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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種設計模式一、設計模式的分類二、設計模式的六大原則

一、設計模式的分類

總體來說設計模式分為三大類:

建立型模式,共五種:工廠方法模式、抽象工廠模式、單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結構型模式,共七種:擴充卡模式、裝飾器模式、代理模式、外觀模式、橋接模式、組合模式、享元模式

行為型模式,共十一種:政策模式、模闆方法模式、觀察者模式、疊代子模式、責任鍊模式、指令模式、備忘錄模式、狀态模式、通路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解釋器模式

其實還有兩類:并發型模式和線程池模式。

二、設計模式的六大原則

總原則:開閉原則

開閉原則就是說對擴充開放,對修改關閉。在程式需要進行拓展的時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碼,而是要擴充原有代碼,實作一個熱插拔的效果。是以一句話概括就是:為了使用程式的擴充性好,易于維護和更新。想要達到這樣的效果,我們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類等。

1.單一職責原則

不要存在多于一個導緻類變更的原因,也就是說每個類應該實作單一的職責,如若不然,就應該把類拆分。

2.裡氏替換原則

裡氏替換原則是面向對象設計的基本原則之一。裡氏替換原則中,任何基類可以出現的地方,子類一定可以出現。LSP是繼承複用的基石,隻有當衍生類可以替換掉基類,軟體機關的功能不受到影響時,基類才能真正被複用,而衍生類也能夠在基類的基礎上增加新的行為。裡氏替換原則是對“開-閉”原則的補充。實作“開-閉”原則的關鍵步驟就是抽象化。而基類與子類的繼承關系就是抽象化的具體實作,是以裡氏替代原則是對實作抽象化的具體步驟的規範。裡氏替代原則中,子類對父類的方法盡量不要重寫和重載。因為父類代表了定義好的結構,通過這個規範的接口與外界互動,子類不應該随便破壞它。

3.依賴倒轉原則

這個是開閉原則的基礎,具體内容:面向接口程式設計,依賴于抽象而不依賴于具體。寫代碼時用到具體類時,不與具體類互動,而與具體類的上層接口互動。

4.接口隔離原則

這個原則的意思是:每個接口中不存在子類用不到卻必須實作的方法,如果不然,就要将接口拆分。使用多個隔離的接口,比使用單個接口要好。

5.迪米特法則

就是說:一個類對自己依賴的類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說無論被依賴的類多麼複雜,都應該将邏輯封裝在方法的内部,通過public方法提供給外部。這樣當被依賴的類變化時,才能最小的影響該類。

最少知道原則的另一個表達方式是:隻與直接的朋友通信。類之間隻要有耦合關系,就叫朋友關系。耦合分為依賴、關聯、聚合、組合燈。我們稱出現為成員變量、方法參數、方法傳回值中的類為直接朋友。局部變量、臨時變量則不是直接的朋友。我們要求陌生的類不要作為局部變量出現在類中。

6.合成複用原則

原則是盡量首先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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