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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可不可以認為開發團隊也是涉衆呢

TengFan 2019-2-15 11:10:

老師,您在書上說開發團隊不是涉衆,但我發現像我們做的系統,如果需求考慮不周,在規則上有漏洞,被玩家鑽了空子,我們公司可能會有大損失。這種情況下,可不可以認為開發團隊也是涉衆呢?

UMLChina潘加宇:

業務模組化和需求工作流之前,可以認為"開發團隊"不存在,更不用說是涉衆了。

針對剛才的叙述:

首先不能糊塗地說"我們"、"我們公司"。

"甲方"、"乙方"、"客戶"這些不嚴謹的詞彙,《軟體方法》都不推薦在模組化中使用,用的是"目标組織"。當然,不妨礙在其他行政用途的媒體中使用。

可以用"團滅法"思考一下:這個系統不用開發了,三體人免費提供一模一樣的系統。然後,在不影響系統所參與的流程的情況下,三體人通過智子和水滴配合精确定位,把"系統不用開發了"帶來的備援人員全部殺光,哪些人還能活下來?那些活下來的人是涉衆,被殺掉的不是。

[答疑]可不可以認為開發團隊也是涉衆呢

舉例,某電商公司,三體人義務提供"這個系統"。營運部的人不能殺,因為流程需要他們,而研發部的人可以殺。不過也有可能在研發部裡面,有人不能殺。可能目前系統有這樣一種用法,當營運部需要做某種複雜報表的時候,需要研發部的某個崗位幫忙做(系統不夠聰明,那也沒辦法,三體人隻提供一樣的系統),那麼這個崗位的人不能殺,不過可以把他大腦裡面的其他不相關知識(例如編碼知識)洗掉。

《軟體方法》下(第8章)也說了:

随着資訊化的深入,組織内部封裝在軟體(即業務實體)中的領域邏輯比例越來越大,深度越來越深,組織之間的競争越來越依賴于軟體的競争。市場的激烈競争,又使得組織越來越聚焦于一個領域,為組織提供軟體的軟體組織也越來越專注于一個領域,甚至逐漸成為組織裡的一個部門。将來,獨立的軟體組織也許将不複存在,或者說,所有組織都是軟體組織。從目前的趨勢看,軟體的運作形态越來越"網際網路化",說"所有組織都是網際網路組織"也可以。

[答疑]可不可以認為開發團隊也是涉衆呢

在名字不帶"軟體"的組織裡工作的軟體開發人員比例會越來越大,也就是說,上圖右側的情況會越來越多。這時,更要理清楚各自扮演的角色,不能以"我們公司"籠統稱呼之。

這個問題可以推到極緻,我給我自己做一個系統,怎麼做業務模組化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