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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法結構中的語義分析

   句法結構中的語義分析

學習要點:掌握句法結構分析中運用語義關系、語義指向、語義特征三種語義分析方法,并且能夠運用這些分析法解釋一些常見的語言現象。

    句法結構是句法形式和語義内容的統一體。對句法結構不僅要做形式分析,如句法層次分析、句法關系分析、以及句型分析等,還要做種種語義分析。句法結構中的語義分析主要指語義關系、語義指向、語義特征三種分析法。

一、語義關系

    (一)句法關系和語義關系

    在句法結構中,詞語與詞語之間不僅發生種種文法關系,主謂、述補、述賓、偏正、聯合等,而且發生種種語義關系。語義關系,語義學中指語言成分所表示的客觀對象之間的關系,我們所說的語義關系是指動作和動作者、動作和受動者、動作和工具、動作和處所、事物和事物之間的關系等。句法關系和語義關系可能一緻,也可能不一緻 。

    ⑴ 吃面條。/削蘋果。(句法、語義關系一緻。)

    ⑵ 我吃完了。/餅幹吃完了。/文章寫好了。(句法、語義關系不一緻)

前者“我”與“吃”是動作者(施事)和動作的關系,後者“餅幹”和“吃”是受動者(受事)和動作的關系,結果和動作的關系。

    一種句法結構關系,可能包含着多種語義關系,如:修理家具。/挖了一個坑。/來了一個客人。/寫毛筆。(述賓關系,受事、結果、施事、工具。)反之,一種語義關系也可能構成多種句法結構關系 。

    ⑶ 沙發上坐着一個人。

    ⑷ 那個人坐在沙發上。

    ⑸ 那個人在沙發上坐着。

這幾個句法結構的語義關系基本相同,“人”“沙發上”與“坐”之間都是“施事”“處所”與“動作”的關系;但句法結構關系卻不一樣。

    (二)動詞和名詞語義關系的類别

    漢語句法結構中的語義關系是多種多樣的,句法分析的重點是動詞跟名詞性詞語之間的語義關系。在各種語義關系中,名詞性成分擔任了一定的語義角色,如“受事、結果、施事、工具”等,這實際上也就是揭示了名詞性成分跟動詞之間的關系。名詞性詞語經常擔任的語義角色主要有:

    1、  施事:指動作的發出者(可用介詞“被、叫、讓、給”引進)

             他在看書。/小狗啃完了骨頭。/敵人被我們打敗了。

    2、   受事:指動作行為的承受者(可用介詞“把、将”引進)。

             小牛吃草。/張三修桌子。/毛把花瓶打碎了。

    3、  系事:指連系動詞聯接的對象(?)

             我們是教師。/小王成了大學生。

    4、   與事:指動作行為的間接的承受者(送、還?)(可用介詞“給”引進)。

             張三還李四一支筆。/我給蘭蘭送去一些巧克力。

    5、   結果:指動作行為産生的結果。

             編草帽。/烙餅。/做煙鬥。/打毛衣。/蓋大樓。

     6、  工具:隻動作行為的憑借物(可用介詞“用、拿”引進)

              寫毛筆。/喝小杯。/用煙鬥抽。

      7、 方式:指動作行為的方法、形式。

              講國語。/遊蛙泳。/寄航空。

      8、  處所;指動作發生的處所或起點、終點(可用介詞“在、從、到”引進)。

              離開車站。/回南方。/定居美國。/去十三樓。

      9、  時間;(可用介詞“在、從、到”引進)。

               過國慶。/混日子。

      10、目的:(為、為了)

               趕火車。/準備考試。

      11、原因:(因為)

               計較報酬。/養病。

      12、材料:(用)

               澆水。/窗戶糊上紙

      13、緻使:指動作行為使動的對象(使)

               端正學習态度。/麻煩你。/震驚全國。

      14、對象:指動作的對象(對、向)

               鼓勵學生。/祝賀張三。/同意他的意見。

    (三)語義關系的解釋力(分析的作用)

    建立起語義關系的類型,就可以合了解釋句法結構内部的複雜情況。動詞同名詞性詞語的語義關系是由它們雙方共同決定的,同一個動詞,與不同的名詞性詞語搭配就可能産生不同的語義關系;同一個名詞性詞語,與不同的謂詞搭配也可能産生不同的語義關系。

    考國文(範圍)。/考滿分(結果)。/考筆試(方式)。/考大學(目的)。/考學生(受事)。

    吃蘋果(受事)。/吃父母(依據)。/吃包月(方式)。吃食堂(處所)。

    糊窗戶(受事)。/糊白紙(工具)。

  買煙鬥(對象)、抽煙鬥(工具)、做煙鬥(結果)

