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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足協“不當言論”罰單:新賽季不同以往 早已強調依規處罰

詳解足協“不當言論”罰單:新賽季不同以往 早已強調依規處罰

本報記者組報道 12日,中國足協同一天連續公布三張罰單,都是針對球隊相關人員在賽後于社交媒體發表的不當言論而開出的,分别針對中超球隊大連人主帥謝晖、南通支雲俱樂部官員範兵以及中甲球隊黑龍江冰城經理李鎮伯做出的處罰。其中對大連人主帥謝晖和南通支雲範兵做出禁賽1場、罰款1萬的處罰,但對黑龍江冰城經理李鎮伯卻做出了禁賽3場,罰款3萬的處罰。

事實上在過去的幾個賽季裡,曾經在社交媒體發表過抨擊中國足協言論的俱樂部或者個人并不止上述被處罰這三位,其中上個賽季響徹中超的“黑惡勢力”言論以及“黑暗籠罩大地”等措辭就是在社交媒體上公開發表,表述激烈程度和嚴重程度比這次這幾位可嚴重多了,但未見足協有任何處罰舉措。是以此次這三張罰單開出後,輿論反應比較激烈,普遍認為參照不久前的案例,此次的三張“因言獲罪”的罰單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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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本報對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的相關負責人進行了采訪,希望就兩個賽季對于俱樂部社交媒體言論自由度的不同裁量标準給予解答,并且明确處罰依據和标準。

目前足協的各部門處于一種特殊時期的工作狀态,比如說紀律委員會目前隻有副主任主持工作,原來的第一負責人王小平正在接受調查。目前相關紀律委員會從業人員對本報答複,此次針對謝晖等三人做出的處罰規定,其依據在年初針對各球隊進行宣講時已經再三強調過,——涉及《中國足協紀律準則》中“不負責任評論”的行為會受到相應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自然人或組織通過新聞媒體發表與比賽相關的不負責任評論的方式蓄意攻擊比賽官員,其他運動員,官員,俱樂部(球隊),會員協會,賽區委員會及中國足球協會的,給予下列處罰:

(一)球員:至少停賽1場,或處至少1萬元的罰款。

(二)官員及其他人員:至少禁止進入體育場 (館)1場,或處至少1萬元的罰款。

(三)俱樂部(隊):通報批評、罰款或其他處罰。

俱樂部 (隊)負責人實施前款行為的,可追究俱樂部 (隊)責任。前款各項處罰可以獨立或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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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個處罰标準,謝晖與範兵均接近最低處罰标準進行的處罰,李鎮伯的處罰力度略重與其措辭有直接關系。

從紀律委員會相關從業人員的答複來看,此次處罰标準明确了。但是為何上個賽季某些更激烈、更嚴重的言論卻沒有進行相應處罰?比如有俱樂部抨擊中國足協為黑惡勢力,這個為何沒有被列為不當言論進行處罰?

對此紀律委員會表示,上個賽季的處罰标準和執行原則相應負責人不在,這個沒有處罰的原因并非目前從業人員所能解讀,其中緣由甚至可能已經超越目前足協的工作權限和工作範疇所能解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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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目前的标準,如果未來有人或者俱樂部在社交媒體公開再發表違規言論,該表述肯定會在被處罰之列,是以各俱樂部不能再以上個賽季的标準為參照,上個賽季沒有做出的處罰。不代表不應該被處罰或者更不應該作為本賽季處罰的參考依據。

新賽季足協的上司架構和相應執行從業人員都進行了調整,目前執行的是與紀律準則要求相符的工作原則,不會照搬上個賽季的标準。

盡管目前紀律委員會的這種解讀,在外界聽來有推脫責任的嫌疑,但不得不承認,這的确是客觀事實。對于“過激”言論的認定以及判罰标準一直在那,本賽季肯定将會嚴格執行。至于能夠在上賽季決定放過過激言論、不對其做出處罰決定的相應官員,目前全部都在接受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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