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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獨立思考的了解群體與思考價值觀與思考資訊與思考辯證與思考讀書與思考

随着網際網路的普及,社會評論者的門檻越來越低,各路聲音充斥各大平台;同時,思考這件事情似乎該質疑了,值得反思。

大腦本質上并不喜歡思考,更多的是記憶在驅動行為。

獨立思考應如何定義,我思前想後不知如何解釋,不過老子《道德經》中的一句話很有獨立思考的意思:“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

關于獨立思考,我分為五個部分來讨論何為獨立思考——群體與思考、價值觀與思考、資訊與思考、辯證與思考、讀書與思考。

我隻是寫出我的想法,希望對閱讀的您有啟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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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體與思考

說到群體與思考的關系,繞不開《烏合之衆》一書。

在《烏合之衆》這本中,作者古斯塔夫·勒龐提出一種觀點:

在群體之中,人的個性會被湮沒,獨立思考和推理的能力會喪失,智力也随之下降,并表現出沖動、情緒誇張、易怒、易受暗示、輕信等主要特征。

我認為讨論“群體與思考”這個話題本身似乎就是錯誤的,因為群體隻有寥寥無幾的“上司者”在思考與鼓動。甚至連“上司者”也沒有思考,隻是在鼓動,而這種鼓動的行為翻譯過來就是“拉人站隊”。

人在思維層面分為兩類,“有意識”與“無意識”。其中“有意識”的一面更多受認知支配,需要靠邏輯思維判斷,推理,思考等複雜的智力參與;“無意識”的一面更多受行動支配,是不需要理智和智商參與的下意識。然而群體并不具備“有意識”的特征,它僅僅處在“無意識”的狀态和簡單的邏輯判斷和推理。

人在群體裡很容易失去自我,很容易向着群體的行為靠攏,即不自知的“站隊”。因為群體具有匿名性,個體在其中會有依靠感,這種依靠感會使群體的思維降低為零,當群體裡最開始有一個暗示,其他人往往就會一窩蜂地往一邊倒。

不難發現,個體在群體中,很難用到思維、智力和認知,無法獲得深入的交流和深度思考,獲得的隻是群體的力量、極端的情緒和泛泛而談。有一個現象可以充分說明這個觀點——群體的“上司者”大都表現的愛斷言,愛重複觀點,愛說一些形象化能夠激發無限想象的東西;反而表現的總是全面理智分析問題,對事對物持有辯證的理智中立态度的人很難成為“上司者”,因為這種理智很難煽動群衆的情緒。

當然群體特征也有其優點,比如超強的行動力、超強的服從力等等。此文讨論的是群體與思考之關系,暫不讨論群體的優點。

這種群展現象在網絡上随處可見,人們失去獨立思考,根據情緒與偏見選擇一方站入隊伍,接受群體的暗示後開始語言攻擊,随意把事實捏造成符合群體口味的樣子,如此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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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觀與思考

仔細分析兩者的關系,價值觀與思考似乎是互相寄生的關系,此供于彼的同時此源于彼。

價值觀左右着思考角度,思考角度潛移默化着價值觀。

面對同樣一件事情,不同的處理方式來自于價值觀的影響,即底層思維邏輯的指導,比如行為習慣與處世風格。在特定的時間、地點、條件下,人們的價值觀總是相對穩定和持久的。通常對某種人或事物的好壞總有一個看法和評價,對某種人或事物的思考角度也是單一的。

價值觀對思考具有導向作用,思考所獲得的結論對價值觀具有潛移默化的作用。改變思考方式需要不斷試圖跳出這個循環,同時也影響着價值觀的形成。

通常,價值觀禁锢着獨立思考——對異于自己價值觀的思考角度的排斥。

大部分人對他人的思考角度是否脫離事實并不在意,他們欣賞符合自己原有價值觀的聲音。因為人的本性就是貪于舒适,符合自己價值觀的聲音可以讓人産生欣慰的感覺。遇到源于不同價值觀的聲音時,要麼有“優越感”,對其不屑一顧,甚至想要說服對方接受自己的聲音;要麼有“挫敗感”,高擡對方的想法,但此時如果有符合自己原有價值觀的聲音與對方辯論,往往會獲得“安慰”,而後加入說服對方的陣營。