    送花籃(受事)。/編花籃(結果)。

    (四)名詞和名詞的語義關系

        語義關系還包括名詞和名詞的關系。

        1、領屬關系:他的電腦/我的衣服

        2、處屬:窗外的景色/教室的溫度

        3、時屬:今天的形勢/明天的事情

        4、從屬:師大的學生/部長的助理

        5、隸屬:狐狸的眼睛/老虎的尾巴

        6、含屬:媽媽的性格/水的顔色

        7、質料關系:柳木的家具/塑膠的涼鞋

        8、來源關系:美國的來訪者/石家莊的學生

        9、種屬關系:四化的目标/200百元的罰金

        10、相關關系:研讨會的通知/足球的消息

        11、類屬關系:高大的樓房/白色的鞋子

        12、比喻關系:感情的潮水/希望的肥皂泡/幻想的翅膀

二、語義指向

    ㈠句法結構和語義指向

    語義指向是指句法結構中的某一成分跟其他成分之間在語義上的聯系。這種語義聯系同句法關系有時一緻,有時不一緻。

    ⑵ 小華慢慢地走上領獎台。

    ⑵小華羞愧地走上領獎台。

    ⑴   的狀語“慢慢”在文法功能上修飾謂語中心語“走上”,在語義作用上描寫“走上”的速度,“慢慢”與“走上”在文法關系和語義關系上是一緻的。

    ⑵   “羞愧”……但在語義作用上卻指向主語,描寫小華在走上領獎台時的心情,“羞愧”的文法功能和語義指向是不一緻的。

    ⑶  他洗衣服洗得幹幹淨淨。

    ⑷   他看小說看得着了迷。

   “第⑶⑷兩句的格式相同 ,都是‘主---謂---賓---謂 (重用 )---補’。但是表達的語義關系不完全一樣,第⑶句的補語是指向賓語的 ,而第⑷句的補語是指向主語的。

    語義指向分析的重點是句法關系和文法關系不一緻的文法現象,即非直接成分之間的語義聯系。

   ㈡語義指向的類型

    1、補語的語義指向

    ⑴指向動詞

    我們打完了球。(=我們打球+打完了)

    你吃快了,慢點。(你吃+吃快了)

    ⑵指向主語

    我們打赢了球。(我們打球+我們赢了)

    我學會了遊泳。(我學遊泳+我會了)/我砍累了。

    ⑶指向賓語

    我們打破了球。(我們打球+球破了)

    洗幹淨了碗。(洗碗+碗幹淨了)/砍倒了樹。 

    ⑷指向“把”的賓語

    把刀砍鈍了。(用刀砍+刀鈍了)

    三頓飯把他吃厭了。

    把菜吃光了。(吃菜+菜光了)

    一句話把他說火了。(說他+他火了)

    2、狀語的語義指向

   ⑴後指中心語 

  他慢慢地倒了。/事業剛剛開始。

   ⑵前指主語 

    小李 沮喪地說。(小李沮喪)

    他臉色陰沉地走了進來。(他臉色陰沉)

    ⑶後指賓語

    圓圓地畫了一個圈。(畫了一個圓圓圈)

    矮牆上亂蓬蓬地長着狗尾草。(狗尾草亂蓬蓬的)。

    ⑷前指介詞把的賓語

    他們把木頭和鋼筋縱橫交錯地堆放在一起。(木頭和鋼筋縱橫交錯)

    我把張三滿意地打發走了。(張三滿意)

    3、定語的語義指向 

    ⑴後指中心語

    她有一雙大眼睛。/這是一件幹淨的衣服。/我了解這種變化。

    ⑵前指主語。

    他過着幸福的生活。(他過生活+他幸福)/我度過了一個痛苦的假期。

    ⑶前指述語。

    他幹了一整天的活。(他幹活+幹了一整天)/他想了一上午的心事。

    4、謂語動詞的語義指向

    ⑴、我找個老師問。(謂語中的後一個動詞“問”的語義指向主語“我” )    

    ⑵、我找個老師教。(謂語中的後一個動詞“教”的語義指向謂語中的前一個動詞的賓語“老師”)

    ⑶、我找個人一起去。(謂語中的後一個動詞“去”的語義指向主語“我”和前一個動詞的賓語“人”)    

    ⑷、三頓飯就把他吃厭了。(謂語動詞“吃”的語義指向介詞賓語“他”)

    ⑸、一句話就把小張說火了。(謂語動詞“說”的語義指向并不是指向主語“一句話” ,而是指向句外某個表施事的成分。)

    ㈢語義指向的解釋力

    有些句法結構的情況比較複雜,語義指向可以合理地解釋句子成份之間的關系。例如:

