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STYLE屬性
将STYLE屬性直接加在個别的元件标簽裡,<元件(标簽) STYLE=”性質(屬性)1: 設定值1; 性質(屬性)2: 設定值2; …}
例如:
<TD STYLE=”COLOR:BLUE; font-size:9pt; font-family:”标楷體”; line-height:150%>
這種用法的優點 是可靈巧應用樣式於各标簽中,但是缺點則是沒有整篇檔案的『統一性』。
二、使用STYLE标簽
将樣式規則寫在<STYLE>…</STYLE>标簽之中。
<STYLE TYPE=”text/css“>
<!–
樣式規則表
–>
</STYLE>
例如:
<STYLE TYPE=”text/css“>
<!–
BODY {
color: BLUE;
background: #ffffff;
font-size: 9pt}
TD, P {
COLOR: GREEN;
font-size: 9pt}
–>
</STYLE>
通常是将整個的 <STYLE>…</STYLE>結構寫在網頁的<HEAD> </HEAD>部份之中。這種用法的優點就是在於整篇檔案的統一性,隻要是有聲明的的元件即會套用該樣式規則。缺點就是在個别元件的靈活度不足。
三、使用 LINK标簽
将樣式規則寫在.css的樣式檔案中,再以<LINK>标簽引入。
假設我們把樣式規則存成一個example.css的檔案,我們隻要在網頁中加入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example.css”>
即可套用該樣式檔案中所制定好的樣式了。 通常是将LINK标簽寫在網頁的<head></head>部份之中。這種用法的優點就是在於可以把要套用相同樣式規則的數篇檔案都指定到同一個樣式檔案即可。缺點也是在個别檔案或元件的靈活度不足。
跟LINK用法很像,但必 放在<STYLE>…</STYLE> 中。
<STYLE TYPE=”text/css”>
<!–
[email protected] url(引入的的位址、路徑與檔名);
–>
</STYLE>
例如:
<STYLE TYPE=”text/css”>
<!–
–>
</STYLE>
要注意的是,行末的分号是絕對不可少的!
五、使用<span></span>标記引入樣式
例如:<span style=”font:12px/20px 宋體 #000000;”>網頁</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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