿抄襲轉載】

2008年夏天的一個晚上,天氣依然炎熱,風就像卷着火一樣,感覺不到一絲涼意。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何雅芳像往常一樣從公司下班回家,這時候公司大樓的燈幾乎都已經熄滅,整個工業園區就剩幾個零星光點。

最近公司比較忙,她常常需要加班。但好在公司離家不遠,騎車也就十分鐘的路程。

園區提供的電車車棚離何雅芳公司有一段距離,需要走上幾百米。何雅芳今天總覺得心有不安,就快步向車棚走去,想着趕緊騎車回家。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可是,剛推着車出來,就看見迎面走近一個人,天太黑,何雅芳看不清長相。她沒有想太多,打算錯身離開,好騎車趕緊回家。

隻聽見“嘭”的一聲,那是酒瓶擊打腦袋的聲音。然後,何雅芳倒在了地上,暈了過去。

在閱讀此文之前,麻煩您點選一下“關注”,既友善您進行讨論和分享,又能給您帶來不一樣的參與感,感謝您的支援!

慘遭不幸,成了心中最深的疤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何雅芳才悠悠轉醒。剛睜開眼睛,看到的就是丈夫王松林通紅的眼睛,和醫生同情的目光。

她想坐起來,結果一動就發現頭很疼。她伸手一摸,頭上纏着繃帶,還有渾身酸痛,尤其是下體,有種撕裂的疼。她顫抖着雙唇問道:“發生什麼事了?我怎麼在醫院?我到底怎麼了?”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看着丈夫沉默的樣子,雅芳心中不安起來。

等到頭部疼痛緩過勁後,何雅芳慢慢回想起來。昨晚有一個男人襲擊了她,結合自己身體的異樣,一個可怕的念頭從心裡冒出來。她望向丈夫,聲音中帶着絕望的問道:“我出事了,被侵犯了是嗎?”“強奸”兩個字,她實在說不出口。

原來,昨晚雅芳剛從車棚推車出來,迎面走來一個醉漢。她本想快速騎上車子離開,可是醉漢一手拉車,一手直接把手裡的酒瓶子砸向了雅芳。雅芳頭部受到擊打,直接暈了過去,然後,被醉漢強奸了。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看着淚眼婆娑、面如死灰的雅芳,王松林心裡也很不是滋味,但是現在,他顧不上别的,他得先保住雅芳。

“沒事,芳,都過去了,沒事了。一切都會好的,我會一直陪着你”王松林拉着妻子雅芳的手寬慰着她。

“以後,你每天上下班我都接你、送你,我一定會保護好你!你一定要堅強起來,好嗎?”王松林祈求着雅芳。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其實醫生剛開始建議他們報警,但是王松林沒有立馬同意。

王松林和何雅芳雖然剛結婚半年,但是他們已經談了三年的戀愛,他太了解她。雅芳自尊心極強,但是身體向來不好,如果一直揪着此事,依雅芳的性格,多半會尋短見。

那是她心愛的妻子,放在心上的姑娘,他隻想盡快讓這件事過去,因為他也實在不忍心再去回憶此事,每每想起來,心都在滴血。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昨天晚上,他見雅芳遲遲沒有回家,電話也打不通,就出門尋找。一直走到離雅芳公司不遠的小路上才看見她。她昏迷着,頭上都是血,衣服被扯爛,毫無生氣。

這個景象令他肝膽俱裂、氣血翻湧。盡管他想立馬把欺負雅芳的人抓起來,恨不得把他碎屍萬段,可是眼下,還是雅芳更重要,王松林趕緊把雅芳送往醫院。

她的身上還有一枚不屬于她自己的帶血紐扣,這是和罪犯唯一的聯系,王松林收了起來。

到底要不要報警?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在醫院守着雅芳的這一夜,他想了很多。如果報警,雅芳需要一遍遍的回想這件事情。不僅如此,還有輿論的壓力,别人的有色眼鏡,雅芳那樣的性格,她能承受住嗎?