    ⑴王冕死了父親。(王的父親死了。“死”的是父親,而“父親”是“王”的。)

    ⑵奶奶哭瞎了眼睛。(奶奶跟眼睛有整體與部分的領屬關系,是以奶奶瞎,也就是他的眼睛瞎了。)

    語義指向的分析可以幫助我們解釋某些歧義現象。例如:

    ⑶你别鋸壞了。這個句子有歧義 ,既可以表示為 

    (a)“你别把木頭 (或者其他被鋸的東西)鋸壞了” ,也可以表示 

    (b)“你别把鋸鋸壞了”。無論從層次構造、句法關系上 ,還是從句式變換上看 ,在表示這兩種意思的時候 ,都是一樣的 ,其格式都是“N P+别 +V +A +了”。分化這種歧義結構 ,就可以用語義指向分析法。這個格式的補語A(壞 )的語義指向不同。表示 (a)的意義時 ,補語A(壞 )語義上指向V(鋸 )的受事,如木頭等。表示 (b)的意義時 ,補語A(壞 )語義上指向V(鋸 )的工具 ,如鋸。這樣就分化了“你别鋸壞了”這一歧義結構。

    ⑷我借了他100元錢。

    ⑸我租了他一間房。 ( 動詞“借、租”在語義指向上指向主語和間接賓語是兩可的。)

有時某些歧義結構運用語義指向分析法來加以分化 ,比較簡單友善。例如:

   ⑹他隻給了十元錢。

   這個句子有歧義 ,既可以了解為 (a)他光給了十元錢 ,(沒有給别的什麼)。也可以了解為(b)他僅給了十元錢,(沒有多給一點兒 )。這 個格式的歧義是由限定副詞“隻”具有兩個不同的義項造成的 :①表示限定範圍 ,②表示數量少。“隻”表示①的意義時,了解為 (a)義 ;“隻”表示②的意義時 ,了解為 (b)義。用說明詞義雖然能分化歧義 ,但是比較複雜,不如用語義指向分析法來分化 ,比較簡單友善。隻需要指出“隻”不同的語義指向就可以了。當句式表示 (a)義時 ,“隻”在語義上指向“錢” ;當句式表示 (b)義時 ,“隻”在語義上指向“十元”。

三、語義特征

   語義特征分析法是利用某類或某次類詞的語義特征來進行句法分析的方法。語義特征是個語義學術語,指義素分析得到的最小語義成分。例如“男人”具有[+人][+男性][+成年]的語義特征。義素分析目的在于找出一組詞語的共同義素和差別義素,進而把詞義差異形式化。

文法分析中的語義特征指的是與詞的文法功能相關的語義特征。也就是說,詞義的語義特征不一定都與詞的功能有關。

“躺”“坐”在是不是表示“身體倒在某處”的意義上是對立的,“躺”具有這種意義,“做”不具有這種意義。這種意義差别并不對這兩個詞的結構功能産生影響。如,可以說,“躺下,躺着,躺床上,躺一會兒,”;也可以說“坐下”。名詞“椅子”和“凳子”,二者都具有[+坐具]這一語義特征,但在[+靠背]的特征上有差別,“椅子”具有[+靠背]的特征,“凳子”具有[-靠背]的特征,這種語義特征的差別,對這兩個名詞的功能沒有影響。但有些語義特征是會對詞的功能産生影響的。

文法研究所關心的是與結構功能相關的語義特征。

㈠  詞語搭配和語義特征

詞與詞搭配既有一定的文法限制,也有一定的語義限制,這種語義限制實際上就是語義特征的限制.

詞語中符合某種組合選擇的有差別性特征的最小語義成分就是語義特征。

    “懊悔”“空虛”“荒唐”這些形容詞具有[-褒義]的特征,可以進入[有點兒+形容詞]的格式,可以說………但具有[+褒義]特征的形容詞一般不能進入這一格式,不能說“有點兒慈祥、美麗、典雅、健康”

    “跑”“念”“去”這些具有[+自主]特征的動詞,後邊一般可以跟由動量詞趟”“遍”“下”等構成的動量補語;而“怕”“發抖”“誤解”這些具有[-自主]特征的動詞,一般不具有這種功能。(行為活動可以由行為活動者主觀決定和自由支配--自主)

    ㈡句式構成和語義特征

    不僅詞與詞的組合涉及到語義特征的限制問題,某些句式的使用也涉及到語義特征的限制問題。

    “A(一)點兒!”祈使句,它要求A必須具有[+可控性]特征,換句話說,隻有具有[+可控性]的形容詞才能進入“A(一)點兒!”祈使句,如:客氣點兒!主動一點兒!細心一點兒!高一點兒!大一點兒!粗一點兒!這些句子都能成立。不具有[+可控性]的形容詞除非在特殊語用中,不能進入“A(一)點兒!”祈使句。如:肥胖,多心,矮小,孤獨、偉大、崇高。

