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8月,時任中共撫順區專支書記的楊景宇深入撫順煤礦,上司礦工們進行抗日鬥争。在被叛徒出賣入獄後,楊靜宇不屈不撓,與日本警察局進行了一場诙諧而勇敢的鬥争。最終,楊景宇以"反革命未遂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1929年8月底,日控的《滿洲日報》、《盛經時報》等報紙刊登了"共産黨地下上司人張順義在撫順"擔任重要職務的消息。該報所稱的"張升義"是優秀的共産主義戰士,抗日運動的偉大民族英雄,東北抗日聯軍的創始人和上司人——楊敬玉将軍。

<h1>劉少奇被親自任命為富順特支部書記</h1>
楊景宇,原名馬尚德,1905年2月出生于河南省正山縣荔灣村的一個貧苦農民家庭,1923年考入河南省第一工業(開封紡織染料)學校。楊景宇積極追求真理,很快加入了李大昭創辦的馬克思學說研究會,該會于1926年被并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6年冬,楊靜玉回到家鄉津山縣上司農民運動。1927年6月,楊景宇光榮加入中國共産黨。1927年11月1日,楊景宇組織了著名的柳店秋收起義。1928年底,楊景宇作為中共河南省委的特派員,赴信陽、洛陽、開封等地開展黨的地下工作,筆名"張森義"。
自1927年4月12日蔣介石發動反革命政變以來,白色恐怖籠罩全國,大批共産黨人被逮捕、監禁、折磨甚至殺害。在此期間,滿洲省委也多次遭到破壞,主要負責人被逮捕,情況十分艱難。1929年7月,楊景宇被黨中央調到東北為黨工作。
當時,遼甯撫順是東北四大工業中心之一,産業勞工集中,覺悟性強,革命基礎良好,滿洲省委設立了撫順專區。然而,由于叛國告密,中國共産黨撫順專支負責人被捕,黨組織被搗毀,迫切需要派一名工作同志來公開局面。由于楊景宇上司了河南的地下鬥争,滿洲省委書記劉少奇任命楊景宇為中共撫順區專支書記,專門上司煤礦勞工反對日本上司的鬥争。
<h1>深入撫順煤礦開展抗日鬥争</h1>
1929年8月,楊景宇來到撫順。按照中國共産黨滿洲省委的指導精神,他以産業勞工為重點,以"八礦、南曼大廠、發電所"為工作中心。當時山東的撫順礦工楊景宇自稱與河南省東北部的曹州人接壤,撿起定基,礦工們下到潮濕黑暗的礦井挖煤。礦工們沒有碰楊靜宇,哪怕是礦井派出的偵探,也很少和他說話。楊景宇對此并不急躁,而是暗自高興,因為礦工們對自己冷眼相看,就是為了表明他們高度警惕。
有一天,一個老礦工因為沒錢看病,家裡又沒飯盆,硬頭皮找工頭借錢,無恥的工頭不僅不借錢,還狠狠地打了一頓。楊景宇的消息沖到老礦工家,送來了他們僅有的兩大洋。此後,礦工們對楊靜宇的态度逐漸發生了變化。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耿直、熱心、體貼的楊京宇成為礦工的核心,勞工們親切地稱他為"山東張"或"張大佬",有困難願意和他說話,和他商量。楊景宇還根據實際情況,利用組織兄弟團體、掃盲班等形式,與礦工緊密團結。
當時,撫順礦礦工死亡率非常高,每天都有人餓死,被爆炸的氣體熏死,燒死。日本礦工繼續裁員,延長工作時間,以最大限度增加礦工的壓力。礦工的勞動強度過大,身體難以負擔,再加上生活條件差,疾病蔓延,生活悲慘。楊景宇決定組織煤礦勞工總罷工,争取礦工權益。
楊景宇首先号召礦工們團結起來,不要幹活,不要煤,從經濟上卡在了日本人的脖子上。日本礦工因無法承受罷工造成的損失,提出與礦工談判達成和解後,楊靜玉帶領礦工代表向日本礦工發出複工條件:立即召回下崗礦工,改善工作條件,提高工資,并額外支付加班費。楊靜宇明确表示,如果日本礦主不遵守上述要求,堅決不複工。四天後,遭受巨大經濟損失的日本礦工被迫同意礦工的條件,煤炭罷工獲勝,大大提高了黨在勞工中的威望。
<h1>因家庭強奸和買賣被捕入獄</h1>
煤礦罷工震驚了撫順市,日本關東軍知道了這一事件,發現它與共産主義有關,并指令駐守撫順的日本警察盡快找到共産黨的地下組織,等待上司人被捕。此時,撫順特别支部委員、前金寨礦區黨組長王振祥因張貼要求勞工在礦井罷工的牌子,不小心暴露了自己下落,被日本警方逮捕。王振祥在重刑下換了區,供認張六新義是他的上級,并提供了張淑儀在撫順新站地區的住址——福河客棧。
