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一、面向對象解決核心問題
可維護性
可複用性
二、七種設計模式原則總結
一、面向對象解決核心問題
可維護性
可複用性
這倆個問題是核心問題,如果這倆個問題能解決,才是真正的面向對象程式設計
二、七種設計模式原則總結
設計模式原則 | 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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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職責原則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 一個類隻負責一個功領域中的相應職責 |
開閉原則 (Open-Close Principle, OCP) | 軟體實體應對擴充開放,而對修改關閉 |
裡氏代換原則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 所有引用基類對象的地方能夠透明地使用其子類對象 |
依賴倒轉原則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 抽象不應該依賴細節,細節應該依賴于抽象 |
接口隔離原則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 使用多個專門的接口,而不使用單一的總接口 |
合成複用原則 (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CRP) | 盡量使用對象組合,而不是繼承來達到複用的目的 |
迪米特法則 (Law of Demeter, LoD) | 一個軟體實體應當盡可能少地與其他實體産生互相作用 |
這七種設計原則,我會在我的後面的博文中一一的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