  (方位短語+“動詞”(跑)+趨向動詞+施事賓語)句式。動詞須有“位移”的語義特征,才能進入這個句式。“跑”、有“位移”的語義特征,可以進入該句式,例如:草叢裡跑出一隻兔子。“坐”不具有“位移”的語義特征。“坐”,不能進如這個句式。

    ㈢語義特征的解釋力

    有些結構形式相同的句子卻有不同的變換式,這種現象可以從語義特征上加以解釋。

      A、台上坐着主席團。

      B、台上唱着梆子戲。

   這兩組句子詞語序列相同,内部的結構層次、結構關系也相同,都是“名(處所)+ 動 +  着  +   名(人或事物)”,但A組句子與B組句子的變換式卻不相同。A組句子都可以變換成“名(人或事物)+動+在+名(處所)”,B組句子不能做這種變換。“主席團坐在台上”可以說,“梆子戲唱在台上”不能說。B組句子可以變換為“名(處所)+  正在 + 動  +着  +  名(人或事物)”,A組句子不能做這種變換。“台上正在唱着梆子戲” 可以說,“台上正在坐着主席團”不能說。A組句子和B組句子的變換式不同反映出這兩組句子具有不同的文法意義,A組句子表示“存在”,說明事物的位置,着眼點是空間,B組句子表示動作行為的持續,着眼點是時間。造成這兩組句子具有不同的文法意義和不同的變換方式的主要原因,在于這兩組句子中的動詞具有不同的語義特征: A組句子的動詞都具有[+附着]這一語義特征,即都含有“附着于某物”的意思;B組句子的動詞都不具有[+附着]這一語義特征。正是具有[+附着]這一語義特征的動詞使得A組句子表示“存在”的意義。語義特征的分析,不僅可以較好地說明詞語對詞語、句式對詞語的選擇關系,而且可以解釋某些同形結構産生歧義的原因。

C廠裡有三輛卡車。

是以産生歧義,因為“有”的語義不确定:存在/擁有。另外,主語“廠裡”也有兩種語義 :表示處所,表示機構。如果主語名詞的語義是确定的,就能制約動詞“有”的語義。小張有三輛卡車。操場上有三輛卡車。 都是單義的。  

(四)名詞、動詞、形容詞語義特征的确定

目前常見的鑒别詞的語義特征的方法大緻是這樣的:先設定一種或幾種格式,用這(幾)種格式作為某種語義特征的鑒别式。能進入這(幾)種格式的詞就被認定具有某種語義特征。有時也附加别的條件。例如:确定名詞的[處所]的語義特征,可以設定下邊的格式:

在……

到/上……去

從……來

能進入這幾種格式當中的一種格式,并且能用“哪兒”提問或替代的名詞,就可以看作具有[處所]的語義特征。如“廣州、月球、銀行、南面、門前、夢裡”等都有[處所]的語義特征。

[時間]:在……

     等到……

能進入這兩種格式當中的一種格式,并且能用“什麼時候”提問或替代的名詞,可以看作具有[處所]的語義特征。如“今兒、明年、冬季、古時候、後來”。

[抽象]:一般看是否隻能與“種、類、點兒、些”等量詞配合,不能與其他個體量詞、度量衡量詞配合。

[人]:大體可以根據這個名詞是否能用“誰”或“什麼人”提問或替代來确定。

動詞可以用“處所詞+動詞+來/去+名詞”格式确定是否具有[位移]語義特征;用“形容詞+一點兒!”确定是否具有[可控]語義特征;用“别+動詞!”确定是否有[自主]語義特征。例如:

形容詞+一點兒!(祈使句)。

可以說膽大一點兒!認真一點兒!放松一點兒!謹慎一點!客氣一點!熱情一點兒!不能說偉大一點兒!崇高一點兒!驕傲一點兒!“膽大、認真、放松、謹慎、客氣、熱情……”是自控形容詞,“偉大、崇高、驕傲……”非自控形容詞。非自控形容詞不能進入上面的格式。

别+動!,

可以說别吃!别買!别唱!不能說别醒!别醉!别爛!“吃、買、唱……”是自主動詞,“醒、醉、、爛……”是非自主動詞。非自主動詞不能進入這個格式。“丢”有二義,一是“遺失”,一是“扔掉”,是“遺失”義時具有[-自主]語義特征,不能進入這個格式;是“扔掉”義時具有[自主]語義特征,可以進入這個格式。

文法研究中如何提取詞的語義特征以及提取什麼樣的語義特征,還有不少問題需要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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