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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不得網絡售賣的煙草線上交易火熱

作者:光明網

“便攜式煙絲,廠家直銷,牌子齊全,喜歡的家人們拍起來吧……”一直播間内,主播神情激動地吆喝着售賣煙絲。

令人沒想到的是,所謂“廠家直銷”竟是非法經營。随着一位購買者舉報買到假煙絲,警方循線追蹤,偵破了這起特大跨國網絡非法經營煙草制品案。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盡管煙草屬于專賣品,禁止未經允許通過資訊網絡銷售煙草專賣品,但線上煙草交易依舊火熱,非常容易找到煙草推廣或求購資訊。

受訪專家直言,線上售賣煙草行為破壞國内煙草市場秩序,可能導緻假冒僞劣産品泛濫,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更有甚者,讓不少未成年人有了擷取煙草的機會,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亟待依法開展整治。

線上商家暗箱操作

逃避監管售賣煙絲

網上私自售賣煙草早已被明令禁止。

根據煙草專賣法規定,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産、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同時,《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除了取得煙草專賣生産企業許可證或者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依法銷售煙草專賣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資訊網絡銷售煙草專賣品。

禁令之下,在多個電商平台上搜尋“煙草”,平台會自動彈出提示:根據相關規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資訊網絡銷售煙草專賣品,不得釋出推廣和銷售電子煙的資訊。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有不少商家存在“暗箱操作”的行為,例如,對外宣稱售賣煙具的店鋪,實際上在銷售香煙。

在一售賣煙鬥的網店裡,記者看到一商品連結明面上顯示的是“實木雲南煙鬥”。但點進商品連結卻發現,商品圖檔羅列出的是一行行不同款式的煙絲,并用“芙蓉王”“中華”等香煙品牌進行标注。商家還“貼心”地在圖檔上備注了“+V(即添加私人社交賬号),長期合作”的文字。在商品“煙鬥”下方商品詳細介紹頁面,赫然出現的是一包包的煙絲。

另一家賣卷煙器的商家“套路”更加隐蔽,一款卷煙器,盡管說明介紹、商品圖檔都顯示是卷煙器,但在選擇商品規格時,顯示的卻是煙草種類的編号。如果沒有喜歡的煙草品種,可以聯系客服,如果有貨,客服會在背景對“卷煙器”訂單進行改價并備注。

還有一些商家“另辟蹊徑”,比如在某購物平台上,圖檔展示的是一個空煙盒,文案為“煙盒收藏,懂的來,貨品上心”。點開詳情頁面卻顯示各種以煙的名字命名的規格選項,而且根據品牌不同煙盒價格也不一樣,且價格與真煙幾乎無異。

誰會以實物的價格買一個空煙盒呢?打開評論區,答案昭然若揭,原來商家售賣的并不是煙盒,而是煙絲。

與此同時,記者發現直播間也有售賣煙絲的情況。

在某短視訊平台搜尋“煙絲直播”,會立刻看到不少直播間都在售賣煙絲。記者随機點開一個直播間,隻見主播身前擺滿了各種樣式的煙絲并一一作介紹,但記者找了一圈卻沒有看到購買商品的連結。

正當記者疑惑時,主播給出了指引:“家人們要是感興趣的話,按照我指的這個麻将添加微微(暗示某社交軟體)哦!‘白闆’是0。”記者添加其為“好友”後發現,其店鋪正在銷售煙草産品,“朋友圈”中全是各類香煙的介紹,可以通過店鋪連結直接下單。

在另一短視訊平台,有一群打着“鬥糧”旗号的部落客,他們鬥的“糧”其實就是煙。這些賬号并不會在首頁介紹中使用帶有“煙”字的關鍵詞。通常都以“雲南特産”“手卷絲”“特産糧”等暗語來“打啞謎”,吸引“同道中人”,要求使用者添加他們的私人聯系方式,在他們建立的社交群或私聊中進行交易。

交易方式極其隐蔽

容易誘導未成年人

“高品質、無添加、味道純、無異味……”記者潛入所謂“煙具用品”社交群發現,裡面除了有群友在分享煙具的使用方法外,更多的是“商家”在售賣煙絲。

根據商家在群中所發的圖檔,這些售賣的煙絲,不僅有國内的,還有很多“國外進口貨”。這些煙絲規格不同、價格不等,100克價格一般在幾十元到幾百元之間,且支援全國包郵。還有一些商家經常會在群内分享煙絲的吸食經驗和以往與客戶的交易記錄。

