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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闆上市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下轉C2版)

作者:證券日報

保薦人(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勃股份”、“發行人”或“公司”)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頒布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8号])(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5号]),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釋出的《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證上[2023]100号)(以下簡稱“《業務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證上[2018]279号)(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深證上[2023]110号)(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闆投資者适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投資者适當性管理辦法》”),中國證券業協會釋出的《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證協發[2023]18号)、《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證協發[2023]19号)(以下簡稱“《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和管理指引》(中證協發[2023]19号)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自律規則等檔案,以及深交所有關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闆上市。

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證券”、“保薦人”或“保薦人(主承銷商)”)。

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均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以下簡稱“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系統進行,請網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于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的詳細内容,請查閱深交所網站(www.szse.cn)公布的《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方式、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回撥機制、中止發行及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具體内容如下:

1、本次發行采用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衆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發行人的進階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産管理計劃和保薦人相關子公司跟投(如有)組成。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權重平均數,剔除最高報價後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年金基金”)、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權重平均數孰低值,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将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戰略配售相關情況見本公告“二、戰略配售”。

2、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3年6月6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投資者在2023年6月6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3、所有拟參與本次初步詢價且符合相關投資者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須按照相關要求在2023年5月30日(T-5日)12:00前注冊并送出核查材料,注冊及送出核查材料時請登入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證券”、“保薦人(主承銷商)”或“主承銷商”)網下投資者管理系統(網址:https://emp.csc.com.cn)。

4、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将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确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标詢價。

5、網下發行對象:本次網下發行對象為經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财務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

6、初步詢價: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時間為2023年5月31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時間内,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填寫、送出申購價格和拟申購數量。

網下詢價開始前一工作日(2023年5月30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詢價日(2023年5月31日,T-4日)當日上午9:30前,網下投資者應當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送出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否則不得參與本次詢價。網下投資者送出定價依據前,應當履行内部審批流程。

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可以為其管理的多個配售對象分别填報不同的報價,每個報價應當包含配售對象資訊、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拟申購股數。同一網下投資者的不同報價不得超過三個,且最高報價不得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拟申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隻能有1個報價。相關申報一經送出,不得全部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當重新履行定價決策程式,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填寫說明改價理由、改價幅度的邏輯計算依據、之前報價是否存在定價依據不充分及(或)定價決策程式不完備等情況,并将改價依據及(或)重新履行定價決策程式等資料存檔備查。

網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機關為0.01元,初步詢價階段每個配售對象最低拟申購數量設定為100萬股,拟申購數量最小變動機關設定為10萬股,即網下投資者管理的每個配售對象的拟申購數量超過10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且每個配售對象的拟申購數量不得超過750.00萬股。

本次網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股數上限為750.00萬股,約占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48.68%。網下投資者應當結合行業監管要求、資産規模等合理确定申購金額,不得超資産規模申購,保薦人(主承銷商)應當認定超資産規模的申購為無效申購。

網下投資者為配售對象填報的拟申購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該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後一個自然日)即2023年4月30日總資産與詢價前總資産的孰低值,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3年5月24日(T-9日)的産品總資産計算孰低值。

參與本次恒勃股份初步詢價且符合相關投資者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須按照相關要求在2023年5月30日(T-5日)12:00前通過中信建投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系統(https://emp.csc.com.cn)注冊并送出核查材料給保薦人(主承銷商)。如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未能完整送出相關材料或者送出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禁止參與網下發行情形的,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将拒絕其參與本次網下發行、将其報價作為無效報價處理或不予配售,并在《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闆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網下投資者違反規定參與本次新股網下發行的,應自行承擔由此産生的全部責任。

特别提示一: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深交所在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上新增了定價依據核查功能。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網下投資者應當在網下詢價開始前一工作日(2023年5月30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詢價日當日(2023年5月31日,T-4日)上午9:30前,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https://eipo.szse.cn)送出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否則不得參與詢價。網下投資者送出定價依據前,應當履行内部審批流程。

網下投資者應按照定價依據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修改建議價格或者超出建議價格區間進行報價。