看到雅芳醒來的樣子,王松林決定不報警了,雅芳的性命重要。反正不管雅芳遭受了什麼,他都會不離不棄的。

出院之後,在王松林的開導下,雅芳開始慢慢恢複,可是這個事情卻成為了兩人之間的禁忌,誰也不願再提起。

本來以為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時間能夠慢慢撫平心底的傷疤時,老天又給這對夫婦開了一個玩笑。

麻繩專挑細處斷,厄運專找苦難人

一個月後,何雅芳感覺身體不适,去醫院檢查,居然是懷孕了。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回想一個月前發生的那件事,這個孩子是不是王松林的孩子還真的不一定。

“要不打了吧,等等咱們再要孩子。”何雅芳告訴丈夫王松林。但是王松林并沒有直接同意,因為雅芳身體一向虛弱,不知道流産對她的身體傷害大不。

“還是先去醫院咨詢下醫生再做決定吧。”

王松林夫婦來到醫院,醫生檢查後告知她們,何雅芳身體虛弱,如果選擇流産很可能以後都難以懷孕,而且流産對身體傷害較大。

“算了,雅芳,就留下吧,以後這個孩子就是我們倆的孩子。”王松林告訴雅芳說。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就這樣,2009年,王松林夫婦的孩子出生,是一個女兒。因為出生那天下雨了,是以他們給女兒起的小名就叫小雨。

女兒的一天天長大,活潑開朗的性格慢慢驅散了這個家庭曾經的陰霾。

都說福禍相依,可是苦難卻獨獨圍繞王松林夫婦就是不肯離開。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在小雨三歲那年,小雨突發高燒,而且高燒一直不退。送往醫院檢查,居然是急性白血病。

這個消息如同晴天霹靂,給這個已經經曆過如此多磨難的家庭來了個緻命一擊。

小雨病情較急,傳統治療手段已經來不及,目前唯一的辦法就是骨髓移植。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王松林和雅芳不敢耽誤,趕緊為小雨做了配型。

可是,他們兩人都配型不成功。

“不成功,松林,那小雨就是,就是…”雅芳實在說不下去了,小雨不是她和松林的孩子,就隻能是那天晚上欺負她的那個人的。

“那我們也得救小雨啊,她那麼可愛,這件事不是你的錯,更不是她的錯啊!”王松林堅定的說到。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可是,當年他們沒有報警,那人并沒有被抓到。現在茫茫人海,又該去哪裡找呢?

還是同房的病友給他們出了一個主意,尋找媒體曝光,擴大影響力,或許還有希望。

可是,曝光此事,就意味着雅芳當年受到的侵害會被一并曝光。

他們辛苦瞞了這幾年,甚至連罪犯都沒有被繩之以法,現在卻…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救,我們要救小雨,哪怕會公布于衆,隻要能救小雨,我不在乎。”父母對孩子的愛戰勝了一切。

很快,他們聯系了當地媒體還有一些網絡平台,把他們的遭遇還有小雨目前的病情說了出來,還說,隻要他願意救小雨,他們就不再追究他曾經犯下的罪。

這件事一經報道,引起了軒然大波。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有歌頌王松林和雅芳的愛情的,有罵那個強奸犯的;更多是對他們一家遭遇的同情,對小雨生病的同情與惋惜。

大家紛紛轉發。

可是,半個月過去了,那個人還是杳無音信。

小雨的病已經很難拖下去了,如果不進行骨髓移植,小雨堅持不到半個月。

雅芳隻得繼續在網絡平台釋出消息,希望那個人可以看到。

就在醫生快要給小雨下病危通知書的時候,醫院接到了一通電話。而這個打電話的人就是他們一直苦苦尋找的人。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我可以來配型,但是,我要簽保密協定,你們不能曝光我的任何資訊,也不能報警抓我,不能透露我回來的消息。”來電人如此要求。

為了救小雨,醫院和王松林夫婦隻得同意。

而這個救小雨性命的人,就是小雨生物學上的親生父親,也是給雅芳王松林夫婦造成巨大苦難的強奸犯,他叫洪強。

雅芳在四年後再次見到他時仍渾身發抖,她不想看見他。可是,小雨還躺在重症病房,還需要眼前這個惡魔來拯救,雅芳隻得壓下心中的憎惡來求洪強救小雨。

洪強其實也沒有臉面見雅芳一家人,這幾年他一直活在悔恨之中。他不僅給雅芳造成了傷害,而且小雨也是他的血脈,他有義務救“自己的孩子”。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就這樣,為了小雨,他們選擇了一時的配合。

