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命名規約
1. 【強制】所有服務域名稱,必須遵循1.1 命名規約。
2. 【強制】所有服務域名稱,必須向研究院送出申請,由研究院統一命名,防止服務域名稱沖突。
3. 【推薦】服務名稱,必須遵循1.1 命名規約。服務名稱根據提供的服務,以相應的英文名詞定義。
1. 【強制】所有服務域名稱,必須遵循1.1 命名規約。
2. 【強制】所有服務域名稱,必須向研究院送出申請,由研究院統一命名,防止服務域名稱沖突。
3. 【推薦】服務名稱,必須遵循1.1 命名規約。服務名稱根據提供的服務,以相應的英文名詞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