特别提示二:網下投資者須向保薦人(主承銷商)如實送出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後一個自然日)2023年4月30日的資産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檔案,并符合保薦人(主承銷商)的相關要求。網下投資者為配售對象填報的拟申購金額不得超過其向保薦人(主承銷商)送出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産規模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明檔案中的産品總資産金額。《網下配售對象資産規模報告》的總資産金額應以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後一個自然日)即2023年4月30日産品總資産金額為準。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産規模報告》的産品總資産金額原則上以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3年5月24日(T-9日)的産品總資産金額為準。

網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即視為承諾其在中信建投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系統送出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産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檔案中對應的總資産金額與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送出的資料一緻;若不一緻,所造成的後果由網下投資者自行承擔。

特别提示三: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便于核查創業闆網下投資者資産規模,深交所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詢價期間,網下投資者報價前須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内如實填寫該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後一個自然日)即2023年4月30日的總資産金額,投資者填寫的總資産金額應當與其向保薦人(主承銷商)送出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産規模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明檔案中的總資産金額保持一緻。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3年5月24日(T-9日)的産品總資産金額為準。

網下投資者需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資産規模等合理确定申購金額,不得超資産規模申購。保薦人(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産規模申購的,有權認定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7、網下剔除比例規定:初步詢價結束後,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剔除無效報價後的初步詢價結果,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所屬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購價格上按配售對象的拟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購價格同一拟申購數量的按申報時間(申報時間以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記錄為準)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購價格同一拟申購數量同一申購時間上按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後到前的順序排序,剔除報價最高部配置設定售對象的報價,剔除的拟申購量不低于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拟申購總量的1%。當拟剔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中的最低價格與确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上的申購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在剔除最高部分報價後,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剩餘網下發行詢價報價情況及拟申購數量、綜合評估發行人合理投資價值、可比公司二級市場估值水準、所屬行業二級市場估值水準、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審慎合理确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及有效拟申購數量。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按照上述原則确定的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家數不少于10家。

有效報價是指網下投資者申報的不低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确定的發行價格,且未作為最高報價部分被剔除,同時符合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在初步詢價期間送出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方可且必須參與網下申購。保薦人(主承銷商)已聘請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對本次發行和承銷全程進行即時見證,并将對網下投資者資質、詢價、定價、配售、資金劃撥、資訊披露等有關情況的合規有效性發表明确意見。

8、提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初步詢價結束後,如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确定的發行價格超過《發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權重平均數,剔除最高報價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和權重平均數孰低值;或本次發行價格對應市盈率高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釋出的同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态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将在網上申購前釋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闆上市投資風險特别公告》(以下簡稱“《投資風險特别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9、限售期安排: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網下投資者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戰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詳見“二、戰略配售”。

10、市值要求:

網下投資者:以初步詢價開始日前兩個交易日(2023年5月29日,T-6日)為基準日,科創和創業等主題封閉運作基金與封閉運作戰略配售基金,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的日均市值應為1,000萬元(含)以上。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的日均市值應為6,000萬元(含)以上。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具體市值計算規則按照《網下發行實施細則》執行。

網上投資者:有深交所股票賬戶卡并開通創業闆交易權限且滿足《投資者适當性管理辦法》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機構(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可參與網上申購。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在2023年6月2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投資者才能在2023年6月6日(T日)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申購。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機關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申購上限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3年6月2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并可同時用于2023年6月6日(T日)申購多隻新股。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11、網上網下申購無需繳付申購資金: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3年6月6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投資者在2023年6月6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12、自主表達申購意願: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13、本次發行回撥機制: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在網上網下申購結束後,将根據網上申購情況于2023年6月6日(T日)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見本公告中的“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14、獲配投資者繳款與棄購股份處理:網下投資者應根據《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闆上市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于2023年6月8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确定的發行價格與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當于T+2日16:00前到賬。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隻新股,請務必按每隻新股分别繳款,并按照規範填寫備注。同日獲配多隻新股的情況,如隻彙一筆總計金額,合并繳款将會造成入賬失敗,由此産生的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後,應根據《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闆上市網上搖号中簽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上搖号中簽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定其資金賬戶在2023年6月8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産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份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

15、中止發行情況: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将中止本次新股發行,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資訊披露。具體中止條款請見本公告“十、中止發行情況”。

16、違約責任: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網下申購或未足額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按照最終确定的發行價格與獲配數量及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将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人(主承銷商)将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闆塊相關項目的違規次數合并計算。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該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闆塊相關項目的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網下投資者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闆塊相關項目的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内累計出現3次中簽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内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并計算。