除了煙絲,一些商家還銷售卷煙紙等相關煙草專賣品,價格在幾元到幾百元不等。

為逃避監管,交易越來越隐蔽。很多買家和賣家都選擇“私聊”這種方式。另有諸如“煙鬥吧”之類與“煙”相關的交流貼吧,在大家分享“吸煙經驗”時,也有一些“使用者”在貼吧内售賣煙絲。

同樣,有很多網友在求購煙絲。記者在某社交平台上搜尋“求購煙絲”,衆多買家釋出的求購帖映入眼簾,多為求購某品牌香煙、某價格區間内的雪茄等。

這些線上求購者,不少是貪圖便宜。“很多煙友都給我推薦過煙商,說價格會比市場價低不少。”有網友告訴記者,一些發帖者疑似未成年人,配文“學生黨求推薦”“在上國中買不了煙,求大佬指條路”等。

北京高界鵬凱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仲凱說,商家通過“暗箱操作”“挂羊頭賣狗肉”的方式線上售賣煙草制品,顯然是違法的。作為一種特殊商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煙草制品銷售應當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其經營範圍僅限于實體經營,通過資訊網絡銷售煙草制品,屬于超越經營範圍和地域範圍的違法行為。

張仲凱告訴記者,網絡買賣煙草制品,危害巨大:為假冒僞劣及非法管道的煙草制品提供了市場,擾亂了正常煙草經營秩序,造成國家稅收巨大損失;無法有效識别真僞,而假冒僞劣的煙草制品,難以保證科學有效地消除煙草中的危害物質,會對消費者的身體造成更為嚴重的損害;“兩頭不見人”,不但令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難以監管,還極可能出現詐騙行為。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産業管理學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說,通過網際網路售賣煙草,可能使未成年人更多地接觸到煙草制品,特别是在算法推薦的加持下,會對青少年的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這正是禁止線上售煙行為的原因。”國家煙草專賣局有關人士回答記者提問時說,“網絡售煙因其無人屬性,無法有效勸阻青少年吸煙。”

“禁止通過網絡買賣煙草制品,不僅能有效避免國家稅收損失,通過有效監管保障群衆身體健康,還能有效防控因網絡買賣煙草制品而衍生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張仲凱說。

線上線下關聯治理

通過技術監測識别

“必須禁止煙草網絡售賣。”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梅向榮說,廣告法規定,禁止在大衆傳播媒介或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釋出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但網絡直播售賣、短視訊售賣等新媒體下的商業模式,往往使得廣告法的适用産生較大的認定困難。

梅向榮認為,這一局面有望改變。今年5月1日起即将實施的《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将以上情況以明确的文字形式規定到了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限制下。“可以說,如果在網絡銷售過程中,出現了直接或變相的煙草廣告情形,那麼即便商家具有專賣許可資質,也是違法的。”

為打擊整治網絡售賣煙草的現象,梅向榮提出,需要多部門聯合治理。網絡涉煙行為涉及市場監管、煙草、通信、公安等多個執法部門,以往治理過程中,多頭治理産生了協調不一緻、執法不統一等情況,需要在政府監管中建立統籌規劃機制,加強各部門的資訊互通、協調配合、統一執法,維護法律制度的權威,確定相關法律規定落地。

張仲凱建議,加大線下打擊力度,追溯相關煙草煙具來源,從源頭上切斷網上銷售煙草的利益鍊,并适時通過立法加大處罰力度。此外,監管部門要和網絡平台建立常态化關聯治理機制,確定及時發現網絡買賣煙草的違法行為,依法收集、固定相關證據,確定對網絡買賣煙草制品的違法行為進行合法、有效、嚴厲的懲處。

程科認為,需要進一步加強對相關直播與短視訊内容的稽核,并通過技術手段加以監測識别,一旦發現違規售賣煙草的行為,應立即删除相關内容,并采取封号、将主播列入黑名單等措施,加大對相關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此外,也應該發揮公衆監督的作用,鼓勵公衆對線上違規銷售煙草的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控煙是主流趨勢。”梅向榮說,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禁止網絡售煙,有利于電子商務環境的良性發展,也有益于全社會的長期共同福祉。

記者 韓丹東 實習生 趙宇嘉

來源: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