好在,小雨命不該絕,這次配型成功,小雨順利進行了骨髓移植。

小雨配型成功的消息讓大家都很高興,媒體也紛紛進行報道,這個苦難的家庭終于要守得雲開見月明了。

但是,還有很多人讨論,難道就這樣放任強奸犯離開嗎?那是犯罪,不是一句對不起就能抹殺的。

這個事件同樣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他們開始調查起了這件事,最終還是查到了洪強的身上。

洪強和雅芳他們并不認識。但是四年前,洪強剛好在雅芳公司附近的工地幹活,他工作賣力,本來想着這個項目做完能拿到一筆錢,回家娶媳婦。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但是,他的老闆不僅克扣他的工資,還嘲諷他賣力工作瞎顯擺,就是因為他以前抱怨過老闆幾句,被傳到了老闆耳中。

那時候,洪強正是血氣方剛的年紀,一氣之下不幹了。

辭職那天晚上,他心中憤憤不平,一個人喝了很多酒。等他搖搖晃晃往住的地方去的時候,撞見了推車電車的雅芳,然後,腦子一熱,就幹了壞事。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第二天清醒之後的他,直接離開了這個城市。他也把酒戒了,努力工作,然後娶妻生子。現在的他生活已經有了很大的改善,掙到了錢,但是四年前那晚的事情,卻經常在夢中重制。

他從來沒有告訴任何人,一直隐藏在内心深處。直到他在網上無意間看到雅芳求助的視訊。

他無法做到視而不見,那是因他而起的苦難,但是他又要求醫院保密,是怕自己的妻兒看見。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隻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隻要犯下的罪,都必須要承擔。

在警方掌握了充分的證據後,将此案移交了法院。鑒于洪強良好的認罪态度和受害者的諒解,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以案說法

王松林夫婦和小雨的遭遇,得到了大家的同情,但是洪強犯罪也是事實,不能就這樣放任罪犯逍遙法外。

強奸案不是一般的民事案件,可以私下和解。強奸案屬于刑事案件。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強奸是犯罪的行為,如果有強奸事實的,公安機關不得已以各種理由不立案,犯罪人也不得以各種理由逃避法律追究。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等到小雨病情穩定後,警方就找到了王松林和何雅芳,向他們了解此事,并且說明了強奸案的惡劣性,要求他們配合警方,把嫌犯抓捕歸案。

警方還找到了醫院,要求他們出具嫌犯的身份資訊。

很多人納悶,醫院不是和嫌犯簽署保密協定了嗎?怎麼還會把消息透露給警方,不應該替嫌犯保密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機關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洪強是這起強奸罪的最大嫌疑人,所犯案件情節惡劣,對社會影響很大。醫院醫生和王松林夫婦都有義務向司法機關告知他們所了解的資訊。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是以,盡管雅芳他們看在洪強救小雨的份上,選擇原諒,但是警方卻不能放任罪犯逍遙法外。

根據資訊,很快警方将洪強抓捕了,但是,想要定罪,需要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警方請求給小雨做親子鑒定,王松林和雅芳同意了。

親子鑒定結果出來,小雨和洪強的确是親子關系。但是,這雖然證明洪強的确和雅芳發生過關系,但不能證明是強迫還是自願。

醫院也把四年前收治雅芳的治療記錄交給了警方,而給洪強定罪最關鍵的證據确是他自己提供的。

2008年新婚女子被強奸,3年後兇徒為救女兒現身,身份令人意外

就是王松林手裡那枚帶血紐扣的出處,洪強強奸雅芳當晚所穿的衣服。他當時沒有發現,回去後發現衣服少了一枚扣子。經過洪強對那個扣子的描述,警方拿王松林手裡存放的扣子進行對比,發現和描述一緻。還有上面的指紋,進行鑒定,也是洪強本人的。

這個埋藏在洪強心中、造成這四年來寝食難安,給雅芳一家造成了巨大傷害的事件,終于展露在衆人眼前。

奉公守法是每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義務,而任何的違法亂紀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