由于人性這一特點,大部人止步于對不同思考角度的接受,以至于思考角度極為狹隘,宛如“井底之蛙”,卻自以為“獨立思考”。

真正的獨立思考是盡可能突破思考者本身價值觀的存在,當一種思考夾雜着諸多的價值觀,從某種程度上是曲解事實的。但聖賢如鳳毛麟角,凡人難以做到不參雜個人價值觀去思考,那麼,試着擁抱各種聲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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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與思考

關于資訊與思考的關系,我想從兩個方面讨論這個話題——資訊同質化、資訊真實性。

大部分資訊的本質,都是反複圍繞着某個思維模型重複述說。

大多數人每天攝入的資訊都是同質化資訊,固定的資訊樣式配合着新的事情,看似每天得到的資訊不同,實則是一套樣式。在資訊爆炸時代,尤其是各種APP通過算法推薦的資訊,讓人的思維愈加封閉與固執。

資訊的同質化使人變得懶惰,思維是有慣性的,當人吸取同一套資訊樣式,即使資訊内容不同,也不會感到疲倦;一旦跳出已有的思維模型,就會極度不适應,大腦會感到勞累。如果不跳出已有的思維模型,久而久之,便不再願意嘗試其他的思維模型,大腦的資訊都是一個樣式,思考的方式與角度自然單一。

事物的生成是多面的,固有的思維模式對其進行思考不過是盲人摸象。隻有跳出已有的思維模型,吸取各式資訊樣式,才能擁有相對寬闊的眼界,達成對事物多方位的思考,進而盡可能的了解事物真正的實質。

大多數人對資訊真實性的判斷源于主觀期望。

在不掌握資訊和事實的情況下進行思考,翻譯為大白話就是“知道的太少,想的太多”,簡稱“杠精”。“杠精”的思維就是如此,對資訊的真實性毫不關心,資訊真實與否的判斷來自如何能反駁他人,通過反駁他人擷取存在感。

一味的強調思考,忽略資訊與事實的意義,那麼這樣的思考是毫無意義的。真正的思考是追溯資訊管道、辨識資訊真假、分析資訊内容;脫離任何一環,“思考”将失去其價值。有價值的思考所得出的結論是經得起事實的驗證的,而非空中樓閣,經不起一絲微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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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與思考

對一件事物的思考,本質上就是試圖完整的認識該事物。

這裡的辯證正是唯物、客觀的思維方式。

辯證思維就是通過多角度、客觀的看待事物,發現該事物在不同角度看待之下的沖突之處,再從其各個方面的互相聯系中進行考察,從整體上、本質上完整的認識該事物。

對辯證最好的诠釋就是法院審判——為什麼一個大多數人将其視為十惡不赦的“兇犯”也有辯護律師:

之是以我認為這是對辯證最好的诠釋,就是因為大多數人對這樣的行為具有偏見性,認為十惡不赦的“兇犯”直接死刑就好了,卻還有人為其辯護。為“兇犯“提供辯護律師,就是為了盡可能的揭露真相,不能以人的主觀性對案件敲錘定音。

法審本身就類似一個辯論賽,差別在于法審需要以《刑法》和事實為依據進行辯論。正是有辯護律師的介入,甚至為“兇犯”極力辯護,才能使得反方收集各種證據和資料證明“兇犯”就是兇犯。是以辯護律師的各種挑刺恰恰就是為了保證判決的客觀公正性。

辯證使得我們的思考能夠盡可能的多角度思考,從不同角度探索事物,進而挖掘事物的本質。在辯論賽中,雙方都會因為棋逢對手的對方而更加深刻思考辯論的對象,發現更多未知的區域。而辯證思維就好像我們在大腦開一場辯論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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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與思考

書不是權威,書不是神寫的。

讀書不過是自己思考的代用物而已。

最好的學習永遠是書,相對于其他資訊而言,書是一種沉澱——一旦出版基本不會修改,是以作者落筆更加謹慎,反複修改,内容也更有系統性,是脈絡可尋的總體,可通過它向某種體系開展思考。

讀書最重要的是因書而思考,而非一味的讀。我認為一本書對一個人的價值,在于這本書引發了一個人怎樣的思考,而不是從書中認識了哪個字。我們隻可以把書本當做途徑,閱讀時依賴他人把自己的思想導向某方面。要切記書不是神寫的,因為有很多書籍非但無益,而且還會使人走向邪路,讀書一定要思考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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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位首發于我的部落格左羽(一杯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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