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override的作用

轉載:https://www.cnblogs.com/bincoding/p/5725732.html

@override标簽的作用:

告訴讀者這個方法是複寫的。

用于檢查是否正确的複寫了父類的方法

比如我們有如下基類

package fruit;
/**
 * @author Octobershiner
 */
public class Fruit {
    
    public void show_name(int num){
        System.out.println("Fruit: "+mum);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TODO code application logic here
        Fruit apple  = new Apple(); //generate a kind of new fruit
        apple.show_name(2);
    }
}
           

之後我們編寫一個Apple子類,繼承這個基類。并且複寫基類中的show_name()方法。

1 package fruit;
 2 
 3 public class Apple extends Fruit{
 4 
 5     
 6     @Override
 7     public void show_name(int num){
 8         System.out.println("Apple");
 9     }
10 }      

執行的結果,顯而易見就是會列印出Apple:2字樣。

其實,在我們手工複寫父類的方法時,容易把方法的參數記錯,如果此時不加@Override的話,編輯器就不會提示你:例如我們不加這個标簽,悄悄的把參數改為float型。

@override的作用

這個時候,其實我們并沒有按照我們的意圖成功複寫方法,于是一個隐藏的bug就這樣誕生了,相反加上Override的效果就是

@override的作用

IDE給出了錯誤提示,說明我們複寫方法失敗。

往往就是我們準備複寫方法的時候結果,相反我們是重載了方法。

  Bruce的 一個思考

《Thinking in java》的作者Bruce在讨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提到了一個問題就是override私有的方法的例子:

現在我們向Fruit類中添加一個私有方法,而在Apple中嘗試複寫

1         @Override
2         private void grow(){
3         }      

結果編譯器會提示錯誤,這是一個非常低級的錯誤,但是有時候恰恰就不會被我們發現:那就是試着複寫私有方法,但是當我們去掉Override标簽的時候,編譯器是不會報錯的,而且可以執行。

其實Apple中的你所謂複寫的grow隻是一個針對于Apple本身的私有方法。完全是一個新的方法。

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何為複寫?

在面向對象中,隻有接口和共有方法,繼承方法才有複寫,私有方法不可以複習,但是又想了一下,才明白:不是不可以複習而是,根本就不存在複寫私有方法的概念!

這正是面向對象設計的初衷,私有方法本身就是為了封裝在類内部,不希望别人來更改或者外部引用的,看到這裡,忽然覺得,java設計的還真是不錯,感覺到了思想和實作的統一。

以前總覺得override标簽可有可無,但沒想到會引出這麼多的問題,于是乎得到一個啟示:認真思考每一個文法細節的意義,思行合一,文章的最後膜拜一下Bru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