17、本次股票發行後拟在創業闆上市,該市場具有較高的投資風險。創業闆公司具有研發投入大、經營風險高、業績不穩定、退市風險高等特點,投資者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應充分了解創業闆市場的投資風險及本公司《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闆上市招股意向書》(以下簡稱“《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風險因素,審慎作出投資決定。

投資者需充分了解有關創業闆新股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各項内容,知悉本次發行的定價原則和配售原則,在送出報價前應確定不屬于禁止參與網下詢價的情形,并確定其申購數量和未來持股情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主管部門的規定。投資者一旦送出報價,保薦人(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報價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産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18、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承諾,截至本公告釋出日,不存在影響本次發行的重大事項。

有關本公告和本次發行的相關問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保留最終解釋權。

估值及投資風險提示

新股投資具有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資風險,仔細研讀發行人《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風險,并充分考慮如下風險因素,審慎參與本次新股發行的估值、報價和投資:

1、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恒勃股份所屬行業為“C36汽車制造業”。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已經釋出了行業平均市盈率,請投資者決策時參考。如果本次發行市盈率高于行業平均市盈率,存在未來發行人估值水準向行業平均市盈率水準回歸、股價下跌給新股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

2、投資者需充分了解有關創業闆新股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各項内容,知悉本次發行的定價原則和配售原則,在送出報價前應確定不屬于禁止參與網下詢價的情形,并確定其申購數量和未來持股情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主管部門的規定。投資者一旦送出報價,保薦人(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報價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産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重要提示

1、恒勃股份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創業闆上市(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經深交所創業闆上市委員會審議通過,并已獲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證監許可[2023]528号)。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為中信建投證券。發行人股票簡稱為“恒勃股份”,股票代碼為“301225”,該代碼同時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上申購及網下申購。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恒勃股份所屬行業為汽車制造業(C36)。

2、本次拟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為2,588.00萬股,占發行後總股本的25.03%,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公司股東不進行公開發售股份。本次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為10,338.00萬股。

本次發行的初始戰略配售的發行數量為388.20萬股,約占本次發行數量的15.00%。其中,發行人的進階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産管理計劃預計認購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數量的10.00%,即不超過258.80萬股,且預計認購金額不超過3,202.40萬元;保薦人相關子公司跟投(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權重平均數,剔除最高報價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權重平均數孰低值,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将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為129.40萬股,占發行數量的5.00%。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将根據“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中的回撥機制規定的原則進行回撥。

回撥機制啟動前,本次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為1,540.80萬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數量後發行數量的70.04%;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為659.00萬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數量後發行數量的29.96%。最終網下、網上發行合計數量為本次發行總數量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網上及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将根據回撥情況确定。

3、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将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确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标詢價。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負責組織實施;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

4、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時間為2023年5月31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時間内,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為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送出申購價格和拟申購數量。

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網址為:https://eipo.szse.cn,請符合資格的網下投資者通過上述網址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報價、查詢的時間為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期間每個交易日9:30-15:00。

網下投資者應當于初步詢價開始日前一個交易日(即2023年5月30日(T-5日))的中午12:00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完成配售對象的注冊工作。

中信建投證券已根據《管理辦法》、《業務實施細則》、《網下發行實施細則》及《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等相關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網下投資者的标準。具體标準及安排請見本公告“三、網下初步詢價安排之(一)參與網下詢價的投資者資格條件”。

隻有符合中信建投證券及發行人确定的網下投資者标準要求的投資者方能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不符合相關标準而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須自行承擔一切由該行為引發的後果。保薦人(主承銷商)将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中将其報價設定為無效,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相關情況。

提請投資者注意,保薦人(主承銷商)将在初步詢價及配售前對投資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進行核查,投資者應按保薦人(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系名單、配合其它關聯關系調查等),如拒絕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經核查不符合配售資格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将拒絕接受其初步詢價或向其進行配售。

5、本次發行中發行人将進行管理層網下路演推介及網上路演推介。發行人及保薦人(主承銷商)将于2023年6月5日(T-1日)進行網上路演推介,關于網上路演的具體資訊請參閱2023年6月2日(T-2日)刊登的《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闆上市網上路演公告》(以下簡稱“《網上路演公告》”)。

