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第五屆中國"網絡文學+"大會在北京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展覽中心舉行。權利人代表、中文大學國立學院副教授、北京大學漢語系博士、著名武功小說作家出席版權論壇,就"關于二次創作及衍生著作權的幾個問題"做了主題演講,内容如下:
首先,非常感謝大家,感謝上司、同僚們,以及媒體界的朋友給我這個機會來代表我自己,以及我身邊的一些作家朋友來談談我們的聲音。其實我可以說我是介于傳統作家和網絡作家之間的中間人,因為我當時正處于創作最活躍的時代,而傳統創作恰好是網絡創作的疊代期,我先是在BBC上,比如天涯社群發表自己的話,後來又在中文網上, 在其他網站上。是以,可能在這樣一個交替的時期,我的大多數朋友都是網絡作家。
我們在創作中遇到了很多問題,也感到非常困惑,今天有幸咨詢了各位有識之士。我本人認為,一個更集中的問題有兩點。
01
同一人作品的版權認定和歸屬問題
首先,需要簡化的二次創作問題是同一作品的版權承認和歸屬問題。作為一個作家,我也為其他作品寫過自己的小說,我的作品也都是别人寫的,可能是雙重身份,是以有時候我覺得有很多事情不清晰,未知。我們都知道,同一個人的創作,也就是二次創作,現在存在着非常高的熱度,比如一些知名作品其實是作者和讀者共同創作完成的,比如我們都熟悉的,比如漫威宇宙,除了一些官方作者,我們或許能夠看到大量的自發, 作為創作作品的合著者,有些作品非常好。
在現實中,尤其是一些著名的西方作品,比如今天我們喜歡的《哈利·波特》,比如《冰與火之歌》,我們去寫小說,有沒有可能得到别人的正式授權?我不知道該怎麼接受,也許有可能,但我不知道,大多數作者都不知道,這是我們創作的混亂,那麼我們才算合理,合法嗎?它是否解決了一些版權和道德問題?如果涉及,在什麼層面上,我應該發表我的作品以形成侵權,還是說我的作品要商業化以形成侵權?這是我作為合著者将面臨的疑問。
同時,我也是原創作者,在我的小說中有很多作者在寫同一個人,這次我很開心,我很感激看到這些作品,我覺得有人願意寫,願意分享我的世界,願意和我分享我建構的虛拟空間, 這是我的榮譽,我的榮耀。但也會有問題,當我的讀者、寫我連載小說的作者們都成熟了,有時候他們開始連載這些作品,有時候他們告訴我,我不能改英雄的名字,回到我的原著,我說這當然可以,這是你自己的創作,也許這個角色是我的人設定的, 你改變他的名字,做一些改變,我認為可以。但是有一些作者朋友遇到這種情況會感到非常郁悶,他覺得這個角色的人集本來就是我的原作,現在你衍生出來後成為你的原創作品,再過幾年,也許我們分不清誰先是誰,誰在後人,也會遇到這樣的問題。
同時,因為我們在這樣的創作過程中,我們和讀者有各種各樣的群組,有QQ群,我們有微信群,各種各樣的群衆,我們有時候和一些核心讀者讨論的情節還沒有公開,這很正常,有時候也會聽讀者的意見, 男女一在一起,或者男女在一起就不能了,如果我們反映得特别兇猛,有些作者可以改變,他怕被送刀。在某些情況下,有時作者的創作不再獨立于他,他會受到讀者的影響。有些橋段連他都會用讀者提供的橋段來寫在作品中,這次會出現一個問題,如果有一天這個讀者不再是他的鐵杆讀者,他提出這個橋段是我原作,我不想給你用,怎麼辦?我遇到過這種情況,然後他和那個讀者還是很不高興的,他的讀者也在網上刊登了這件事,叫官方抄襲,是官方抄襲的同一個人的作品,你抄襲他提供的想法,也是有可能的。這些問題作為作者我們完全盲目,不明白,到底怎麼計算,一直沒明白,很腦痛。
02
衍生物的版權歸屬問題
我還有另外一個問題,也是一個二次創作的問題,那就是衍生品。目前有些作者的版權意識很高,很多作品都被改編了,有時候影視公司會要求編劇在買下我的改編權後創作,這我們知道,編劇寫的,劇本有獨立的版權,這種版權似乎是獨立的,它屬于影視公司或編劇, 這次如果有另一家遊戲公司,按照這個劇本改編,和原作者無關,不管是另一個需要被原作者認定的,都是另一個困惑的賬号。
如果這已經很腦痛了,而且更讓人腦筋急轉,如果這家影視公司認為我隻是邀請原作者做我的第一個編劇,原作者同時有兩個身份,一個是作者,另一個是編劇。大部分編劇簽訂了委托創作的合同,即劇本的版權屬于影視公司,但小說的版權屬于他,這兩個問題。但是在寫劇本的過程中,有一些人物,有一些橋段,人物的性格方向,仿佛他是編劇創作的時候,有些原著他是小說的作者,這次有兩個不同的版權方,但他們來自一個人的頭腦和一個人的手, 是以這次有一個問題,會有一位原作者在賣小說的時候有幾本書沒有完,然後他當了編劇,這部劇已經播出後,他寫了小說接下來的幾集,小說的情節和電視劇的方向幾乎是一緻的, 我們無法想象,肯定是一緻的,因為人物也是一緻的,情節是相似的,大綱也是那個大綱,最後寫的是他自己的,但是這次問題來了,影視公司會說,你有幾部不成形的小說,你抄襲了你為我們寫的劇本的内容。在這一點上,它比諾蘭的電影更令人頭疼。這裡可能有很多專業的法律人士會說他們根本不燒腦筋,我可以幫你清楚地回答這個問題。我想說的是,對于很多作者來說,還不清楚,即使有過很多争議,我們仍然感到非常困惑。
我曾經有一個好朋友把他的作品賣出去,我告訴他隻是那句燒腦的話,我說合同你得看清楚,他對我說,不可能,就我破爛的小說賣好了,不能二次改編,三次改編,你多想,結果幾年就不算了, 真的遇到了這個問題。
有時候,筆者很簡單,他也沒有想過,他也想不懂太多,這次就是我們版權這樣的會議,它可以讓我們這樣一群法律盲目,不了解的人得到一些一般法律,讓我們知道有一些坑可以提前避免, 創作的時候我還很年輕,我第一次在網絡上發表的作品當時還不到18歲,現在我40歲,我丢了很多坑,我會想一些問題,但是網絡作者很多,他們成名的時候才20歲出頭, 我非常希望我能代表他們提出這些問題,我希望代表我們做一些一般的法律,讓我們明白,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事情不能做,應該說什麼在前面,在合同中,面對自己的作品不再隻是情緒化, 以為這是我的作品,能讓它被更多的人看到,隻要它改編成什麼樣子,當然是美好的願景,但最終不是那樣的。
今天,我隻想代表我們這一部分人,向你們提出我心中的問題,我希望能夠得到你們的指導和指導。
總而言之,非常感謝您參加這個論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