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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個“世紀難題”,中國提出三點主張

作者:海外網

來源:海外網

6月14日下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與來訪的巴勒斯坦總統阿巴斯會談。期間,習近平就巴以問題這個“世紀難題”提出了三點主張——

第一,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以1967年邊界為基礎、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享有完全主權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

第二,巴勒斯坦經濟民生需求應該得到保障,國際社會應該加大對巴勒斯坦發展援助和人道主義幫扶;

第三,要堅持和談正确方向,尊重耶路撒冷宗教聖地曆史上形成的現狀,摒棄過激和挑釁言行,推動召開更大規模、更具權威、更有影響的國際和平會議,為重新開機和談創造條件,為幫助巴以兩國和平共處作出切實努力。中方願為巴方實作内部和解、推動和談發揮積極作用。

這三點主張在國際上廣受矚目。

面對這個“世紀難題”,中國提出三點主張

6月14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北大廳為巴勒斯坦總統阿巴斯舉行歡迎儀式。圖源:新華社

第一條主張中的“巴勒斯坦國”,前面有諸多定語,包括“以1967年邊界為基礎、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享有完全主權的、獨立的”。意思是,我們在協助解決地區問題時,要注重“曆史經緯”和當地現狀。

在歐洲曆史中,猶太人與基督教社會之間合作與沖突、融入與排斥并存。19世紀中期到20世紀初,歐洲興起民族主義運動,一些猶太知識分子看到歐洲主流社會無視猶太人的同化努力,雙方經濟利益和文化傳統又存在深刻沖突,是以萌生了“獨立建國”的想法。

但歐洲猶太人大多散居于各大城市和部分鄉村,沒有連續的、有明确疆界或封地傳統的“領地”。“獨立建國”就不得不考慮在海外建立移民社會。當年,猶太複國主義活動者曾設想過在非洲、拉美建國,最終選擇了猶太教聖地耶路撒冷所在的巴勒斯坦。

一群世俗的政治活動家,在地點選擇上高度接受了宗教傳統和曆史傳說。

之後,通過移民、購置土地等方法,再加上英國的幫助(巴勒斯坦在奧斯曼帝國崩潰後成為英國委任統治地),歐洲猶太人移民到巴勒斯坦,建立了排他性的社群乃至國家。

這種社會與一般移民社會最大的差別是,無論主觀上還是客觀上,都造成本土居民和文化被取代的事實。如果你去現在的以色列,可以看到很多聖經記載過的地名,但這不是兩千年曆史“奇迹般的延續”,而是因為阿拉伯村子消失後,這些地方被重新命名。很顯然,這一過程一定會伴随着人道主義災難。

是以說,巴勒斯坦問題是中東問題的根源性問題。歐洲人(無論西方猶太人或其他歐洲人)有意無意地将自己的沖突,系統性地轉移到了歐洲之外。這種事情在世界上發生過不止一次,但巴以問題無疑是西亞地區最具代表性和曆史意義的案例。

面對這個“世紀難題”,中國提出三點主張

在加沙地帶與以色列接壤的邊境地區,一名抗議者手舉巴勒斯坦旗幟。圖源:澎湃新聞

曆史很長,我們長話短說。

1947年11月,聯合國通過分治決議。但随後不久,阿拉伯國家和新興的以色列之間爆發第一次中東戰争。注意,這裡戰争的參戰方并非巴勒斯坦國,因為巴勒斯坦的阿拉伯國家并未順利成立。當時以色列的敵人,一是周邊阿拉伯國家聯軍,二是并無明确政治組織的巴勒斯坦平民。

戰争造成了大量難民問題,時至今日仍未解決。近幾天,島叔還在貝魯特參觀了當地巴勒斯坦難民營,這些人雖是巴勒斯坦人,但從未回到故鄉。

第一次中東戰争後,以色列占領了比聯合國決議中配置設定的更多的領土,阿拉伯人的土地則限于約旦河西岸(約旦管理)和加沙(埃及管理),也就是曆史上巴勒斯坦的1/5左右;1967年第三次中東戰争之後,以色列占領了東耶路撒冷、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實行了多年軍事統治,占據曆史上巴勒斯坦土地的比例更達到100%。

這就是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的背景。換句話說,巴以問題并非常見的“兩國領土争端”,而是占領者與獨立運動之間的問題。這應是我們了解當代巴以問題的基本出發點。

是以,兩國方案主張的“1967年邊界”,已是巴方極大讓步後的結果——他們想得到的,僅僅是曆史家園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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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2010年巴勒斯坦邊界變化圖(圖源:巴勒斯坦外交部)

現有沖突在于,以色列雖已撤出并持續圍困加沙,但并沒有撤出西岸。這一地區從以方軍事管理,變成了以方與放棄武裝抵抗的“巴解”共管,但“約旦河西岸”并未成為有真正連續領土的實體。相反,約旦河西岸布滿了猶太定居點。

而就是這1/5的巴勒斯坦,出于地緣政治考慮并依托宗教典籍記述,以方也認為它不僅不該真正獨立,還應是傳統以色列文化的“核心區”——他們認為這是2800年前以色列和猶大王國的所在地。

那麼,中國為什麼強調“完全主權”?這是因為巴勒斯坦雖然得到了139個聯合國成員國的承認(除瑞典和冰島外,幾乎都是亞非拉和東歐國家),但以色列的占領并未結束。

現在,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隻控制了若幹城鎮,其外圍就可能是定居點或以軍駐軍基地;巴勒斯坦沒有自己的貨币,沒有自己駐守的邊界;巴勒斯坦與約旦之間的邊界也由以色列管理。如果你要去巴勒斯坦,既辦不了巴勒斯坦簽證,護照上也不會蓋巴勒斯坦入境章,都是以色列在管理海關;經濟上、人道主義物資上,以色列都享有管理權。甚至外國人在約旦河西岸的長居資格,最終都由以色列内務部稽核。

換句話說,巴勒斯坦僅有法理主權,缺少實際主權。

這就是中國提出“完全主權”的意義所在。

面對這個“世紀難題”,中國提出三點主張

5月15日,巴勒斯坦總統阿巴斯(中)在聯合國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進階别會議上緻辭。圖源:新華社

應該講,完全主權特别是經濟、民政管理以及邊界海關方面的主權,可以從根本上改善巴勒斯坦民生。否則,國際援助物資很有可能無法直接配置設定到巴勒斯坦有需要的平民。

第三條主張中提到的和談問題,是中國解決國際問題的一貫主張。由于西岸和加沙内部在地理上、政治組織上有分隔,“巴勒斯坦的内部和解”也至關重要。但真正有效的和談面臨的最大挑戰,就是以方态度。

目前,以色列對西岸的掌控相當穩固,對加沙也有壓倒性軍事優勢,缺乏和談動機。不管是加沙的火箭彈還是偶爾的獨狼式襲擊,都沒有改變以色列整體占據絕對優勢的局面。

但和平努力不容放棄。建立在壓倒性軍事優勢基礎上的多年“冷和平”并非最佳結果,它不但對巴勒斯坦人民不公,也一定會持續給以色列平民帶來生活和心理層面的困擾。巴以沖突不解決,以色列不會真正融入西亞;作為西方的代表,以色列也難與周邊和平共處,向周邊輸出暴力、轉移沖突,仍會是其維持自身安全的方法,這顯然不利于地區的和平與發展。

文/梅華龍

(北京大學西亞系助理教授、以色列和猶太研究所研究員)

編輯/绫波、點蒼

來源/俠客島微信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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