8月30日下午,日本警察局動用了大批特警,密切監視富河客棧。下午5點.m,毫無戒心的楊景宇一進福河客棧的房間就被日本警方逮捕。日本警方在楊敬宇的住所發現了六面紅旗,印有《滿洲省委工作計劃草案》、《二中全會決議與精神》、省委第3号通知等材料,以及一些藥品。此外,8月30日至9月5日,日本警察局逮捕了10名來自古城老子、大山坑、東鄉等礦山的共産黨員和工會會員,撫順特區黨支部遭受嚴重破壞。
<h1>與日本警察的機智而勇敢的鬥争</h1>
被捕後,楊靜宇被關押在日本警察廳拘留所的一間牢房裡。那天晚上,他被日本警察局審問。根據王振祥的供詞和搜查的物品,日本警察局得出結論,這名名叫張順義的男子是撫順的新共産黨"上司人"。在昏暗的審訊室裡,敵人試圖讓楊景宇承認自己是共産黨員,進而承認自己是共産黨的"上司人",進而發現了撫順共産黨組織的所有秘密。然而,幾個小時過去了,敵人卻無法從楊景魚口那裡得出一個有用的詞。
8月31日清晨,楊景宇再次被傳訊,但他堅持要回答,他不知道共産黨是什麼。是以,日本警方從楊靜玉的住所走出紅旗和滿洲省委工作計劃草案、省委二中全會決議和精神3号等印刷材料,企圖讓楊景宇面前的"物證"承認他是共産黨員。面對這些"物證"的冷靜回應,說這些印花是别人送他藥留下來的,不是他自己的,并問道:"如果我是共産黨員,怎麼敢不把這些東西放在光明的地方進行自我審查呢?""日本警方不得不出示最後一張牌,将叛徒王振祥帶到審訊室,與楊靜宇對峙。楊景宇用輕蔑的眼神看着叛徒,拒絕承認認識他。在楊景宇面前,叛徒王振祥無私。
日本警方看到楊靜宇拒絕認罪,便表現出淫穢,五六天半夜對他進行酷刑。鞭打,酒吧壓力大,坐在虎凳上,潑冷水,日本警察到處做,楊景宇全身折磨得鱗片狀,多次昏迷不醒,但楊景宇依然不屈不撓。最後,日本警察幹脆把楊靜玉扔進了水箱深的水中。酷刑留下的傷口,用水切割并切割。然而,面對敵人的各種不人道的折磨和折磨,楊景宇一直咬牙切齒,沒有吐露黨的任何秘密。浸泡在水細胞中,使楊景宇的傷口大面積感染、潰爛,高燒持續不死。日本公安部門,因為隻有王振祥的供詞而沒有其他證據,迫于輿論的逼迫,也不敢急于傷害楊靜宇,最後不得不放棄刑訊逼供。
<h1>離開手掌,繼續戰鬥</h1>
1929年10月中旬,日本警察局以楊靜宇在獄中生病為由,将楊靜宇引渡到國民黨撫順地方法院。從此,楊靜宇從日本人手中解放出來。在遼甯省檔案館館藏檔案中,"對于舉報羁押犯人張忠義病痛的原因"有這樣的記錄:"政府拘留日部門引渡員張忠義,入屋的犯人受了重傷,雖然傷疤稍稍嚴重,但又加了頭痛、很重、很危險,應簽字準許......"幾句話,映入眼簾的是,楊靜宇被日本人折磨。
被引渡到撫順地方法院後,楊景宇一直認定自己是山東省來東北經營煤炭的商人,在法庭上揭露了日本帝國主義對中國人民的殘酷蹂躏和對中國法律的肆意踐踏。法院不得不将楊靜宇引渡到遼甯高等法院檢察院。
12月25日,遼甯省進階人民法院檢察院公訴人陳世傑以"涉嫌反革命罪"的罪名起訴楊敬玉:"犯有共産主義意圖,實施《反革命犯罪法》第六條規定犯罪未遂的被告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送交社會宣判。"
最終,楊景宇被判處一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送往奉天第一監獄服刑。1931年春,楊景宇出獄,立即投入了新的戰鬥。
918事件後,楊景宇擔任哈爾濱市委書記、中共滿洲省委軍事委書記,1932年秋,被派往吉林省岩和縣組織抗日遊擊隊,并前往飽受戰争蹂躏的抗日戰場。
作為東北抗日聯軍的主要創始人和上司人之一,楊敬宇在吉林、遼東等地率領抗日長期戰争部,與全國抗日戰争強強合作。1940年2月23日,楊景宇在吉林省孟江縣(今靖嶼縣)與日軍作戰時去世,享年35歲。
原文:趙春麗,來源:中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