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給孩子取名不合法,民警拒絕辦理戶口,父親怒将民警告上法庭

在閱讀此文之前,麻煩您點選一下“關注”,既友善您進行讨論和分享,又能給您帶來不一樣的參與感,感謝您的支援。

大家應該都知道,嬰兒出生後要上戶口,但大多數人不知道上戶口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父親就因為給孩子起的名字違反法律,派出所民警拒絕為其上戶口,這讓父親很不了解直接起訴了派出所,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

給孩子取名不合法,民警拒絕辦理戶口,父親怒将民警告上法庭

案情摘要

呂先生與張女士是一對恩愛的夫妻,但由于結婚時呂先生還在部隊服役,是以兩人一直沒有要小孩。

後來呂先生服完兵役回來,在家裡長輩的催促下,兩人生了一個小孩。

看着家裡新增的小公主,夫妻倆及兩家長輩都很高興。但随之而來的,是女兒出生後取名字的問題。

兩家人來來回回提出了很多個名字,夫妻倆都覺得不行,老一輩取的名字都有點太接地氣,夫妻倆還是想起一個洋氣一點的名字。

後來夫妻倆參考詩詞歌賦想出了一個絕妙的名字,這個名字既不跟父親姓,也不跟母親姓,而是另造姓氏定為北雁,全名為“北雁雲依”。

很快呂先生便到派出所去給孩子上戶口,可到了派出所卻遇到了麻煩。

這個名字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孩子的姓氏要不随父姓要不随母姓,但呂先生的孩子姓北雁,不符合這個規定,派出所拒絕給這個孩子上戶口。

呂先生犯了難,這個名字他們很喜歡實在不想改,希望派出所能通融一下。

但派出所說不改名字就沒法上戶口,這是規矩。呂先生氣不過,派出所怎麼就不能通融通融呐,轉身就将派出所起訴到了法院。

一審判決結果顯示呂先生敗訴,二審法院經過仔細研判,呂先生依舊敗訴,這前前後後花了6年時間。

給孩子取名不合法,民警拒絕辦理戶口,父親怒将民警告上法庭

以案釋法

對于這起案件有人會說,大陸姓名權由“自我命名權”、“姓名使用權”和“改名權”構成,呂先生可以實行“自我命名權”。

首先“自我命名權”就是自然人決定自己姓名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幹涉。

由此看來,呂先生給自己孩子起名應該是不受人幹涉的,他想怎麼起名就怎麼起名,這個是正确的。

同時根據大陸《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從這一點來看呂先生将孩子姓氏定為“北雁”是沒有問題,他做為孩子的父親,有權利給孩子起名字。

但大陸《民法典》還規定了,自然人應當随父姓或者随母姓,還有另外規定的三種特殊情況。即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顯然呂先生和張女士的孩子要不姓呂要不姓張,要麼符合其他條件也行。

但這兩家人中沒有直系長輩血親姓北雁,也沒有法定撫養人以外的人撫養,那麼呂先生和張女士的孩子隻能姓呂或者姓張,不然上戶口時名字就是違規的,派出所就有權利拒絕上戶口的請求。

給孩子取名不合法,民警拒絕辦理戶口,父親怒将民警告上法庭

“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這個需要單拎出來講一下,因為這也是呂先生會敗訴的關鍵。

公序良俗是什麼?公序良俗指民事主體的行為應當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風俗,不得違反國家的公共秩序和社會的一般道德。

單看“北雁雲依”這個名字并沒有什麼不對的,但是仔細分析會發現,這個姓氏首先不在百家姓中,屬于另造姓氏。

大陸姓氏傳承幾千年,姓什麼既是對祖輩的尊重,也是對傳統文化的尊重,亂造姓氏确實不利于傳統文化的傳承。

是以法院給出的拒絕理由也是不符合善良風俗和社會一般道德,違反了公序良俗。

其實這樣既保護了自然人的姓名權,同時也保證了傳統姓氏的文化不受沖擊有效傳承,同時又讓戶口管理得到了落實。

取正式名字需要遵循法律規定,不得自行創立一個标新立異的名字要求派出所上戶口,這樣的名字是違法的,是不會得到法律保護的。

對于此案大家有什麼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