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紀委、廣東省紀委準許廣東省紀委湛江市委準許,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何鑫對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進行了複查。
經調查,何信失去了理想信念,背棄了原使命,違紀政治,反對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到可能影響公務公平履行的禮品,向從事公共服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節交流的禮品;
何鑫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正紀律,構成嚴重違反職責和涉嫌賄賂犯罪的,經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接受、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嚴肅處理。根據《中共紀令》、《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研究并報省委準許後,決定給予何新開除黨籍;
何鑫履歷
何鑫,男,漢族,1961年7月出生,廣東省毛澤東名人,在職研究所學生學曆,1980年11月參加工作,1990年4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2001年11月,任湛江市紀委第一紀委紀檢室主任。
2002年7月,任湛江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6年8月,任湛江市連江市委副書記
2007年1月,任湛江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
2007年3月,任湛江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0年12月,任湛江市委書記、市長
2012年3月任湛江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委員
2014年9月,任湛江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7年1月,任湛江市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2020年8月辭去湛江市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職務
(宋宇武鵬飛,中央電視台總站記者)
(編輯:陳月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