6、綜合考慮本次初步詢價階段網下初始發行數量及中信建投證券對發行人的估值情況,保薦人(主承銷商)将網下投資者管理的每個配售對象最低拟申購數量設定為100萬股,拟申購數量最小變動機關設定為10萬股,即網下投資者管理的每個配售對象的拟申購數量超過10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且不超過750.00萬股。配售對象報價的最小機關為0.01元。

網下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加強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審慎合理确定申報價格和拟申購數量,不得超資産規模申購。保薦人(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總資産規模申購的,有權認定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7、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将在2023年6月5日(T-1日)刊登的《發行公告》中公布網下投資者的報價情況、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關聯方核查結果以及有效報價投資者的名單等資訊。

8、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在網上網下申購結束後,将根據網上申購情況于2023年6月6日(T日)決定是否啟用回撥機制,對網上、網下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見本公告中的“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9、每一配售對象隻能選擇網下發行或者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凡參與初步詢價的,無論是否為有效報價,均不得參與網上申購。參與本次戰略配售的投資者不得參與本次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參與戰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10、本次發行的配售原則請見本公告“七、網下配售原則”。2023年6月8日(T+2日)當日16:00前,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為其獲配的配售對象全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11、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綜合考慮本次發行情況、市場溝通情況等,本次發行将不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

12、本公告僅對本次發行中有關發行安排和初步詢價事宜進行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次發行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2023年5月29日(T-6日)登載于深交所網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書》。

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發行方式

1、恒勃股份首次公開發行2,588.00萬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創業闆上市的申請已經深交所創業闆上市委員會委員審議通過,并已獲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證監許可〔2023〕528号)。發行人股票簡稱為“恒勃股份”,股票代碼為“301225”,該代碼同時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上申購及網下申購。

2、本次發行采用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定向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詢價配售與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衆投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将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确定發行價格。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通過深交所的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及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系統實施;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

3、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發行人的進階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産管理計劃和保薦人相關子公司跟投(如有)組成。

發行人的進階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産管理計劃為中信建投股管家恒勃控股1号戰略配售集合資産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恒勃控股1号資管計劃”)和中信建投股管家恒勃控股2号戰略配售集合資産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恒勃控股2号資管計劃”)。

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權重平均數,剔除最高報價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和權重平均數孰低值,保薦人相關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投資”)将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

4、本公告所稱“網下投資者”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機構投資者,包括經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财務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及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網下投資者的具體标準請見本公告“三、網下初步詢價安排”之“(一)參與網下詢價的投資者資格條件”。本公告所稱“配售對象”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産品。

5、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對本次發行與承銷過程進行全程見證,并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二)公開發行新股數量和老股轉讓安排

本次發行向社會公衆公開發行新股(以下簡稱“發行新股”)2,588.00萬股。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本次發行不安排老股轉讓。

(三)網下、網上發行數量及戰略配售

1、本次初始發行股票數量為2,588.00萬股,占發行後總股本的25.03%,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公司股東不進行公開發售股份。本次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為10,338.00萬股。

2、本次發行的初始戰略配售的發行數量為388.20萬股,約占本次發行數量的15.00%。其中,發行人的進階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産管理計劃預計認購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數量的10.00%,即不超過258.80萬股,且預計認購金額不超過3,202.40萬元;保薦人相關子公司跟投(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權重平均數,剔除最高報價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權重平均數孰低值,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将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為129.40萬股,占發行數量的5.00%。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将根據“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中的原則進行回撥。

3、回撥機制啟動前,本次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為1,540.80萬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數量後發行數量的70.04%;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為659.00萬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數量後發行數量的29.96%。最終網下、網上發行合計數量為本次發行總數量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網上及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将根據回撥情況确定。

最終網下、網上發行數量及戰略配售情況将在2023年6月8日(T+2日)刊登的《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四)定價方式

本次發行通過向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進行初步詢價直接确定發行價格,不再進行累計投标詢價。

定價時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将綜合考慮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的初步詢價資料、公司盈利能力、未來成長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具體安排詳見本公告“四、确定有效報價投資者和發行價格”。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的所有投資者均需通過中信建投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系統(https://emp.csc.com.cn)線上送出《網下投資者參與創業闆新股網下詢價與配售的承諾函》及資格核查檔案。《網下投資者參與創業闆新股網下詢價與配售的承諾函》要求,網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次發行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戰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詳見“二、戰略配售”。

(下轉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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